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线电地方立法调研报告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要任务四中全会诸“第一次”标定法治中国新方位。工业和息化部在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施时也面临着如何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课题。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工业和息化系统中推进法治建设需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具体到无线电管理工作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无线电管理条例》作为规范我国无线电管理的主要行政法规已施21年相关规定已不能解决无线电管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工业和息化部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开展了《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作为部直属事业单位围绕“电波监测、频管支撑、设备检定、据管理、标准制定、决策支持”这大核心职责秉承“忠诚、勤善、精准、治远”的核心价值理念积极做好对部无线电管理支撑工作。为支撑《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开展了《无线电管理地方立法研究》软课题研究工作。鉴于深圳市已出台了部地方无线电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件并积累了丰富的立法经验课题组赴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进行立法调研。
一、深圳市建立了较完善的地方无线电法规体系
深圳市目前已初步建成了符合深圳际情况的无线电管理法规体系形成了以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地方规章《深圳市移动通基站管理办法》、规范性件《关于强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基础以《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行政许可施办法》、《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施办法》等配套规范性件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法规体系。
二、《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
一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
20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在此基础上积极着手起草《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在起草过程中得到了深圳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在立法中开拓创新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开创性地举办了《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律师协会组9名律师参了听证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于2009年1月21日在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
《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以无线电频率管理为中心围绕其使、管理、安全、监测和法律责任展开形成了较严密的无线电管理法律制度。该法规共十章7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无线电频率管理、无线电台站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涉外无线电管理、无线电监测、无线电安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部分。
二主要创新制度
1.频率资源元分配方式和频率资源使权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