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完善代表提议案、建议、意见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不断提高“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对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工作越来越重视办理工作在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出可喜的步伐。现就我市人大常委会在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坚持高规格会议交办
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十分重视将之作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代表行使职权、现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重要方面认真以对待。我们着重抓住以下三个环节一是召开高规格交办会。每次人代会结束后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及时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分类整理会后十日内交给一府两院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联合召开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会议规格高规模大由“一府两院”所有承办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参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主管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办好代表建议、意见的重要意义就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办理时限使承办单位领导深刻认识做好办理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充分引起重视。二是提升交办承接规格。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直接交办然后由“一府两院”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向相关承办单位领导交办。三是对承办单位领导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承办单位领导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阅批代表建议及时掌握代表建议、意见的内容和要求;单位领导班子要坚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单位分管领导要坚持具体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并按照“认真受理、开办案、提高质量、于民、突出重点、务求效、规范办理、重抓考核”的八条要求脚踏地的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按照保证时间、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注重效的原则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为做好代表建议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