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是建设高质干部队伍的关键环节。而要选准人好人从根本上讲要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的干部制度。既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制度又要建立完善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监督制度。
强对干部选拔任工作的监督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概括起来至少包括六个方面①干部选拔任工作是否坚持了党的干部政策和党管干部原则选拔任的干部是否真正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②干部选拔任的全过程是否坚持了干部工作的有关程序。③人选的提出是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了广泛的民主推荐。组织部门在履行考察职责时是否客观深入地对考察对象的德才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所掌握的情况是否真可靠。⑤党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时是否进行了充分的酝酿每位班子成员是否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repy/repy
见。⑥党委向人大、政府、政协推荐干部时是否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办事等等。这些方面无论哪里出现问题都会严重影响干部选拔任工作甚至有可能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失。其中“人选提出、组织考察、党委决定任”三个环节尤为关键应该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
第一关于对人选推荐、提出过程的监督。推荐、提名是干部提拔使的第一个环节如果在这个环节中出现问题就有可能给干部选拔的整个过程埋下隐患。作为组织部门施对这一过程的监督重点是了解推荐工作的组织者是否严格按照《条例》中有关民主推荐的各项规定办事;民主推荐的结果是否及时、如向党委作了汇报;是否遵守了保密纪律有没有向外泄露推荐情况的问题等等。
从践看推荐、提名环节中最为常见的问题有两种一是在某个岗位出现空缺后党委主要领导往往不是通过民主推荐和集体酝酿提出人选而是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认为某某同志可以从事该项工作并就此意见直接与班子部分成员进行沟通或委托分管的同志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在有的地方这种领导意图的表达直接了当主要领导想要安排某个干部就会亲自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安排考察。在这种情况下主要领导的推荐往往胜过其他班子成员和群的意见。主要领导的推荐很可能会成为其他班子成员及从事干部工作的同志开展工作的最终目标从而使大家自觉不自觉地迎合主要领导的意图保证领导意图的现。有时就连上级组织部门派去参与考察的同志也会在考察过程中按主要领导的意图行事通过组织考察的形式维护“一把手”的“权威”。二是虽然人选的提出按规定进行了民主推荐但推荐工作是依照领导意图根据拟提出人选的情况制定推荐方案、介绍推荐要求、确定推荐范围等把领导意图以特殊的程序强给群。看似程序完备事上不代表民意当然这里还要区分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对参推荐的同志作适当引导这样做也是必要的。对于第一种情况由于既没有进行民主推荐也没有进行酝酿上级组织部门只要检查一下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干部问题的会议记录、纪要或下级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一下任过程及工作程序就可一清二楚。
而对于后一种情况要进行有效监督则有一定难度。个人认为要真正强对干部提名过程的监督除了对提名程序进行监督外最主要的是要强对党委主要领导的监督。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在干部的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过程中经常与各个层次的领导同志接触与主要领导及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同志接触对他们的情况相对了解较容易发现一些领导同志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发现问题时一定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通过谈话提醒、诫勉等形式提出明确要求促使其在干部任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办事。同时应该明确规定就提名和推荐环节来讲必须严格按《条例》办事任何人选的提出都必须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并且经过班子成员的充分酝酿。即使是交流提拔的也应在干部原所在地方和单位进行民意测验。如果发现不按《条例》规定办事不向上级党委如汇报推荐情况或者向外泄露推荐情况的对主要责任者要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人失误的要依照《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