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的调研报告
自最高人民法院于201年12月出台《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以来各试点法院结合自身工作际积极有序地落试点。为深入了解试点法院开展试点的进展情况近日我办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重庆家试点法院及高院负责人参了座谈会。现将重庆市开展改革试点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庆市法院开展试点的进展情况
根据汇报试点法院严格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展开试点努力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经过半年来的筹备和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得到了稳步落并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制定具体施方案
为了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保证试点工作的顺畅运行各试点法院都围绕明确改革思路认真落改革方案。重庆四中院以“审判权权责利统一”为改革核心将改革重点放在落合议制、改进审判管理、严格办案责任、完善法官评价、深化司法开、探索行政事务集中管理等六大方面。试点半年来重庆四中院通过出台《关于案件分配的规定试行》、《关于保障法官依法独立正行使审判权的规定试行》、《专业法官会议规定试行》等配套制度和规则明确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各项具体施方案。各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和稳步落中。
二合理配置审判组织
为落《试点方案》提出的“科学设置审判组织合理界定各类审判组织的职权范围”的要求各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组织配置。一是改革合议庭制度。各试点法院结合本院际将现有审判业务庭改组为合议庭并将院、庭长和审委会委员编入合议庭明确其办案任务。二是改革独任庭制度。重庆渝中、黔江、秀山法院立足于案件量较大的际情况大独任庭独立审判力度。为了保证案件质量特别规定除助理审判员之外的审判员独任审理的案件一律施“谁签署谁负责”真正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三是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各试点法院通过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合理限缩案件讨论范围建立完善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讨论案件过滤、办案责任制等具体措施。四是推动院、庭长办案机制。各试点法院对院、庭长和其他审委会委员的办案任务以明确例如重庆四中院规定副院长每年办案不少于10件庭长不少于全庭法官平均办案的2/副庭长和审判长不少于合议庭法官办案的/并将院、庭长办案纳入其法官业绩量化考核。
三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
各试点法院通过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研讨疑难复杂案件、过滤审委会研究案件、统一案件裁判尺度提供了坚保障。重庆四中院出台《专业法官会议规则试行》从功能定位、成员组成、运作模式、结果运等方面对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进行规范。专业法官会议通过探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适难题或者其他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方式达到了强化审判指导和提供咨询服务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