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作方案汇编(33篇)

2022-12-14 15:00:22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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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XX县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6

3.2022年度电力行业“双随机、一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11

4.2022年贵港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14

5.2022年牡丹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2

6.XX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包保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工作方案28

7.XX区农村劳动力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36

8.XX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散煤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40

9.XX2022年度冬修水利工作实施方案42

10.XX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司追偿挽损工作实施方案47

11.XX镇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52

12.XX镇推行党建+开展党建引领用村建设工作方案58

13.安顺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赴海南省南繁基地巡查工作方案62

14.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方案65

15.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81

16.克服疫情影响决胜年末收官战行动有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92

17.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5.0版)》的政策解读96

18.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99

19.海南省开展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创建工作方案115

20.航城街道2022年裸露土地风蚀扬尘治理工作方案125

21.淮南市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128

22.黄山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131

23.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市建设工作方案153

24.九江人民防空办室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69

25.利用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养工作实施方案175

26.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80

27.山东八部门联合发布《森林草原冬春季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184

28.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试运行工作方案186

29.省委办厅省政府办厅印发《湖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194

30.咸宁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整治工作方案及长效工作机制208

31.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的工作方案213

32.中共中央办国务院办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20

33.重庆市万州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222

快建设高质量项目,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厅制定并印发《辽宁省深入推进项目和投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每年年初要建立若干重大工程项目、亿元以上建设项目、中央资金项目“三个清单”,并将清单项目建设计划分解到月、责任压实到相关部门和地区。

若干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应充分发挥重大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由15项重大工程省直牵头部门会同各市负责提出本领域、本行业当年重点推进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全省15项重大工程年度项目清单,项目总数在500个左右,滚动实施,动态优化

亿元以上建设项目清单应充分发挥亿元以上建设项目的投资主力军作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导向作用,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全省入库储备项目形成当年清单,主要为当年新开工项目、上年的续建项目和前期工作有实质进展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规模可适当放宽。

中央资金项目清单应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撬动作用,由省发展改革委建立,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专项资金,并根据当年投资计划下达进度及时新。

为营造全省抓项目促投资氛围,打造项目滚动推进、良性发展的环境,方案提出组织开展影响力大、激励性强的系列主题活动,如:每年第一、第三季度各举办一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工程项目现场观摩活动;实行投资“赛马”激励机制,每年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实行奖励措施等。

为项目落地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和稳定预期,方案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精简项目前期审批事项。适时开展项目现场服务和办,及时发现制约项目建设的问题并推动解决。强用地用能等要保障,探索开展建设用地审核与用地预审容缺审批管理,提升项目用地保障效能。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有效搭建重大工程项目融资平台,有序推广PPP等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努力构建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元化投融资机制。

同时,省级有关部门要围绕“三个清单”项目,用好用实“以督促建”机制,强项目建设督查,强化通报预警和约谈,利用息化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监测,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根据《福建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2年版)》的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县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保证该项工作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如期实现各项目标,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对监测点开展丰、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系统地了解我县城乡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为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监测内容

(一)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1.水质基本状况监测

①监测范围

2022年,全县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继续覆盖全县所有城区和所有乡镇。

②监测点设置

监测点设置原则上保持稳定,与2021年基本一致,往年已设置的监测点要继续开展监测工作。

城市饮用水水质监测:应涵盖城区内全部市政供水和部分自建设施供水,水样类型包括出厂水、末梢水和传统水箱式二次供水。每个市政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和个末梢水监测点;每个自建供水设施可选择1个水塔或1个管网末梢作为监测点;每个二次供水设施选择1个水塔作为监测点。

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优先选择监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类型,其次是其他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监测水样类型包括出厂水、末梢水(市政供水设施供应的农村乡镇,只监测市政供水设施覆盖的农村末梢水)。每个乡镇(除城关镇外)设置2~4个监测点:集中式供水按照规模大小、水源类型、水处理工艺,结合供水人口等进行分层,按分层随机原则设置监测点。原则上,每个集中式供水工程设置1个出厂水和1个末梢水监测点,每个分散式供水设施设置1个监测点。还应选择3所农村学校检测末梢水(设置3个末梢水监测点),其中包括2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覆盖的学校和1所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

③监测内容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B5749-2006),开展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和氨氮指标监测。同时收集监测地区供水类型、监测点等基本息。每个监测点干枯、丰水期各采集并检测水样1次。

2.区域水质风险指标监测:各地根据本地区历年监测水质状况,结合水源类型、制水工艺、输配水和贮水等各个环节,筛选本地区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指标开展监测。检测频次和要求与水质常规指标监测要求一致。

3.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继续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室关于印发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办疾控发明电[2017]107)执行,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共四次),并按时向社会开水质监测息。

()水质检测能力调查

开展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调查,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B5749-2006)规定的106项全指标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B5749-2022)4项新增指标(高氯酸盐、乙草胶、2-甲基异茨醇、土臭)的检测能力和实验室具备仪器设备情况等。

三、结果分析和报告

()监测数据报送

将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息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B5749-2006)规定的106项全指标水质检测能力息,通过“全国饮用水监测息系统”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基线试点调查工作的监测结果及高氯酸盐、乙草胶、2-甲基异、土臭4项指标的检测能力息按照要求进行填报,数据由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审核后,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数据的录入和一级审核,南平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数据的二级审核,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上报数据的终审。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枯水期和丰水期网络直报终审截止时限分别为430日和831;水质基线试点调查结果和水质检测能力调查结果报送截止时限为1130;所有原始资料需归档备查。

()结果分析和报告

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及水质基线试点调查工作结束1个月内,组织完成结果分析,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地方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并于12月底前将监测工作总结报告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水质监测常规技术报告、基线调查技术报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爱国卫生工作所。

四、工作要求

()提高重视程度。

饮用水水质是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涉及老百姓“水杯子”问题,与群生产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是掌握饮水安全状况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从健康福建建设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重视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工作落实,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落实责任任务。

要统筹安排项目资金,认真组织方案落实,进一步推进辖区内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在完成每年两次监测任务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科学设置监测点,扩大检测频次和风险监测指标,及时得能够反映本地区水质状况的监测数据和息,为本地区饮用水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要落实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B5749-2022)水质基线试点调查工作。

()提升水质检测能力水平。

要对辖区内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及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全面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水质实验室建设。要统筹考虑,将任务细化落实,配备与完成监测任务相适应的人员、仪器、设备。要强规范化管理和息化建设,完善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实施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息真实、准确、有效。

()规范开展水质开。

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省政府的《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简称水十条”的有关规定,强部门协作和配合,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下,实现县城区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开一次末梢水质监测息。

()落实资金保障。

要将全国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列为基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予以支持;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是地方政府的职责,要申请地方财政拔出资金予以支持。

强我县电力行业监督执法,推动电力供应企业守法经营,结合电力行业管理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采用用分级分类的方式进行检查,本次检查的范围是电力供应企业。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电力供应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开展供应活动情况,包括对电力供应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电力设施保护的检查,主要内容是:

(一)供电企业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情况。

(二)无歧视开放电力市场和按照规定平开放电网的情况。

(三)按照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质量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的情况。

(四)新装、增容与变用电等各项办电业务执行供电营业规则等情况。

(五)是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是否存在限电、停电损害用电人权益的行为。

(六)是否依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必要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设立标志表明保护区宽度和保护规定;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跨越重要路和航道的区段,设立标志,标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地下电缆铺设后,设立永久性标志。

(七)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范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八)其他有关情况。

我局将根据电力行业管理实际,结合检查工作安排,在上述内容中选择部分内容,按程序制定必查清单。

三、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方案。制定2022年度电力行业“双随机、一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程序等内容。

(二)示检查方案。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对社会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不进行“双随机”抽选,立即实施检查、处置。

(三)“双随机”抽选。有关行业科室确定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的方式,在机关纪委的监督下,随机抽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四)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到被检查单位的经营场所和作业现场,采“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检查方法:一听电力供应企业阶段性生产经营工作情况介绍;二看电力供应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基础资料台账;三查电力供应企业现场生产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现场检查结束后与被检查单位进行工作交流,听检查对象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作实际,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检查。

(五)检查结果运用。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将抽查结果的相关息向社会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检查计划调整。检查过程中,确需对执法检查计划进行调整的,应当重新履行“双随机”抽选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各有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高效完成此项工作。

(二)落实普法责任,强普法宣传。在执法检查中,检查人员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检查情况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督促引导电力供应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规范检查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双随机”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选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抽过程。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检查行为,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执法检查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否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今年12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布施行四十周年。根据2022年全区“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快建成珠西经济带和平陆运河经济带现代化核心港口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奋力谱写新时代贵港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宣传现行宪法布施行四十年来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时间安排

2022122日—1210日。

五、具体安排

(一)组织参全国“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全国“宪法宣传周”主会场启动仪式由司法部组织,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拉开全市“宪法宣传月”活动序幕。

(二)举行我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召开贵港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设置集中宪法宣誓、工作研讨部署、启动仪式等环节开展,推进贵港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三)开展“宪法七进”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1强网络法治宣传,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活动期间,以广西普法、贵港普法为平台,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线上竞赛,参赛者可进行线上互动闯关抢答宪法知识题,活动延续至12月底。在贵港市广播电视台持续播出宪法宣传益广告,引导全民学宪法、讲宪法。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办、市司法局、贵港市广播电视台

2)依托贵港政法新媒体室开展“普法小课堂”网络直播活动一场,通过科学全面的宪法学习,增强广大群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意识。

主办单位: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贵港市律师协会

2.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1)重点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第二届“学宪法讲宪法”视频比赛活动,通过宪法晨读、手抄报、“学宪法讲宪法”主题团(队)日等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并将相关活动内容形成3分钟视频的化作品,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动择优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通过贵港宣传、贵港普法、抖音进行展播。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司法局

2)在港南区开展一场“宪法进校园”活动,给学生上法治课,赠送法治书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宪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知识,进一步巩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

承办单位:港南区教育局、港南区司法局、移动贵港分

3.开展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

1)开展宪法进乡村宣传,结合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作用,针对农村群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化讲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

2)在平南县官城镇苏茆村开展一场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邀请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以群乐见的形式学宪法、讲宪法知识。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平南县司法局、平南县农业农村局、电贵港分司。

4.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1)突出宣传宪法关于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援助法、反食品浪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2)在覃塘区开展一场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依托贵港市“八五”普法讲师团,通过赠送图书、观看视频、案例分析等方式结合生活实际讲解相关法律。

主办单位:市司法局、市社科联、贵港市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覃塘区司法局

5.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联合各职能部门到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座谈,与企业法务工作者共商法治企业建设,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服务。

牵头部门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

在港北区开展一场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提高企业对政策法律的知晓度、得感,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为企业保驾护航。

主办单位:市司法局、市法学会、贵港供电局

承办单位:港北区司法局

6.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组织政法干警积极参上级举行的学习党的二十大法律知识以及“双百”(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活动,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全市将学宪法内容列为12月的主题党、团(队)日活动重点内容,通过宪法进机关活动,最大限度扩大宪法的学习全覆面。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司法局

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等,开展党、团(日)活动,以沉浸式的形式学宪法讲宪法。

主办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移动贵港分司、电贵港分

7.开展宪法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活动

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法治宣传栏,开设法治大讲堂,为教群和教职人员上法治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牵头单位:市民宗委、市司法局

在桂平西山开展一场法治宣传活动,为教群和教职人员上法治课。

主办单位:市民宗委、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桂平市民宗委、桂平市司法局

(三)开展“宪法点亮荷城”活动

各单位结合实际,利用城市高楼灯光和电子宣传屏幕,广泛播放宪法宣传标语(见附件),开展宪法宣传。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室,司法局,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室、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区直驻贵各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传播。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全市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介,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面向基层群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群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共场所摆放宪法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阅学习。在村(社区)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融入村(社区)化广场、园等法治化阵地,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着力提升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为全面推进2022-2023年度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23)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将秸秆综合利用与防治大气污染、发展绿色农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措并举,统筹秸秆还田、过腹转化、清洁能源等利用方式,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完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农用优先,元利用。优先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对秸秆肥料、燃料、饲料的需求,突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推进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元化利用方式,实现秸秆资源高效利用。

2.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制约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科技和政策措施,补齐秸秆还田和离田利用等短板,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高质量发展。

3.府引导、市场主导。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全面推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畅通要流动渠道,提高要配置效率,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内生动力。

4.创新驱动,科技引领。大力推进创新发展,强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快推进产业化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度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基础上,持续优化和改进秸秆综合利用路径,继续坚持“还田肥料化为主,燃料化、饲料化利用为辅”,统筹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力争实现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2022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还田率稳定在60以上。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0以上。龙江森工集团等中直、省直单位农场实行属地化管理,与地方政府同等任务、同等责任,地方政府要与其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

二、主要任务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以实施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同步推进场地化堆沤腐熟有机肥和工厂化生产有机肥,以及畜牧养殖过腹转化等间接还田方式,发挥秸秆还田耕地保育功能,增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在肉牛、奶牛、肉羊等畜禽养殖重点区域,鼓励企业开展秸秆青贮、黄贮、压块和颗粒等饲料工,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推广生物质锅炉、秸秆固化成型、秸秆发电、秸秆生物气化、热解气化和秸秆纤维乙醇等技术。鼓励县乡集中供热小燃煤锅炉的生物质改造替换,继续引导农户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

(四)秸秆原料化利用。推动以秸秆为原料进行编织工、人造板、包装料、餐具、复合料等产品,延伸秸秆产业链,提高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五)秸秆基料化利用。鼓励以秸秆为原料生产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用于食用菌生产、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改良土壤。

(六)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服务体系。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

三、扶持政策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按照全省“兼顾还田离田、做好原料保供、延伸产业链条”的原则,保持政策连续性,遵照执行省级扶持政策。在秸秆还田作业方面,根据本地土壤和耕作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选择秸秆还田模式,按照作业模式进行相应补贴;在秸秆离田利用方面,对纳入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当年实际利用省内玉米、水稻秸秆量进行补贴;在秸秆全量利用试点方面,辖区内有建成投产且运行稳定的生物质发电厂和大型秸秆利用企业的县(市)区,县级政府应当强秸秆资源供应的统筹协调,以村为单位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对秸秆部分还田作业和离田利用给予补贴(作业和补贴标准按照《2022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任务纳入“田长制”管理,作业措施落实到农户和地块,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时完善和调整各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和成员,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联席会议制度优势,统筹推进本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逐级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在秸秆综合利用周期内实行调度、通报、节点预警制度,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开展农业农村部秸秆资源台账系统数据采集工作,按时上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级秸秆综合利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年度工作。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室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推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秸秆沼气等燃料化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纤维乙醇等燃料化利用指导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结合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建设任务的必要资金需求量和有关资金渠道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向上争和拨付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在散煤污染治理工作中支持秸秆转化利用。市科技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市工局负责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项目推进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各地国土空间规划,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市税务局负责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政策支持。电力部门负责落实对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压块等初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等政策。

(三)强化供需衔接。辖区内有建成投产且运行稳定的生物质发电厂和大型秸秆利用企业的县(市)区,可按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企业负责”的原则,由政府统筹规划秸秆资源供应,指导大型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村集体、秸秆离还田作业主体等签订方合作协议,明确方责任,保证按时完成秸秆离田还田作业和收储工作,确保作业主体收益和农户利益。各县(市)区要组织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与村屯、农户对接,保证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质量。

(四)强化黑土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要求,强秸秆离田作业质量监管,避秸秆离田作业对耕地表层土壤造成损害。各县(市)区要引导各类秸秆工利用主体、企业,做好工前筛土处理和筛下物消纳利用工作,防止黑土流失。对秸秆离田作业含土量大造成土壤破坏的,筛下土壤存储管护和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土壤流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强化支撑保障。强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发挥各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组作用,以县乡两级农技推广部门为平台,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育秸秆综合利用服务主体,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小农户的作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场会、展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七)强化工作考核。结合省级对市级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市级适时开展对县(市)区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未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还田率既定任务目标的,按照省级要求扣拨补助资金。

(八)强化资金监管。省级继续按照“先行预拨、据实结算”的原则,以切块形式先行预拨部分补助资金,待本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周期结束后,省级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据实结算。各县(市)区要做好现行相关项目支持政策衔接工作,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市)区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承担本级相应支出责任,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有效保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提高资金监管水平,提倡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等方式,强预算绩效管理。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等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罚、追责问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以下简称《意见》),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供给,增强广大人民群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实际行动喜庆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责;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建立权责清晰的包保责任,形成与四个最严要求匹配的食品安全共治共建体系。

(三)坚持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督促地方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将督导检查列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通过抓住地方党委政府和食品企业中的关键少数,建立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实施三张清单和一项承诺书(即: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全面实现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工作局面。确保食品安全出现任何问题都能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包联扩面,明确包保领导干部范围(20221030日前)

包保领导干部范围明确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班子领导,每个企业主体设包保人进行包保。

1.镇级。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班子领导;

2.村(社区)级。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干部。

镇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包保干部工作细则对包保干部的人员范围、数量、工作内容、实施步骤等方面再细化再完善。可制作联系卡、责任牌、督办单等各类简单高效、便于工作落实的系列措施,推动包保责任落细落实。

包保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换包保干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并逐级上报备案。换后的包保干部重新同党委或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并逐级上报备案。

(二)实行包保提级,建立责任任务清单制度。(20221030日前)

1.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认定工作。

食品安全办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规模、业态等全覆盖摸底调查,横向以业态进行分类归集,纵向以村(社区)为最小归集单位,建立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台账,分别按照镇、村(社区)级分布情况进行数据统计。食品安全办根据数据统计情况,按照包保主体分级标准,对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对应C个等级进行分级认定工作,形成《XX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台账》。

2.建立包保责任清单制度。

按照包保主体分级标准,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确定镇、村(社区)级包保干部名单,一一对应落实包保企业主体,形成各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清单台账。

镇班子领导成员包保辖区内C级主体。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驻村干部以及相关干部包保辖区内级主体。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C级主体数量较大的,可相应提级由镇领导干部包保,具体实施由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要求,根据《XX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台账》,组织建立沙埠镇镇、村(社区)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并将责任清单于20221030前归集上报食品安全办备案。

3.建立任务清单制度。

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强宣传和培训的任务清单制度。

各级包保干部须对照任务清单履职、挂图作战,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工作任务,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相应增频次,每年至少完成4次全覆盖包保工作任务。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由区、镇对应层级的食品安全办负责通知包保干部(村、社区包保干部由镇食品安全办负责通知),包保干部接到通知后要靠前办、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4.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制度。

组织包保干部同党委或政府、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食品安全办对级包保干部签字确认的《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建立电子档案,并报送食品安全办。村级承诺书纸质档案报食品安全办存档备查。20221030日前,我镇将本辖区内各级承诺书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汇总报送食品安全办,以便上报市食品安全办

(三)实行三站督保,完善督查清单制度。(20221030日前)

建立XX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督保工作站”(简称“督保工作站”),督保工作站设在沙埠镇人民政府,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站长,从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抽调2名以上人员专职负责督保工作站工作。主要职责是:严格实施督查清单制,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按季度督查包保干部履职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视情形及时下发提醒函、督办单、约谈通知书,督促包保干部整改落实,督查相关情况和料逐级上报备查,并通报党委政府。

(四)强宣传培训(202210月至12月)

镇级层面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的宣贯力度,向各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讲清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根据上级安排和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系统运行情况,组织开展镇、村(社区)级包保干部轮训,讲解分层分级工作机制、各级包保任务和具体应用操作,强化履职尽责能力,提升工作效能。此外,做好保障服务,协调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衔接工作。

、组织保障

(一)强组织领导。为了有力推动工作落实落细,成立以镇党委、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以食品安全主任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设立XX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督保工作站(详见附件1),明确职责任务、实体化运行,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强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有力有序完成各项任务。始终坚持食品安全事关现代化建设大局的政治定位,全面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镇食安办务必将食品安全责任和任务分层分级压实到各级、落实到个人,确保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目标。要强化包保责任与监管责任的衔接,不得以监管责任替代包保责任。食品安全办要将XX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台账》责任清单报上一级食品安全办存档备案要对各级包保干部签字确认的《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建立电子档案;、村(社区)两级承诺书纸质档案报上一级食品安全办存档备查。如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换包保干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并逐级上报备案。包保干部须每年向党委政府或村支部(村委会)和上级食品安全办报告履职情况。

(三)强沟通协调。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一些跨层级、跨部门合作、需要相关部门协作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强沟通联系和专题会商,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办要强协调,整合力量,形成合力,确保实施的整体有效推进。

(四)强化督查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长效工作机制。区督查考评办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党委政府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和履职检查范畴,落实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约谈机制等。

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将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或者降级评分。

(五)严守工作纪律。包保干部严格按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开展工作,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六)息报送。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明确专人负责息报送工作,按要求分别于20221030日报送附件2XX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台账》1030日前报送附件3责任清单签订盖章的《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于202211月起,每月的3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工作建议)分别报送至食品安全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一工程”的决策部署,强农村劳动力统计监测,摸清全区农村劳动力底数,促进我区农民工实现充分高质量就业,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厅关于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明[202235)和“农民工地图”项目建设要求,决定开展全区农村劳动力息采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农村劳动力息采集,基本掌握我区农村劳动力资源总体规模、基本结构、分布流向、从事工种、求职意愿等,建立全区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现劳动力资源数据的动态新和共享共用,面向有意愿的劳动者精准推送企业用工息和职业培训息,为劳动者提供共就业服务,为企业招工提供数据支撑。

二、息采集对象和内容

1息采集对象:具有我区农村户籍(包括户籍制度改革后改为居民户籍的农村地区)、男性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女性年龄在16周岁至55周岁的有劳动能力人员。

2息采集时间:2022122日前完成。

3息采集内容:农村劳动力的姓名、身份证码、手机码、化程度、就业地点、从事行业、工种、未就业原因、是否有就业意愿、期望从事行业、期望月收入、是否有培训意愿、是否有创业意愿。详见《江西省农村劳动力息采集登记表》(附件1)。

三、息采集方式

为减轻基层人工采集压力,本次息采集充分应用大数据手段,由区里转发省人社厅下发农村劳动力基础息,各乡镇、街办补充采集相关息。

1、下发基础息。省人社厅依托大数据提农村劳动力的姓名、身份证、户籍地址等基础息,并通过江西人社一体化平台共就业息系统下发至各地。

2、人工采集息。各乡镇、街办应采入户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对照省人社厅下发的基础息表,补充采集《江西省农村劳动力息采集登记表》(附件1)中的空缺息,包括手机化程度、就业地点、从事行业、工种、未就业原因、是否有就业意愿、期望从事行业、期望月收入、是否有培训意向、是否有创业意向。

3.鼓励个人自主填报。各乡镇、街办还可通过宣传引导,鼓励农民工自主填报,进入“赣服通”共就业专区,填报个人基本情况和就业意向等息。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211月上旬)

1、动员部署。印发全区农村劳动力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农村劳动力息采集工作。

2、宣传准备。大力宣传我区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息采集的积极意义,增进全区社会各界对劳动力息采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入户息采集营造良好氛围。

3、选派人员。各乡镇、街办指派分管负责的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督促工作进度、工作联系和沟通;各乡镇(街办)应从村、组干部中挑选责任心强、质过硬、业务熟练的人员担任调查员,做好息采集和数据报送工作。

4、组织培训。区人社部门负责辖区内乡镇联络员的业务培训,乡镇负责村级调查员的业务培训。

(二)息采集阶段(2022122日前完成)

5、入户调查。各乡镇应组织调查员进村入户逐人调查,力争村级的入户采集率达到95%以上,调查员负责填写附件1,报村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并章。

6息录入。调查员应及时将已采集好的数据,以附件1格式导入江西人社一体化平台的共就业息系。同时,各乡镇还应鼓励劳动者手机扫码登录小程序填报息。

7息审核。乡镇联络员应认真做好息采集登记数据的复核工作,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开展农村劳动力息采集是实现农民 、工实名制管理的基础工作,是稳就业、保就业的具体举措。各乡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息采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我区成立由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健雄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魏建波同志、就业中心主任李昌同志为副组长,杨龙进、双念平、应红、涂翀、赖建南、陈静为成员的临川区农村劳动力息采集领导小组,确保采集工作顺利开展。

(二)确保息采集质量。息采集工作人员要准确掌握息采集内容、范围、要求,全面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村级调查员应按照“一户不落、一人不丢、一项不差”的原则做好入户调查,登记表格息只能由调查员本人填写,不得由被调查对象或他人填写,确保相关息的真实准确。

(三)强化工作督导。区人社局将组织工作组分赴各乡镇现场督导,推进工作,第一队由魏建波同志任组长,杨龙进、涂翀同志为成员;第二队由李昌同志任组长,双念平、应红同志为成员。强对乡村两级的指导、督查、核查,确保息采集准确无误,息采集工作按时完成。同时,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滞后、数据质量不达标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四)保障数据安全。息采集工作完成后,各乡镇要及时将劳动力息登记表等原始资料,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统一收集存档。要强劳动力资源息采集数据的安全管理,息采集工作相关人员应严格保护个人隐私息,严禁违规透露被调查人的个人息。对在劳动力资源息采集工作中造成个人敏感息泄露的人员和单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各行政村、驻镇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镇散煤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进一步提升群幸福指数,按照上级关于散煤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源头防治、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大力推进散煤综合治理,减少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力争散煤治理工作得明显成效。

二、目标任务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散煤行为,持续保持散煤治理高压态势,采强有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一氧化碳中毒、大气污染等的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全镇实现散煤零燃烧。

三、工作措施

(一)强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各村要通过悬挂宣传条幅、高音喇叭宣传和宣传等种形式,广泛宣传销售使用散煤及散煤制品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和我县散煤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引导村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散煤治理氛围,得广大群的理解和支持。

(二)强源头管控,强化源头治理。坚持从源头治理,联合交通、安等相关部门大对运输散煤车辆的查处力度,彻底切断散煤进货链条;对辖区内非法经营的煤球厂、储煤厂和散煤经营点坚决予以缔,彻底切断散煤销售链条;驻镇各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除正常销售渠道外,严禁向个人及黑中介销售散煤。

(三)全面仔细排查,认真迅速整改。各村要强排查力度,以网格为单位,对本村散煤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治措施,逐户销,切实保障散煤治理工作得实在成效。

XX人民政府  

20211125

为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田排灌和生产条件,增强水利设施抵御水旱灾害的能力,充分利用冬闲时间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紧紧围绕农村安全饮水、水库水质治理、山塘整治、小型水库除险固、灌区清淤等重点工作开展水利冬修,努力建成功能较为完备、科学高效的农田水利网络,进一步提高全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利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主要任务包括:开工建设江西省五河治理XX县城市防洪工程禾右堤0+0003+750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溶江河河道治理工程(龙门段)、六七河河道整治工程(坳南段)、2022XX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山背水库等61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实施XX2022年山塘整治工程,保障我县山塘的安全运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蓄水能力;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XX县源陂灌区、禾山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在抓好工程建设的同时,快水毁工程的修复,对所有灌区的干、支、斗、农、毛的各级渠道进行全面清淤整治;对辖区内水库内外坡灌木杂草、溢洪道人为设置的阻洪建筑物及塌方进行清理,同时按标准备足2023年防汛物料(如砂卵石、块石等)。尤其是山塘整治工程、水毁工程修复、水利救灾项目作为县级冬修主战场,是今年冬修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关责任单位要全力以赴,抓实抓好。

三、时间安排

今年的冬修水利工作从202210月开始至20233月结束,历时6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阶段。202210月底前,完成XX县城市防洪工程禾右堤0+0003+750段、61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源陂灌区以及禾山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合同的签订并全面开工建设;XX2022年山塘整治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合同的签订并全面开工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溶江河河道治理工程(龙门段)和六七河河道整治工程(坳南段)及2022XX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二)攻坚阶段。202211月至20232月底,XX2022年山塘整治工程全面完工,通过验收;2022XX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全面完工,通过验收;其他水利工程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源陂灌区以及禾山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完成财政投资的80。各乡镇集中时间、劳力、机械开展中小型灌区内各级渠道的清淤、水库坝面整治及防汛备料工作。

(三)扫尾阶段。20233月,全面检查验收各项水利建设工作,确保各项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领导。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抓好辖区内的冬修水利工作。各乡镇场和县水利局主要领导要深入冬修水利第一线,分管领导和干部分片包点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重点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要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行主要领导挂点制,其它分管领导都要有相应的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冬修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抓好自身水利建设任务的同时,各乡镇要积极配合辖区内其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阻工现象,如征地、临时占地、交通、水库放水、土、青苗补偿等,为水利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拓宽渠道,大投入。是要用好中央、省市安排的专项水利建设资金;二是落实好县、乡财政配套资金,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和民办助小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三是落实好“一事一议”机制,正确引导农民积极投资投劳;四是积极拓宽我县水利建设融资渠道。

(三)强管理,确保质量。要抓好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报建等手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要坚持工程质量第一的原则,落实好水利工程质量责任制,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要将任务具体分解落实,明确职责,建立严格的目标考核制度,统筹兼顾,紧扣工作重点,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要严格工程项目验收制度,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一律返工补课,未返工的不予验收,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做到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县安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要大打击破坏和侵占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有关乡镇全力配合,做到建管结合,确保各项水利工程设施效益的发挥。

(四)彻底清淤,务求实效。力戒清淤蜻蜓点水、应付了事的形式主义,这样的清淤效果差强人意,起不到清淤的作用,达不到清淤的目的,劳而无功。各乡镇要依惯例将清淤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具体到组;国有水管单位要做好渡槽、隧洞等渠系建筑物的清淤工作,同时要对国有灌区渠道的清淤质量进行检查;县水利局要提供技术支持,对清淤工作全程跟踪,掌握情况。要通过渠道清淤是否见底,灌木、杂草是否清除,清淤土方是否脱岸,边坡是否修整、小塌方是否清除等4项指标对各乡镇面上工程及重点工程渠道清淤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明确奖惩,强化考核。冬修期间,各乡镇场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和28日以字形式向县水利局报送冬修进度、投入劳力、完成投资、是否存在阻工现象等情况。由县委、县政府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冬修工作进行督查,将水利建设完成情况排名通报,并与投资比例挂钩,经验收合格的乡镇,将在水利项目申报、建设资金衔接上给予优先考虑,重点倾斜。

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追偿挽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金﹝202165)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县担保司追偿挽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创新优化融资模式,维护地方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一)存量风险显著下降。2022年底,县担保司应收代偿款清收不低于账面总额的40,通过存量风险压降及流动性补充,融资担保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和显著改善。

(二)增量风险逐步减少。推进县担保司风险化解和风险防控能力有效提升,力争2022年底县担保司年度融资担保业务代偿率不超过3

(三)资产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存量风险压降、增量风险控制以及流动性补充,到2023年底,县担保司一类资产占比不低于30,(应收代偿款+其他应收款)/(净资产+计提拨备)的比例不高于30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排风险情况

20211031日为基准日,县担保司全面梳理核实自身担保代偿及业务风险情况,从已代偿角度形成风险项目台账,确保全面、真实、准确。县金融办根据风险项目台账,对县担保司风险情况进行合理分类,确定风险等级分类后与项目台账报县政府审定,并报送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开展非诉方式清收

对于债务人还款意愿较好、还款能力较强、反担保人积极配合、抵(质)押物和其他可供执行资产价值较高的代偿项目,可采非诉清收方式,与债务人及担保人达成还款计划,签订分期还款协议,跟踪还款进度,及时调整清收方式。对于不能制定还款计划或不履行还款计划的,立即依法起诉,申请冻结扣押资产。

(三)大执行力度

县担保司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已胜诉案件,及时进入执行程序,及时结案,确保诉讼案件资产及时处置、资金及时回笼、案件及时核销。

1.渠道动态跟踪被担保企业股权变、不动产转移及担保连带责任主体相关息,积极寻找债务人资产线索,及时申请法院采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冻结划扣、评估拍卖抵(质)押物或其他可供执行资产等强制执行措施,尽快实现债权清收。

2.对于执行不力的被执行人,要及时申请司法部门实施用惩戒,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乘坐交通工具等级等手段,震慑被执行人;对于债务人、保证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依法依规追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股东、清算义务人等为被执行人。

3.开展以物抵债等方式进行清收,依法接收的以物抵债资产,及时推进抵债资产挂牌、拍卖等工作,尽快实现实物资产向货币资产的转换。

(四)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

县担保司依法诉讼案件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安、法院、司法部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应坚决予以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及时追缴恶意逃废债行为人的涉案资产,确保转移、隐匿、侵占的县担保司资产全部追回,保障担保司利益。

(五)积极推进转让核销及降低存量

1.县担保司要通过市场化运作、市场评估价批量转让,合规办理资产组包、估值、审批及交易,在合理范围内,按照市场实际情况尽快变现,提高清收效率,增强流动性。

2.对于短期内确实无法处理的担保不良资产,可依法依规通过县发投集团兜底收购或置换县担保司的抵债资产及不良债权,及时为担保司注入流动性资金,化解担保司的代偿风险。

3.县担保司要及时核销相关不良资产,充分发挥拨备的缓释作用,对于采必要措施后仍无法有效清收的,特别是长时间清收无果的应予以核销。县担保司要按照“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原则,对已核销债权进行管理、继续催收。

(六)强内部风险管理

县担保司要进一步完善司治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要强对存量企业保后跟踪检查,认真做好尽职调查、业务评审和保后管理,严格控制风险增量。

四、保障措施

(一)强组织领导。在充分发挥案件执行联席会议作用的同时,成立XX县担保司追偿挽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会商调度,协调推进县担保司代偿项目风险化解和抵债资产处置。

(二)完善相关政策配套

1.县法院要为融资担保代偿项目快速受理、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开通绿色通道。担保司主管部门针对县担保司尽快研究制定尽职责实施细则,指导制定担保代偿资产呆坏账核销办法。

2.县财政局应根据地方财力发展情况,逐步建立对县融资担保司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和保补贴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机构资本实力,保障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调度督查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调度协商机制的优势,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追偿挽损工作中的难题与困难。切实履行风险处置责任到人,实施“一企一策”的精准方式,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凝聚工作推进合力,制定可执行性强的方案,确保县担保司追偿挽损工作得成效。县政府将适时对追偿挽损工作进行督导督办,力促代偿项目追偿挽损工作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确保情况明、责任清、无遗漏。对因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影响清收处置进度和结果的予以批评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

县担保司要强自身建设,做好风险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经营好用、管理好风险、落实好责任,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要强化风险防控,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风险元分担机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格局。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提升工作效能,镇党委决定在全镇开展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聚焦党的二十大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着力解决全镇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激发“一家人、一条心、一起干”的团结干劲,为全面落实郴州市委为资兴发展提出的“两山”实践示范区、国家新型数据谷、“东方水城威尼斯”、县域发展百强县四个发展定位,全力推进“十大重点工作”,实现“五高发展”、搞好“六区”建设,全面建成实力XX、人XX、美丽XX、幸福XX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时间安排

9月上旬至12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理论学习方面,重点整治学习不深不透问题。力解决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全面、不系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领会不深,学习传达“慢半拍”、领会精神“差一层”;联系思想、工作实际不紧密,学而不实、学而不用等问题。

(二)执行中省郴资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问题。着力解决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郴州市委市政府、资兴市委市政府、XX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行动迟缓、选择性执行;“表态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把做成了当做好了;任务落实“卡壳”、政策执行“梗阻”、工作层层“空转”等问题。

(三)联系服务群方面,重点整治冷硬横推、不负责任问题。着力解决消极应付,漠视群利益和疾苦、岗位职责不清楚、业务流程不熟悉,“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放管服”改革不彻底、不到位,选择性放权、“甩包袱式”放权;“新官不理旧账”,对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克难问题,以机构改革、政策变化、岗位调整等为由久拖不决、放任不管等问题。

(四)履职尽责促进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效率低下问题。着力解决“一言堂”、家长制,上项目、做规划不做调查研究、不经科学论证,“拍脑袋”决策,政策执行盲目搞“一刀切”;政商交往“亲而不清、清而不为”,任性执法、过度检查、随意罚款、利益输送;斗争精神不足,不敢动真碰硬,遇到问题束手无策、遇到困难上推下卸,工作长期不见起色;工作推诿,落实“137”工作要求不坚决,做“甩手掌柜”、当“二传手”等问题。

(五)风会风方面,重点整治浮于表面、不求实效、重基层负担问题。着力解决落实郴州市委“七减”、资兴市委“九减”措施不力,会议、报表,动辄要求“一把手”参会,随意向基层要料报表;部门重复检查考核同一事项,检查考核重痕迹轻实效,简单以开会发、成立机构、签字背书等作为检查考核指标;调查研究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重宣传报道、轻解决问题,只调查不研究等问题。

(六)纪律作风方面,重点整治状态不佳、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问题。着力解决“闯创干拼”精气神不够、“躺平”思想严重;在岗不在状态,自由散漫、作风懒散,迟到早退、缺勤脱岗,上班时间不务正业;“提篮子”“打牌子”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高消娱乐场所;违规饮酒、参与赌博、吸食毒品和搞封建迷活动等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一次深入学习(920日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作风建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专项行动整治重点,组织开展一次深入学习,谈认识、谈体会、提建议,提高思想认识。

(二)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0月中旬前)。围绕专项行动整治重点,结合单位实际和岗位职责,组织广大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作风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列出一张问题清单(10月底前)。“群提、上级点、自己找、互相帮”等方法,认真查摆单位和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刻剖析根源、建立整改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销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组织一批明察暗访(9月至12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围绕专项行动整治重点,采定期或不定期、点对点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综合监督检查,督促推动专项行动走实走深,得实效。

(五)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9月至12月)。严肃查处违反郴州市、资兴市XX强干部作风建设“十严禁”等行为,采内部通报、专题通报、定期通报等方式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典型案例剖析,用好身边人、身边事“活教”,达到通报一批教育一片成效。

(六)健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10月至12月)。对专项行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强组织领导。成立XX镇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李巧娇任组长,镇组织委员欧阳榕霞、副镇长周晨波任副组长,镇纪委、镇党政办、镇党建办、镇财政所、镇派出所等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在镇纪委设立办室,根据需要抽调工作人员,负责统筹、督导日常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务实管用措施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各村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并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三)注重统筹调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室要强化跟踪调度,及时综合汇总情况,切实抓好工作推进。要大宣传氛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肃追责问责。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专项行动受理直通车”对受理的纪律作风方面典型问题直查快办。把督查问责嵌入专项行动全过程,对专项行动推进不力、敷衍应付、效果不佳的单位和党员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XX强干部作风建设“十严禁”

附件

XX强干部作风建设“十严禁”

一、严禁在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

二、严禁搞“小圈子”、利用职务之便捞政治资本,违规组织或参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严禁任性执法、过度检查、索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四、严禁漠视群利益,对群急难愁盼问题冷硬横推,“新官不理旧账”;

五、严禁工作推诿、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落实“137”工作要求不坚决;

六、严禁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

七、严禁重基层负担,敷衍应付“七减”措施;

八、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以及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场所、陪侍性场所、高档消娱乐场所;

九、严禁工作日早午餐饮酒、晚餐酗酒及值班备勤、务活动期间违规饮酒;

十、严禁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刷抖音、玩游戏、炒股票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凡违反“十严禁”的,一律先停职再从严从快查处。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要求,根据省、市、区党建引领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安排,现就我镇推行“党建+用”开展党建引领用村建设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2年重点对3个选派村(XXXXXX)开展建设,2023年实现党建引领用村建设全覆盖,2024年聚力创建至少2用好、产业强、治理优的示范村。通过不断完善和持续建设,着力解决产业发展缺资金、陈规陋习缺约束、组织建设缺抓手等问题,引领农村主体向善向上,初步形成高等级的农村用生态环境,促进金融循环、产业循环、用循环,实现“党建引领、用支撑、支持发展、规范行为”的目标。

三、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党建+用”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实现资源整合,筑牢用支撑,健全用体系,支持产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规范农民行为,助力乡村治理。

四、重要举措

1.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镇级党建引领用村建设联席会议及工作专班,完善调度推进机制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区工作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时间节点,报区党建引领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室审核备案。

3.精心部署推进。召开党建引领用村建设动员部署会议,安排落实各项任务。

4.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等方式,运用网络新媒体、宣传栏、乡村大喇叭、群等载体,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党的“三农”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等。

5.精心组织培训。适时开展党建引领用村建设工作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入户数据采集、系统平台使用、乡风明评议、乡村产业发展、普惠金融服务等内容。

6.做实乡风明评议。根据乡风明评议实施方案和评议清单,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乡风明评议工作,评定结果经示认定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归集工作(202210月底前,此后每年6月底前)

7.组织入户息采集。强统筹调度,组织镇村(社区)干部、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金融机构人员、网格员等,采网格化方式开展入户息采集,全面完成农村主体息建档工作。

8.开展用等级评定。结合实际,按照统一的用评价标准、评定程序,面向评价对象开展综合用评价。

9.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数据共建共享共用要求,鼓励金融机构为用主体创新和优化专属金融产品与服务。

10.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引导涉农相关项目招标、创业扶持、差异化监管等政策资源支持用主体发展。

11.拓展结果运用场景。鼓励引导市场主体运用评价结果,对用等级不高但乡风明评议得分高、发展意愿强的农户,强项目、技术等政策扶持,强化正向激励,引领农户发展产业、崇德向善。

五、保障措施

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建引领用村建设工作的党委主体责任、农村基层党组织直接责任,主要负责同志顶格推动、顶格协调、顶格调度;强化宣传引导。党建引领用村建设联席会议及其成员部门要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适时总结提炼探索经验,用心挖掘党建引领用村建设工作中涌现的诚实守典型案例,深入开展用知识宣传,培育全社会的用意识,营造激励创新探索、深化用村建设、争当用户的社会风尚;强监测评估。强工作动态监测、跟踪问效,将推行“党建+用”、开展党建引领用村建设工作纳入镇对村(社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解读部门和解读人

解读部门:xx镇党政办

解读人:XX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XX

根据《2022年贵州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和《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制种基地及南繁基地巡查的通知》件安排,为落实农业农村部转基因监管“3100”要求,为做好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和应用健康发展,严厉打击非法研究、试验、制种、种植等行为,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查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安顺市新金秋农业科技有限司制种生产基地、安顺市农业科学院南繁基地)

二、巡查内容

落实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和南繁育种基地抽样检测覆盖率100工作要求,现场对安顺市新金秋农业科技有限司制种生产基地和市农业科学院南繁基地进行实地检测。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对种子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强对制种亲本和种子来源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二是在南繁基地开展全覆盖检测,大抽检密度和频次,严查私自开展转基因生物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料。

三是对备案制种田块实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的进行实验室内验证。

四是对种子企业的育种料及相关育种基地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转基因育种。

五是对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查早查小,大种子下地前和苗期检测力度,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

三、巡查时间

20221121日至25日,具体时间可根据现场检测工作进展情况作临时调整。

四、工作组

XX 安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级调研员

XX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室)负责人

XX 安顺市种子管理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XX 安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助理农艺师

五、其他事项

1.市农业科学院负责配合工作组做好南繁基地巡查抽检等方面前期准备工作;

2.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巡查制种基地准备,负责提供实地转基因成分检测技术支持;

3.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室)负责统筹协调巡查工作,做好农业转基因监管记录,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

3.检查的人员的差旅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报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精神,进一步强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州、县(市)、乡、村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互通互认,“证办”全面推行。集成化办事服务基本覆盖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好办易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持续夯实基础

1.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州、县政务服务部门要根据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明确应承接的事项,全面梳理本地本部门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事项,编制布州、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州政务局牵头;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要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本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单的申请,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按程序报审后及时调整,并组织有关部门将有关数据汇聚至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新、联动管理。推动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中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一致。(州政务局牵头;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求,确保办事指南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率达100。要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准确配置事项上线方式、业务办理系统息,确保相应事项办理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实现精准跳转;要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准确关联相应政务服务事项(共服务事项除外)与权责清单事项;要确保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本地化要准确无误。(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持续提质增效

4.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依法依规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或变相增办理环节和申请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落实首问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企业或群到政务服务机构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时,承办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申报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承办工作人员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并做好登记,告知单上注明需要补交的料名称;当场告知确有困难的,实行容缺受理或在2个工作日内(当日算起)一次性告知;对确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的审批件,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无法办理的原因。对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共服务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属于当场办结的事项应当场办结,属于承诺办结的事项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要编制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清单,明确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布。(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根据审批许可事项类别,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健全审管机制,快各类审批监管数据汇聚,推动审批和监管息实时共享。对实施审管分离的审批许可事项,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强审管衔接,厘清审批监管职责边界,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对已经消审批但仍需政府监管的事项,主管部门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审批权的事项,要同步调整监管层级,确保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主管部门要强核查,对未经备案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查处。使用全省统一审批许可和执法监管系统且已实现系统联通的部门,要通过有关系统实现审批许可和执法监管息的实时汇聚。未使用全省审批许可系统的部门,要及时将审批许可息录入(或批量导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没有执法监管系统的部门,要以“互联网+监管”系统作为本部门的执法系统,实现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监管息全量实时汇聚。(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规范中介服务。要进一步清理无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推动实现清单化管理。对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布。依托全省统一的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强对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推动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开服务指南,明确条件、流程、时限、收标准等要。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不断完善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规则、监督管理和用评价,解决中介服务环节、耗时长等问题,破除市场垄断和利益关联,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2022年底前,要实现全州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统一名称、挂牌运行,县级以上统称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统称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统称为便民服务站。对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进行整合,暂时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提供规范化服务。(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结合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除场地限制暂时无法集中办理的事项外)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或通过授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接件进行流转办理。合理划分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区域,咨询导办区主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含老年人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综合办事区主要设置无差别综合办事窗口、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和“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自助服务区集中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终端办事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便民服务中心(站)参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设置综合窗口。(州政务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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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2年工作方案汇编(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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