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论研讨发言汇编(篇)
目录
党建和提案工作有机结合的探索与实践2
把协商民主贯穿到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全过程2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还需要向纵深推进3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从胜利走向大胜利的重要法宝4
人民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路径5
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6
用协商化增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7
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8
在政治协商中弘扬传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化9
准确把握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新内涵
党建和提案工作有机结合的探索与实践
2xx年以来,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创新,不断丰富履职实践,着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和提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把牢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强党的组织建设是提案工作保持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而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一定意义上看,制度建设也事关提案工作的走向、质量和成效。我们坚持把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强对广大委员思想政治引领,一方面,着力改善和增做好党建工作的制度供给,另一方面,联系实际着力发挥党员委员作用,认真梳理现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新制度,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提案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平台优势相结合,提升提案成效。专委会具有桥梁纽带作用和在凝聚共识方面的前沿阵地作用。我们坚持把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中共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各专委会的专业特长结合起来,按照分党组和党支部统筹协调、党小组分组实施、各专委会协同参与的思路,切实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
党的群路线和为民履职相结合,践行宗旨意识。我们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面向基层和群,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模式,利用“xx政协履职通”pp,实现政协委员、办理单位、基层政协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改进工作作风和履职评议相结合,提升履职能力。我们坚持把履职评议作为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一环,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引导广大委员把增强履职本领的着力点,放在对客观情况的深入了解、对事物规律的认识把握和踏踏实实的工作上。通过建立功能型党支部组织、党员委员联系引领党外委员、委员引导界别群的工作链条,弘扬求真务实作风,不断强化党员委员责任意识,党员委员对共产党员是第一身份的意识、受党组织委派做好提案工作的使命意识、做好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工作的职责意识突显,有效带动了提案工作的整体提升。
把协商民主贯穿到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全过程
近年来,固原市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专门协商机构职能定位,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努力做到“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为奋力描绘继续建设美丽新xx的固原画卷贡献智慧和力量。
精准务实选题,服务党政中心工作。精准科学选题是提高协商议政质量的关键。我们根据市级政协特点,遵循党政所需、群所盼、政协能为的原则,每年安排x至x项重大课题作为常委会专题协商课题,选择x至x项课题作为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以及“大家来商量”课题,力求选题精、准、实,协商能见成效。
创新协商形式,拓展协商民主渠道。协商民主一头牵着民智民心,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人民政协一方面要寻找最大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另一方面要善于倾听少数人的不同声音。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拓展协商民主的形式,创建“大家来商量”协商xx台,提案办理协商“五步闭环”运行新模式,“委员会客室”履职新载体,推动协商民主创新发展。
抓住关键环节,把好重要协商关口。协商议政的质量高不高关键在于意见建议提得准不准,只有议政议到点子上,协商意见才能得到党委和政府的认同和采纳。我们坚持落实“一个规定”,即“不学习就不调研,不调研就不协商”。坚持“三个联动”和“两个结合”,力求调研全面、深入、具体;坚持“三方协商”,即通过召开种形式的协商座谈会,邀请党政部门相关领导、各党派团体和界别委员、群代表交流发言,同时增现场回应环节,增强互动,最大限度找准问题症结,最广泛凝聚各界共识,为形成高质量调研协商报告打下坚实基础。
注重协商实效,强协商成果运用。协商议政成果落到实处,转化为党政决策和改进工作的实效,推动解决人民群“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是政协开展协商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确保协商成果得到积极采纳和充分运用,我们紧盯“报送、督办、宣传”三个重要步骤,即建立健全“政协搭台、部门落实、党政督办”的工作机制,通过报送协商成果,提请党政领导批示,分解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和政府督查室督办,有效解决成果转化落实“最后一里”问题。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还需要向纵深推进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要适应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任务、新职责、新使命,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还需要向纵深推进。
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向纵深发展,需要在协商议题选择上做到现实性与前瞻性的平衡。专门协商机构重在发挥协商作用,而协商议题的选择决定着协商的实际效果。专门协商向纵深发展,意味着不仅关注党和政府已经决定的议题,也要关注尚未考虑或者考虑较少的问题;既要关注当下的、短期的、现实的政策性问题,也要关注未来的、长期的、发展性问题;既要注意某个方面、某个环节的问题,也要注意整体体系、整个过程的问题。既要关注技术性、可操作性问题,也要关注原则性、战略性问题。
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向纵深发展,需要在协商参与者选择上做到精英主导和大参与的平衡。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旗帜下,人民政协能够有序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人士营造团结合作、平等相待的协商氛围,弘扬兼容并蓄、体谅包容的协商化,秉承有事商量、遇事商量、做事商量的协商原则,有效形成方层元共识。政协委员作为协商民主的主体,真正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
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向纵深发展,需要在协商形式上实现周期化运转、常态化发展和体系化建构的平衡。协商需要抓手、需要载体、需要形式。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向纵深推进,需要在协商结果上实现协商共识吸纳与协商效益评估的平衡。在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过程中,有序共参与、平等利益表达、共识意见达成和科学决策采纳都需要通过协商制度建设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