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控的议案
领衔代表胡凯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习俗在历史上的存在本无可厚非。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城市人口日益增、城市功能日益完善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密布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的危害也与日俱增。主要体现在:
一、容易造成火灾及人员伤亡。烟花燃放和生产运输能明显增火灾隐患并危及群生命安全相关案例屡见不鲜。2017年除夕当晚全市有起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引起的火灾仅我市第一医院就收治了9位被烟花炸伤眼睛的患者。2011除夕我市一网吧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由烟花爆竹燃放不当引起。2009年春节期间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央电视台新大楼北配楼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大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余元在火灾救援过程中1名消防队员牺牲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2名责任人被诉。
二、严重污染空气。鞭炮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烟花爆竹能在短时间内使大气中PM2.含量急速上升。2017年环保部发布的《201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分析》指出除夕当天18时仅1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为重度及以上污染。而于此相对的上海、南京、杭州、太原等施禁放限放措施的城市在除夕夜间PM2.浓度均未出现明显上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