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解放思想、优化环境、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努力营造一流的投资软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为开好这次会议作了充分准备和精心筹划。从年初开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优化办牵头,深入到企业、乡镇、机关开展了为期近5个月的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专项调研,形成了有份量的专题调研报告,并制作了专题片;5月9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今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5月16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郴州市2008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体方案》。等下,洪元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向纵深推进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是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各级各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党政机关、各级干部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打基础、创环境、反腐败、促发展”的总体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实践中探索规律,在创新中发展提高,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市委、市政府通过成立“打基础、创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召开高规格的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加强了对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领导;通过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机关效能和作风暗访、开通“12342”效能行风热线等措施,掀起了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大整改、大规范的新高潮;通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市长办公例会制度”、“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建设项目报建打捆收费制度”等制度,进一步优化了政务服务环境,提升了服务水平;通过开展“为外来投资企业排忧解难月”活动、整治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专项行动以及一系列行政效能监察专项活动,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通过成立市优化办和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进一步调整理顺了职能职责和管理体制,形成了行政效能监察与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联动体系和整体合力。目前,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经济活动逐步回归到按市场经济规律增长的正常轨道,各级各部门谋发展、促发展的思路更理性、方法更得当、措施更务实,各类投资者在郴投资的信心更足、热情更高、力度更大。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发展环境的现状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周边和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与基层群众及客商和企业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我们决不能自我满足、决不能评价过高,一定要正视差距和不足。从施工环境方面来看,被征地农民强揽工程、垄断建材、强行参运、恶意索要、阻工闹事等问题较为普遍,部分领域、部分地方还十分严重,已经成为我市建设工程市场普遍流行的“潜规则”,社会各界反映十分强烈。这个问题不仅是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一个“瓶颈”问题,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隐患。从政务环境方面来看,目前我们机关的服务水平和效能还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思想观念、管理体制、工作方式、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如有的部门、单位衙门习气根深蒂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事效率低,办事程序繁琐,“不给好处难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部门、单位大局意识差,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随意执法,与民争利,甚至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罚代法,以罚代管;有的部门、单位不认真履约践诺,宣传政策时信誓旦旦,兑现政策时大打折扣;有的政务服务窗口“只挂号不看病”,形同虚设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投资环境,损害了郴州的形象,破坏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规则,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经济发展,侵害了投资者和群众的权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构筑市场载体、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其中最重要的抓手就是优化发展环境。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当前,我市面临着全球和沿海产业向内地转移、国家对加工贸易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中部崛起战略加快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日益紧密等重要战略机遇。如何抓住这个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我市经济实现新一轮科学发展,最紧要的就是要下功夫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形成环境高地和投资洼地,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到郴州发展。这应当成为当前和今后一项具有全局和战略意义的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机遇会选择环境,环境也会带来机遇,谁能抢先创造良好环境,谁就能吸引更多的资源,就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目前,全国、全省各地招商引资力度都非常大,都在竭尽所能地创造良好环境,增强对外吸引力,竞争态势逼人。如果我们在经济环境建设上满足于现有的水平,没有更新的举措,没有更大的动作,不仅无法继续保持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良好势头,与先进地区发展的差距将越拉越大,而且很有可能被原来不如我们的竞争对手超越。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保护经济发展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加快郴州发展的生命线来抓,为资本的生长创造适宜的土壤,为投资兴业提供良好的平台,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在郴州这块热土充分涌流。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推动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升级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非常紧迫而又需要长抓不懈的工作。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乱抓;抓而无效,等于白抓。客观地说,经过近些年的努力,一些好纠正、易改进的问题基本都解决了,剩下的都是一些疑难杂症、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一些触及部门和少数人利益的问题。当前,我市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已经到了关键时期,到了攻坚克难阶段,必须狠下决心,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扎实的措施,不断把优化发展环境向纵深推进。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结合我市实际,今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用硬措施改善软环境,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施工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一)以开展专项整治年活动为载体,营造规范有序的施工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专项整治年”活动,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着力查处破坏建设工程施工的违法行为。主要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建设工程施工环境违法案件投诉受理、处置、打击等应急处置机制。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查处施工环境违法案件指挥中心。为突破地方保护主义,对重大的违法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采取集中办案、异地办案、指定办案等方式办理。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对涉及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的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侦破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内部及周边的刑事治安案件,铲除一批以重点工程为主要侵害对象的犯罪团伙,打击一批扰乱重点工程正常施工的违法犯罪分子。尤其要重点打击强揽工程、垄断建材、强行参运、恶意索要、阻工闹事等违法行为,对蛮横无理、蓄意滋事的不法分子,依法从重打击;对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坚决依法严惩,除恶务尽,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建立项目落户地公安机关整治建设工程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要建立重大企业和项目民警驻勤制度,市公安局、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三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与辖区内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在建项目分级挂点结对,定点服务,实行治安承诺,并派驻民警现场执勤。四是建立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组成的打击建设工程施工环境违法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对侵害投资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实行集体会审,联合办案,依法从快立案调查、从快批捕、从快诉讼、从快审判。司法部门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政府法制部门要依法处理企业和投资者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投诉,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五是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基层组织及基层干部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充当违法行为“保护伞”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