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情况※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我国残疾人保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即从无障碍设施标准建设迈入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上海在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已得不少经验但与世界其他发达城市如纽约、东京、伦敦等地比较仍有差距。
※问题及分析※
1、地方性法规落后
虽然上海已制定和颁布了《上海市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技术标准》和《上海市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等四个无障碍建设法规件但侧重于标准与规定的制定。2012年我国颁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北京、深圳等城市已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上海至今缺少与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
2、无障碍行规约缺位共服务行业标准不一
电业、交通业、医疗业、教育业等分布广、密度高的城市共服务领域缺乏相应的无障碍行业标准出现状况也较。
、保障对象、功能区域、制定与研究机构等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一是保障对象不够全面。目前我市针对的保障群体仍集中于传统意义上的肢体残疾人与老年人而没有将精神智力残疾、阅读障碍患者、普通病患者以及妇女、儿童等都纳入保障群体。
二是功能区域和范围覆盖狭窄。虽然上海在不断扩大无障碍保障与服务范畴但对照无障碍建设先进地区美国、日本则没有将无障碍保护区域向所有建筑推广也没有包括收容中心、福利住宅、共建筑和交通、息设施等。
三是忽视与研究机构合作制定法规。上海目前无障碍法规和标准的主要制定为专家主导与经验指导而不是采由参与、科研指导立法、专门管理机构三方协作的方式尤其不太重视开展与科研机构的合作调研及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