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述职、干部述职、述职述廉、述责述廉认清区别才能述得到位!
对于基层党的建设来说每年都要进行工作述职还有述职述廉以及述责述廉……它们到底有什么区别呢?这篇章咱们就一起全面、深入梳理清楚。
一、关于述职
根据2019年12月0日开始施行、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此处所说的“述职”主题是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述职的主体是党委党组书记述职内容包括五个方面简单说就是①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等情况、②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③落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等情况、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等情况、⑤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以上就是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相关内容。换句话说对于与基层党组织来说每年开展的抓党建工作述职指的就是这个。
根据2019年月7日开始施行、中共中央办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规定此处所说的“述职”对于个人来说指的是领导班子的个人述职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对于基层单位来说每年开展的干部述职指的就是这个任期考核中的述职与此类似。
二、关于述职述廉
根据200年12月9日发布施行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规定“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关于频次的规定是“述职述廉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没有届期的领导班子参照有届期的执行。”
综合以上息述职述廉的主体是党员领导干部其内容即《暂行规定》所指出的几个方面。对于基层党委来说因为每届任期一般为年所以述职述廉一般在年当中有2次即可届中和换届前一年。
三、关于述责述廉
根据201年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开。”
根据2019年月日起施行、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建立党组党委书记述责述廉制度。批准设立党组党委的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党组党委书记报告履职情况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根据2021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方式之一就是“听述责述廉”。
综合以上息述责述廉的主体是党的领导干部其内容的重点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的几个方面频次为明年一次且是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以上开展的。
梳理到这里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出现了“述职述廉”与“述责述廉”是并行的?还是有一个已经被废止了?我们接下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