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事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积极主动地处理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人事信访问题。上级人事信访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下级人事信访工作的指导,下级人事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配合上级人事部门做好有关信访问题的处理工作。各级人事部门内部各单位之间,也要加强密切配合,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合力。
建立健全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把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了解掌握可能发生信访问题的领域和方向,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切实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
建立健全信息的分析、报送、通报机制。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上下级信访工作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各地人事厅(局)遇有信访人对已经做出复核处理意见不服到人事部信访的情况,要及时将信访人的诉求材料和复核处理意见报人事部办公厅。遇有较大规模的群体上访事件和掌握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进京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各地人事厅(局)除了按规定程序及时报有关部门外,同时报送人事部办公厅,以便掌握动向,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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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机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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