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x年5月12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部署落实。市委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市司法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抓好整改工作。及时研究整改落实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强力督导,明确了坚持“三个带头”(书记带头、班子成员带头、党员干部带头),确保了整改落实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真正发挥整改工作正风肃纪、教育干部、凝心聚力、促进工作的作用。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制订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制订了工作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集中攻坚,整体联动整改,把任务逐级分解,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实行“销号式”管理制度,针对个性问题,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跟踪问效,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能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市委巡察组对我局进行政治巡察,以及我局对反馈问题的集中整改,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党规党纪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工作“死角”及时得到填补,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存在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全面从严治党得到了更加充分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营造了全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有差距
1.学习贯彻不扎实
(1)“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贯彻不彻底。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修订完善了《中共XX市司法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结合市纪委每月下发的政治监督清单,列出“第一议题”必学内容,做好学习规划。
(2)学习贯彻不深入。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题培训。二是各支部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讨交流活动,提升全体干警职工政治思想水平,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三是修订完善了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单位全体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有效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市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分别组织开展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会议。
(3)保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及时召开保密工作相关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及时调整保密领导小组成员。二是进行保密专项培训,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密工作形势与任务、保密政策法规制度等,学习保密警示教育片、失泄密案例。三是通过线上培训系统,学习指定课程,进行在线考试,线上颁发证书,达到培训全覆盖,测试全通过。四是开展保密督查。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格
(4)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了《XX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压实各级责任,根据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要求,深入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每季度根据重要节点,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和重要任务时刻,对干警思想动态进行摸底调研,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干警队伍思想稳定,政治立场坚定。
(5)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已在局官网上开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专栏,由政治部、普法科等相关科室定时更新动态信息。
(6)宗教工作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将宗教工作、统战工作作为每年党组会议必研究的内容,对今年的统战和宗教工作进行研究,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
3.履职尽责不到位
(7)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
主要措施:一是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20〕9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XX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初步文稿。二是积极打造规范型、样板型、标准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而加快推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司法行政业务进驻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三是健全了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制定《XX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XX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咨询热线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服务标准,提升工作质量。
(8)在2022年4月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公布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数据分析报告中,我市第一季度12348法律咨询服务工单填写率为88.5%。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
主要措施:一是升级扩容“12348”座机数量3台,扩大值班律师队伍23名,全面推行坐席服务“一人一号”,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工作效能。二是建立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四包制度”,督促值班律师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热线接听率不低于90%、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8%、工单录入率不低于90%、留言回访率不低于95%。三是开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质检专项活动,完善以接听率、工单录入率、留言回访率和满意度为基础的热线服务评价机制。四是建立“12348热线工作管理”微信群,值班人员对当日热线情况进行汇报。五是对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系统进行了整体升级,并开展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新系统业务培训,让工作人员与值班律师更好更快的操作系统,掌握功能,为后续与“12345”热线合并运行做准备。
(9)社区矫正效果和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社区矫正监管举措,对矫正对象采取审前调查严格化、监督管理人性化、教育走访定期化的方式掌握矫正对象动态情况。二是严把审批关口,严格履行审批职责,重点抓好社区矫正报到、请销假、外出、居住地变更等管控措施。三是开展分类矫正,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针对犯罪原因和个性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工作,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了《XX市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联动机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抽调干警参与到各县区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加强了全市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保障了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五是强化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评查活动,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六是完善常态化服务管理,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防止发生人员脱管、漏管。组织刑满释放人员亲属、社区(村居)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成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对满释放人员建立了个人档案,对刑满释放人员实行定期走访和敏感时间节点排查,及时掌握现状和思想状态。七是开展雨霁志愿帮扶活动。
(10)警务督察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警务督察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扎实开展警务督察工作。二是加强XX市监狱警务督察队建设,对警务督察队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警务督察队检查监督的能力,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对监狱各项工作开展全面督察,深入查找单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安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三是加大开展警务督察检查监督力度,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警务督察工作扎实开展。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4.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1)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将廉政教育内容纳入到日常集中政治学习当中,除专题学习外,每次集中政治学习必学廉政教育内容。二是深入学习《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2)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将廉政教育内容纳入到日常集中政治学习当中,除专题学习外,每次集中政治学习必学廉政教育内容。二是将清廉机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传统文化、以案促改工作、“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五个结合,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三是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意识。四是公布清廉机关建设承诺书,机关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
(13)对局属单位监管责任缺失。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积极同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对接,说明市监狱领导兼职具体情况。二是对于市监狱党委班子兼任市监狱所属企业领导职务的情况,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向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进行了备案。
5.监督执纪“探头”作用不明显
(14)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对局属单位监督作用发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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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某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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