反腐败是新时代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党的领导的关键环节和必由之路。党政一把手是“关键少”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点工作。党政一把手处于权力的中心、事业的前沿、践的要位在对其进行监督的过程中难陷入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社会监督太虚的尴尬境地造成一把手权力失控导致一把手走向腐败或者潜在腐败。因此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问题。
一、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困境
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我们党带领人民群干事创业的排头兵对贯彻落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起着冲锋陷阵的作。但是由于各级党政一把手位高权重有时候难出现“恃权傲物”“盛权凌人”的霸道现象久而久之滋生腐败。同时repy/repy
党的组织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存在一定的宽、松、软现象导致一把手权力失控给党的形象和事业造成巨大损失。
.若隐若现的同体监督。经过年的探索我们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经形成主体元、形式各样、途径重的监督体系但是监督的效果却并不理想。首先上级组织部门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缺乏有力有效监督。上级组织部门主要承担管理考核干部的职能侧重于考核疏略于监督。其次上级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干部同时也承担使、选拔、考核干部的职能但由于监督距离较远、管理面较宽、威慑力较弱起不到真正的监督效果。再次同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监督党政一把手存在制度上的难题和现上的困境。从制度上来说同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要接受作为权力中心的党政一把手的领导因此制度上存在监督悖论。从现来说同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成员与党政一把手都在一个单位工作是“组织共同体”往往会形成共存、共享、共进的同盟。由于党政一把手有干部提拔使的推荐权同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成员还指望能够得到一把手的推荐提携对一把手的监督就容易流于形式。最后下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对上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就无能为力只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且下级各部门对一把手逢迎讨好还来不及别说主动监督了。对于上级一把手的越权、擅权、专权等行为下级监督主体往往集体失语保持沉默。综上无论是组织部门的监督还是纪委监委的监督都属于同体监督即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都属于同一个组织或者同一个系统是权力部门内部分工的一种形式也是权力的自我监督某种程度上还是自己监督自己。这种监督形式造成了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之间的权力默契。同时由于都是同一体系内的不同角色客观上有利于达成权力交易形成权力同盟最后往往容易产生“塌方式腐败”。
2.瞻前顾后的异体监督。所谓异体监督是借外来力量监督权力主体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不在同一个组织或系统没有直接的隶属和利害关系从而避形成自己监督自己的尴尬局面。在我国权力设置体系中人大、政协、政府、“两院”分别具有不同的地位如人大和“两院”具有权力监督的职能而政协、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等具有权利监督的职能。但从践运行来看异体监督效果并不理想存在瞻前顾后的心理负担导致监督积极性不高、效果不突出。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大是权力机关选举产生的“一府两院”受其监督并对其负责但人大机关的监督存在雷声大雨点小或者只踩油门不挂挡的现象没有产生应有的威慑力导致一些党政一把手对人大监督不在乎。同样“两院”在异体监督中也承担一定的职能但只是负责事后监督。而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监督则华而不一方面这些监督主体缺少具有威慑力的权力往往只是象征性地提出批评建议;另一方面这些监督主体在开展工作中需要党政一把手提供方便和支持有求于监督对象因此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总之异体监督往往瞻前顾后缺乏效性华而不。
.隔靴搔痒的群监督。群对自己的利益最关切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际作为最敏感。借助现在的网络技术、自媒体等工具以及传统的上访、举报、检举揭发等方式群监督大有可为。当然由于网络媒体发达群监督容易造成舆论一边倒现象尤其一些群看问题的方式可能存在片面化和情绪化现象为了引起关注往往容易夸大事本身企图造成轰动效应。可以说群监督一方面扩大了监督范围另一方面也会引起社会不安。各级机关出于社会稳定和安全考虑对于群监督往往采线下沟通交流的方式以引导和说服为主同时层层下压最后导致问题久拖不决把群监督变成了监督群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助长了一把手的气焰。群监督变成监督群是对权力来源和属性的认识不到位是对党的性质和执政理念的理解不到位没有切贯彻落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同时各级机关也存在工作上粗枝大叶以及方式方法不精致、不科学、不合理的做法在处理问题时往往把监督与“闹事”“搞事”等同简单粗暴导致群的声音被掩盖遮蔽不利于形成对腐败行为“人人喊打”的监督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