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不仅事关一地一域发展,更事关“国之大者”、党之大计,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连,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导向什么样的发展观,进而产生什么样的发展效果。政绩观摆正了,才能紧紧围绕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谋划工作,真正把精力放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反之,政绩观跑偏了,就容易急功近利、投机取巧,造成违背客观规律、贻害深远的严重后果。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和发展道路,是将“国之大者”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是把高质量发展从宏观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的切实举措。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这些沉甸甸、实打实的民生福祉成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认同和衷心拥护。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人民群众福祉,必须把准人民脉搏、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站稳人民立场,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干部队伍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这为干部健康成长提供了价值标尺和行为准则,也是对干部的能力锻造和政治历练。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着力点,必须具备统筹协调、改革创新、驾驭风险的能力,全面锻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真本领、硬功夫。投身高质量发展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避免盲目跟风;必须严守党纪国法,从思想上杜绝“拍脑袋决策”“数据造假”“竭泽而渔”等行为。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精气神,有助于全党形成“靠实干创实绩、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
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影响着干部个人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不树立正确政绩观,不仅高质量发展无从谈起,而且会劳民伤财、贻害子孙。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利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进而更好地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发展理念是否对头,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实践告诉我们,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进程,发展环境不会一成不变,发展条件不会一成不变,发展理念自然也不会一成不变。”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其中,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既涉及一系列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工作方式的变革,又涉及一系列工作关系、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调整。正确政绩观与新发展理念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两者都强调以人民为中心,都追求高质量的、可持续的发展。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并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才能自觉地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最突出的新矛盾、新特征、新要求、新趋势出发,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发展目标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发展动力从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思路从增量扩能转向调整存量和做优增量并举,促使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加速演进。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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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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