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情况※
所谓高龄父母独生子女护理假是指响应国家政策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高龄父母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向单位假于在医院护理照料父母期间人单位应予同意且不扣减其陪护期间的工资、津贴与奖金等福利。如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准予护理假的则报销一定金额的护理人员聘。
上海和其它省市一样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起推行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召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目前全市约有0万个独生子女家庭首批独生子女的父母群体陆续进入老年期和高龄期未来遇到的养老、医疗等问题将越来越突出。与一般的二孩家庭或者孩家庭相比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保障功能明显弱化特别是在就业竞争日益激烈、全面施两孩政策的情况下独生子女们面临着上有老、下有小的压力在高龄父母的护理方面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支持。
※问题及分析※
近两年来我国已有个省区市将独生子女护理假纳入法制化轨道他们为独生子女护理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作了积极的探索。据媒体报道河南、福建、广西、海南、重庆、广东、湖北、黑龙江、四川、山西、内蒙古、吉林省长春市、宁夏等1个省区市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在施护理假的1个省区市中既有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也有内蒙古、宁夏、黑龙江以及吉林省长春市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有的省份还进一步把该项政策扩大到非独生子女家庭。例如《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的护理照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