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推动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各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几年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景财采[2023]8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201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工作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采购相关规定,全年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单位
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有办公室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并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举办的采购法律法规定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二、明确职责,建立内控机制
我局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局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政府采购工作情况
1.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201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我局采购项目都按年初采购预算编制进行采购,并按照制度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2.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我单位属于业务部门,采购的项目一般为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印刷服务等方面的采购,无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存在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理由规避公开招标或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我单位采购项目一般为小额采购,采购方式为分散采购,没有集中采购项目。
4.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我单位采购项目都为分散采购,采购项目资金都较小,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5.社会代理机构的选择情况。我单位无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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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县统计局关于政府采购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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