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主任、各位主席、同志们:
大家好!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在这个收获的季节,我们齐聚一堂,共同参加这次旨在提升履职能力的专题培训,时机正好,意义深远。今天,我站在这里,不是以一个高高在上的“教官”身份,而是作为一个与大家并肩奋斗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线的“战友”和“同学”,希望和大家一起,围绕“工作框架”与“核心职责”这两个根本性问题,进行一次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开宗明义,我们基层人大工作究竟是做什么?有人说,是开开会、举举手;有人说,是听听报告、提提意见。这些都对,但都只是我们工作的“表”。透过这些“表”,我们必须看到支撑其运行的“里”——也就是我们今天的主题:清晰的“工作框架”和明确的“核心职责”。这就像盖房子,框架就是承重的“四梁八柱”,职责就是砌墙的“一砖一瓦”。只有“四梁八柱”稳固了,“一砖一瓦”才能各安其位,最终才能建成一座为人民遮风挡雨的坚固大厦。
因此,本次培训的目的,就是要帮助大家一起,把我们工作的“道”与“术”、“知”与“行”统一起来。既要“明道”,深刻理解我们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组成部分的定位与使命;也要“优术”,精准掌握履行各项职责的方法与路径。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大家都能成为一名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的人大工作者。
第一部分固本强基,理清“框架”——基层人大工作的“四梁八柱”
俗话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要做好工作,首先必须搞清楚我们是谁、我们的组织是怎么构成的、我们遵循什么样的规则运转。这就是工作框架,它是我们一切行动的逻辑起点。
一、找准角色定位
我们的工作框架,首先建立在坚实的法理基础和鲜明的政治属性之上。虽然街道人大工委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具体产生方式和定位上略有不同,但其根本属性是一致的。
对于街道人大工委而言,其定位是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的“派出机构”或“工作机构”。这意味着,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手臂的延伸,权力来源于常委会的授予,工作对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就要求我们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委员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派出”身份,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开展工作,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工委不是“二政府”,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权力机关,而是一个服务代表、组织监督、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和工作平台。
对于乡镇人大主席团而言,其定位则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主持者”。主席团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这意味着,主席团的权力直接来源于人民的托付,具有更强的在地性与独立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新的法规精神,2025年以来,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责权限、组织代表履职学习、加强履职宣传等方面都进行了强化和规范。这绝非简单的文字调整,而是赋予了主席团更实质的闭会期间工作职能,要求主席团必须从“会议型”工作模式,向“常态化”履职模式转变,真正成为闭会期间“不落幕的人代会”。
无论是“派出”还是“常设”,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政治灵魂,那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我们谋划工作要主动向同级党(工)委请示报告,开展活动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服务大局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上行稳致远。
二、建强战斗堡垒
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架构,是发挥作用的组织保障。
街道人大工委,通常由主任、副主任和3至5名委员组成。其成员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区级人大代表,并且主任或副主任中应有专职人员,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这种“专兼结合、代表为主”的配置,确保了工委既能上传下达,又能下情上传,成为连接区人大常委会与基层代表群众的枢纽。
乡镇人大主席团,其成员由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一个重要的原则是,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乡镇人民政府的职务。这一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人大监督的独立性和严肃性,避免了“自己监督自己”的尴尬。近年来,各地都在探索优化主席团成员结构,鼓励更多来自基层一线、能代表群众心声的代表进入主席团,以防止“官员化”倾向,增强民意分量。
无论是工委还是主席团,我们的组成人员都是这个“战斗堡垒”的中坚力量。每一位成员都要有身份意识,认识到自己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干部或代表,更是基层民主政治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这个身份,意味着沉甸甸的责任。
三、实现规范运转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成熟的工作框架,必然拥有一套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首先是会议制度。这是我们履行职责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街道人大工委一般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现在普遍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为什么要强调定期开会?因为这是实现工作常态化的“压舱石”。会议不能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议题不能是空洞无物的汇报,而应聚焦群众关切的难点、政府工作的堵点、社会治理的痛点。通过定期会议,把监督、议事、决策固化下来,让工作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
其次是计划与报告制度。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每年年初,工委和主席团都应根据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期盼,制定一份详实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这份计划就是我们全年的履职指南。到了年终,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专项工作报告,清清楚楚地交上一本“明白账”,接受上级和代表们的检阅。
最后是联系制度。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活力在代表。我们的工作框架,必须深深植根于群众和代表之中。要建立起常态化的联系代表、联系选民机制。这不仅仅是打打电话、发发微信,而是要真正地走下去、请上来,组织代表定期接待选民,深入社区、村组听取意见,把“代表联络站”建成民意的“收集站”、政策的“宣传站”、矛盾的“化解站”。
第二部分履职尽责,精耕“主业”——基层人大工作的“使命清单”
如果说工作框架是“骨架”,那么核心职责就是“血肉”。骨架搭好了,就要填充有生命力的血肉,让机构真正“活”起来、“动”起来。我们的职责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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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在XX区街道人大工委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上的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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