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与起因
志愿服务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的特征,其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这与我们党的宗旨是一致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推广党员承诺制等做法,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机制”,党的十八大提出“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革,大量“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社区群众需求多元化趋势日益突出,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任务愈发繁重,基层党员干部与群众手拉手、面对面的机会却日趋减少,部分机关党员疏远了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回应与解决,从而使社区管理出现“盲区”和“真空”,引发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这就亟需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实施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和服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14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中组部号召推进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临洮县积极响应,相继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和《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实行了“双报到、双服务、双监督、双考评”的“双向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了社区党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共同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工作格局。2015年,重点以小区楼院和社区网格为平台,以“征集一条微建议、建立一个微平台、开展一次微志愿、满足一个微心愿、营造一个微环境”为载体,在阳光家园、怡景园两个居民小区开展了机关在职党员“微自治”志愿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了社区服务的新途径。经过近3年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形成了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融入网格治理、融入小区自治、融入文明创建、融入民情服务、融入干部管理、融入社区党建”的“六个融入”工作机制,对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探索与实践
1.融入网格治理,延伸志愿服务触角。根据社区所辖范围、分布区域、人口数量、居住特点等实际,按照“街巷定界、适度规模、无缝覆盖、便于服务”的原则,在6个社区科学划分41个服务网格。依托社区党组织,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服务社区建设和居民需求为重点,推行“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报到、机关单位到网格社区报到”、“社区党组织按照实际需求开展志愿服务、单位党组织围绕网格管理开展志愿服务”、“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共同监督、共同考评”的双报到、双服务、双监督、双考评的“双向管理”工作机制,每个网格确定一名县级领导挂帅牵头,纳入网格的每个县直单位确定一名责任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志愿服务的组织开展和与社区党组织的沟通衔接,并建立了机关在职党员志愿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引导全县近2500名机关在职党员主动到社区报到。同时,对每个网格区域的关键部位、重点任务明确细化,由网格责任单位党组织划定“党员责任区”,排定“服务时间表”,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2.融入小区自治,创新社区管理方法。以小区楼院和社区网格为平台,以“征集一条微建议、建立一个微平台、开展一次微志愿、满足一个微心愿、营造一个微环境”为载体,在阳光家园、怡景园居民小区开展了机关在职党员“微自治”志愿服务试点工作。成立小区志愿服务协会,并在每栋楼组建了管理小组,从在职党员中推选了楼长和党员联系人,公示其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小区公共绿地、公共设施、公共空间划片编号,让小区在职党员认领认管,分别制作了认领认管告示牌。通过在职党员率先作为、示范带动,引导小区居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开展自主服务和相互服务,协调各类面向社区居民的公益服务、公共服务、市场服务,有效调动和强化了居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为探索构建以“思路共谋、环境共建、事务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社区“五共”治理模式,搭建了基础平台,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主导、机关单位党组织为补充、小区楼院和社区网格“微自治”志愿服务协会为主体,其它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网格化、精细化、多元化、长效化全新治理模式,促使社区由“生人社区”向“熟人社区”、“单一社区”向“完整社区”转变。
3.融入文明创建,凝聚社区建设合力。秉承“帮一方群众、保一方平安、树一方新风、建一方文明”的工作理念,引导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走访入户开展“五送”,通过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温暖、送致富金点子,精心策划开展“保护母亲河·在职党员在行动”、“走进社区·关爱老人”、义诊义演等系列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真正拉近机关单位与居民的关系。在有条件的社区和居民小区搭建“周末辅导班”、“虚拟养老院”、“爱心体检站”等服务平台,各社区普遍设立矛盾纠纷调处、环境卫生监督、交通秩序维护等3大类52个文明服务岗位,由机关在职党员带头组建社区居民健身队、秧歌队、宣传队,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机关在职党员带头参与“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户”、“好媳妇”、“好婆婆”、“双文明户”、“遵纪守法户”等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和活跃了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推进了和谐文明社区建设。
4.融入民情服务,检验志愿服务成效。围绕建立立体式、全覆盖的便民服务网络体系,突出机关在职党员的岗位及特长优势,探索推行“领岗服务、组团服务、招募服务、点单服务、网格服务、主题服务、履职服务、换位服务”等志愿服务新模式,建立“居民点单、社区下单、党员接单”的“三单制”社区民情服务机制。依托QQ群、“阳光志愿你我同行”公众微信、“心愿箱”等平台,随时随地征集社区居民“微心愿”。社区党组织对收集的“微心愿”,定期归纳梳理、编制服务项目、制定需求菜单、及时下单“招领”,真正实现志愿服务项目与居民需求对接。同时,建立群众事务党员代理制度,设立在职党员民情服务岗,在职党员担任民情信息员,定期入户走访。今年以来,共收集并反映民情信息3600多条,解决群众困难2400多件(次)。通过实施“微自治”志愿服务,1650名机关在职党员“点亮”了3200多户居民的“微心愿”,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实现了精细化、人性化、贴心化。
5.融入干部管理,拓展监管评价范围。按照每名在职党员每年至少参与12次志愿服务活动的标准,建立党员志愿服务积分考评机制,在职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最多积5分,由服务对象、志愿者服务协会、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确认后生效。全年积分达到60分视为合格,当年积分超过100分的,超出分值滚动进入下年积分。根据党员参与服务情况,由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进行客观评价、分类汇总、定期分析,建立服务台账,共同登记备案,并及时反馈跟进,将干部监督管理合理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同时,将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积分情况作为考察其“生活圈”、“社交圈”的重要途径,纳入党员民主评议和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在对党员干部进行提拔任用、评优选先时,充分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延伸了干部监督触角,增强了干部监督效果。
6.融入社区党建,增强组织发展动力。把在职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作为深化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推动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建立社区党组织、驻辖区单位和网格联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等重大事项。根据社区党建工作实际,合理设计党员志愿服务项目、搭建服务平台、共享利用资源,通过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服务联推,提升社区党组织服务居民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条件成熟的椒山社区探索推行大工委制,通过党建工作联动、社区文明共建、干部群众互动、居民需求联办、环境卫生同抓、文体活动联谊等有效形式,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人力、物力、财力和其他社会资源的优化、整合和利用,营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