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已经成为全球科技竞争的最前沿和大国博弈的战略制高点。当前西方发达国家具有先发优势,广大发展中国家远未真正从中受益,全球智能鸿沟不断加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世界科技发展大势,深刻洞察人工智能的战略意义,强调“要广泛开展人工智能国际合作。”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快实施“人工智能+”全球合作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共享,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提供了建设性行动方案。
一、深刻理解开展“人工智能+”全球合作行动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人工智能+”全球合作行动,是主动引领全球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的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工智能可以是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要“推动各方加强发展战略、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的对接协调,早日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人工智能带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风险挑战,客观上要求各国共同推进发展和治理合作。《意见》提出把人工智能作为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通过技术生态和产业合作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共享。同时,共同研判、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风险,确保人工智能发展安全、可控、可靠,彰显了我国主动引领全球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的实践担当。
(二)开展“人工智能+”全球合作行动,是牢牢把握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主动权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我们赢得全球科技竞争主动权的重要战略抓手。”“全面推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完善人工智能监管体制机制,牢牢掌握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主动权。”我国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既得益于独立自主的技术突破,也离不开全球创新生态和广阔市场支撑。《意见》充分体现在开放合作中实现自立自强,通过强化技术开源、产业合作、标准对接和国际规则制定,确保人工智能向善,造福全人类,持续提升我国在全球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开展“人工智能+”全球合作行动,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创新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广泛开展人工智能国际合作,帮助全球南方国家加强技术能力建设,为弥合全球智能鸿沟作出中国贡献。”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关乎的不仅是一国或一地的利益,更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意见》在发展上,提出打造平权、互信、多元、共赢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开放生态。在治理上,围绕人工智能治理框架、治理规则、治理目标三方面提出了中国方案。既体现了我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协作精神,更彰显了作为人工智能大国的责任担当,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越发彰显思想魅力。
二、充分认识开展“人工智能+”全球合作行动的基础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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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广泛开展人工智能国际合作推动全球包容普惠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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