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行民主推荐是《干部任条例》的明确规定。践证明坚持行民主推荐有利于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有利于选准好干部有利于克服人上的不正之风。但从《干部任条例》颁布施情况看由于种因的影响在民主推荐环节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主要问题
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参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存在局限性。按照《干部任条例》的规定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主要由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参。也就是说领导干部的人选要由这一范围中的人来推举产生。较之由少人选人的做法这是一个明显进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人员范围的repy/repy
局限性逐步凸现。一是一些重要职位的推荐人员范围偏小基层干部、普通党员、群未能以适当的方式和途径参与民主推荐推荐结果的认程度仍然不高。二是虽然在一定范围内推荐干部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由少人选人的状况只不过是少人变成了一个特定的干部群体还是由干部来选干部。同时由于是在特定的群体中推荐干部存在着有关方面事先“统一思想”、打招呼等非正常行为的可能性。三是由下级领导成员来推荐上级领导班子成员难以摆脱因利害相关带来的影响。一方面参民主推荐的下级领导成员本身也属于被推荐对象的范围;另一方面下级领导成员为了使被推荐上去的对象对自己有利在很大程度上他所推荐的人要么是已经帮助过自己的要么是将来可能对自己有帮助的。这些情况的出现必然影响民主推荐结果的客观正性。
2、民主推荐的工作方法比较粗放。一是民主推荐会议时间过短一个有重大影响的领导干部人选往往在很短时间内推荐完毕。参民主推荐会的人员会前、会中都缺少对拟推荐人选的思考其推荐的人选很难说是经过深思熟虑、确认为是符合拟任职位要求且质优秀的。二是民主推荐会议提供的料过少除了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名册外大都没有其它资料供与会人员参考。这样虽然与会人员可以独立思考但由于缺少对符合条件的干部的了解有时也难以作出理性、准确的选择。事也正是如此在一些市、县较的地方由于缺少沟通和交往有关负责人之间互不了解、不熟悉是客观存在的。三是民主推荐会议程序过于简单大情况下只有推荐职位说明和填写推荐表两项缺少独立酝酿程序不利于充分发扬民主。四是民主推荐形式过于单一仅局限于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对于其他方式的推荐缺少相对应的渠道和平台。
、在民主推荐结果的运上仍然有以票人的倾向。群认是选拔任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尽管《干部任条例》强调要“防止简单地以票人”而在际操作当中却往往把群认具体化为民主推荐得票率高将那些得票率高的干部作为考察对象并进入干部选拔任工作的下一程序。这就是民主推荐结果运的高性。一方面民主推荐结果运的高性是普遍存在的。在干部选拔任工作中基本上都是按照得票率高低来运民主推荐结果因为只有高者才能服对各方面才好交待除非有充分的理由来否定得票率高者。另一方面民主推荐结果运的高性是直接起作的。也就是说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得票率高低是基本的舍标准票高者之票低者弃之。同时民主推荐结果运的高性是被比较普遍地接受的。不少干部群认为既然行了民主推荐就要尊重推荐结果也就是要按得票率来确定考察人选。这就进一步强化了民主推荐中“票”的作以票人的问题变得突出。
、民主推荐的导向作出现偏差。一些干部为追求较高的得票率产生了趋票性倾向。所谓趋票性是指对民主推荐票的刻意偏好。这种刻意偏好可能有两种表现一种是通过努力工作来追求干部群的认这是干部队伍的主流;另一种是把心思和精力放在非正规渠道甚至是旁门左道上。后一种情况又带来两个问题一是“以票论事”。不少干部把所要干的事情与民主推荐的得票率联系在一起只要是有利于提高得票率的事情就争着去做;凡得不到票甚至是可能丢票的事情就少做或不做。因此做热热闹闹的事情、搞表面章的人了做给上级领导、做给新闻媒体看的人了。二是“以票交人”。也就是以“我”的升迁为中心最大限度地争每一张推荐票。对列入参民主推荐人员范围的干部处处逢迎能给好处就给好处能不得罪就不得罪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提高自己的得票率。因此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批评的人少了。除此之外还有少干部以推荐前打招呼、客送礼甚至是封官许愿等方式不择手段地推荐票。这种情况是新形势下跑官要官的又一种表现方式严重违背了《干部任条例》关于民主推荐的有关规定。
二、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