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关于安义县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2.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3.关于对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4.关于海西州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5.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调研报告
6.关于乐清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7.关于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8.关于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9.关于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10.关于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情况的报告
11.关于人大监督的调研报告
12.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和成效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安义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通知精神要求,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安义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主任杨汉煌于2019年9月下旬,通过查看资料、调查走访、座谈讨论等方式,集中对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十六届人大代表构成及履职情况
(一)县人大代表的构成情况
2016年换届选举产生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共164名。其中:男代表138人,占84.1%,女代表26人,占15.9%。中共党员126人,占76.8%,非党38人,占23.2.%。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64人,占39%;村(居)委会行政(党务)负责人46人,占28%;各类企业、公司行政(党务)负责人27人,占16.5%;教师、工人、农民及其他人员30人,占18.3%。研究生9人,占5.5%,大学本科80人,占48.8%。按年龄来分,40岁以下47人,占28.7%,41岁-55岁105人,占64%,56岁以上12人,占7.3%。
从结构情况看,我县十六届人大代表构成更加年轻化、知识化、更具广泛性、代表性,有年龄、学历、覆盖面等多方面优势,妇女代表、新兴阶层代表的比例明显提高。此外,县十六届人大代表中保留了一批履职积极性高、履职能力强、社会反响好的继任代表,形成以老带新良好局面。
(二)县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
代表意识和履职自觉性逐渐增强。自2016年换届以来,随着形势的发展,人们对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县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绝大部分代表讲政治、讲大局,树立了较强的群众意识、履职意识和服务意识。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代表培训、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活动,使代表更加明确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职责和要求,多数代表也能够自觉履行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代表们在活动中思想认识得到新的飞跃,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代表履职积极性有了较大的提高。县人大常委会为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依法履职,不断拓展渠道、搭建履职平台,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比以往有了较大的增加,代表履职积极性有了极大的提高。据统计,自2016年换届至今,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代表履职知识的专题培训,代表出席率达到92%,列席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代表达38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156人次,参加人大代表专题调研136人次,组织23名代表旁听县人民法院2件案件的庭审。连续三年组织代表对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各乡镇及其主要领导进行评议,代表出席率达到88%,多数代表把参加代表活动作为知情知政、增强才干和知识,积极履职的良好机会,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较好地履行代表的职责。
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不断加强。一是审议水平有所提高。代表审议发言的多了,发言的内容涉及面也广了,能够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一些代表在审议前都作了前期调研,准备了书面发言材料,审议发言有重点,层次分明,依据充分,审议的水平和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二是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质量有所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培训工作,明确提出要求和范围、提出程序和处理程序,积极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前期调研服务工作,一些代表建议经过精心准备,不仅提出了问题,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对策,综合性和全局性的建议所占比例在不断上升。三是闭会期间代表视察、调研、评议“一府两院”工作的质量有所提高。
二、代表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当前,我县人大代表工作正朝着健康、良好的方向发展,代表素质和代表履职能力也有了整体提高,但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差距和存在着不足之处。
(一)代表的结构还不尽合理,专业技术人才相对较少。代表中职务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64人,占代表总数的39%。人大是监督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同时又担任政府职,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这在职责上来说是相对冲突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代表职权,也消耗了有限的代表资源。同时,在人大代表中懂法律和专业特长的代表相对较少,人大及常委会要充分依靠代表依法履职,开展监督工作,但近年来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民暴露出经验不足,履职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制约了代表作用的很好发挥。此外,县十六届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比例较高,因其公务繁忙,难以保证代表活动时间和精力,这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有一定的影响。
(二)少数代表对代表职务的认识存在偏差,履职意识不强。个别代表只是服从组织安排,由结构比例推选出来的,缺乏代表意识和履职意识,对代表职务认识不高,珍惜不够,很少参加活动,即使参加活动也不知如何发言,不能真正进入人大代表角色。部分代表履职热情当选初期热情高涨,后来逐渐减弱,个别人大代表视代表为荣誉身份,而不是当作责任,存在消极履职现象。还有部分代表不能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的关系,存在着重本职工作轻代表工作的现象,缺乏主动履职的积极性。更有部分代表对待履职重形式轻内容,履职时仅浮在走走过趟、拍照留痕、喊喊口号、作作宣传表面上,很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
(三)部分代表审议发言和提议案、建议的质量不高。人代会期间,部分代表的审议发言存在“三多三少”现象:泛泛而谈的偏多,切中实质的较少;肯定的套话偏多,针对性提意见的较少;针对本单位或本地区的个别问题谈的多,站在整体和大局思考和提建议的较少;代表提出的建议总数虽然不少,但真正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和全局不多。从调研的情况分析来看,影响代表审议发言及建设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全县大政方针政策了解不多、对审议议题不熟悉、看不懂计划和预算报告;二是调研不深入、掌握县情民情不全面、有盲目追求建议数量的现象;三是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功底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为民代言的效果。
(四)代表活动的形式单一,创新不够。一方面,学习培训多以填鸭式灌输、照本宣科读条文方式为主,互动式学习交流较少,调研和视察以常规性集体开展为主,全局性和针对性的调研和视察较少,调研和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较少,造成了代表学习效果大打折扣,调研和视察欠全面、探究问题不较深入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干基层代表工作没有专职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和人大办工作人员均要化去大量时间兼顾其他党政分工工作,各代表小组开展的一些活动没有充足的时间来进行组织,代表参与的积极性也不高,始终打开不了良好局面,取得的效果也不较明显。
(五)代表履职的保障、激励和监督机制不较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代表学习培训、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视察检查调研、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等一系列做法,激励责任心强的代表自觉加强与选区选民的联系,加强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工作的监督,但由于约束机制较弱,有极少数代表总是由于种种原因不认真、不主动履行代表职责,这在不同程度上挫伤了履职好的代表的积极性。另外,代表建议办理意见落实率与代表期望值不符,尽管县委、政府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今年上半年彭县长亲自主持召开民生实事和代表建议督办会,强调指出民生无小事,民生实事和代表建议的办理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但有极少数政府部门在代表建议办理落实过程中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对综合性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和协调的力度,再加上一些历史方面、政策方面等客观因素,有的代表建议所反映的得不到解决或彻底解决。如此一来,一方面挫伤了代表的履职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影响了代表在选民中的威信。此外,代表激励和监督制度不较完善,对代表的考核和监督缺乏统一标准,也致使部分代表自觉履职的积极性不高。
三、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建议
(一)把握好代表的选举工作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基础。要提高代表的素质和履职能力,首先要把握好代表选举关,在选举代表中,应进一步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等的宣传,还应注重宣传当选人大代表所必需的素质和要求。要提高代表职务标准,提名推荐人选既要注重群众基础又要注重政治觉悟;既要注重参加热情又要注重议政能力,在适度考虑代表结构时,更要注重代表的素质和专业知识,尤其是法律、经济等方面专业人才的比例,使代表在审议财政、审计等报告时,发言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要适当提高来自每一线人大代表的比例,在确定代表候选人时,可以增加设立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交流和进行履职表态,连选的代表候先人汇报情况等,以确保把那些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较高,大局意识、履行代表职务有时间保障、能够积极主动为选民的人选为代表。
(二)加强学习培训是提高代表能力的途径。要结合代表的具体情况针对性地进行系统培训。学习培训应是以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动作等基本知识为基础,以各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计划和预算的审查、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处理、代表职责等为专题。培训可以交流当选代表的思想和代表工作的经验,更应以如何审议工作报告和提出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等代表履职知识为主要内容进行培训。同时,可以采用集中、专题、分类等多种方式培训学习;还可以以代表小组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通过培训不仅提高代表对代表职务的认识,增强代表履职自觉性和责任感,更要切实提高代表履职的技能和水平。
(三)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是代表履职责的前提条件。从代表履职的情况来看,代表中的领导干部由于本职工作岗位的优势,掌握较多的全局性的信息,因此,他们在会议期间发言多,审议质量高。而基层的代表平时掌握信息少,审议时发言就相对少些。所以,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要搭建平台,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要拟定有关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以及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使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同时,人大代表也要结合本职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也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网站等主动了解情况,关心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应积极参加常委会和代表小组组织的种类代表活动,在活动中更好地履行好代表的职责。
(四)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载体。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既是代表职务,也是知情知政、掌握第一手资料,酝酿、起草、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为出席大会会议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作准备的过程。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代会会议中代表工作的质量。因此,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是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挥常委会和代表小组的作用。一是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评议、执法检查、调查、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使代表在参与活动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如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可以了解和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对有关议题进行审议,提出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活动的实效。代表小组活动应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围绕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开展。代表小组可以横向联合开展活动,也可以上下级联动开展活动,更可以在常委会有关专工委和办事机构的指导、帮助下就某一专题活动,通过代表小组有效的活动,做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功课”,为大会会议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充分准备。
(五)加强代表工作的制度建设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保障。根据新的形势要求,要加强对代表工作的研究,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府两院”保障代表工作、议案建议办理;逐步建立代表活动经费随财力增加逐年增加的机制,实行专款专用。要试点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监督和处理退出机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代表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代表建议评选表彰办法,对个别代表因某些原因履职困难的,以及履职不积极的代表,及时进行谈话或要求其辞去代表职务。对不在原选区工作、生活的代表,考虑到其已经失去代表性,应建立自我辞去代表资格的机制,畅通代表出口关。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对代表在履职工作时间、工作要求、经济补偿等方面作出一些量化的规定和保障,确保代表有时间有精力有条件作出代表工作的成效。
2019年10月6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人代工委从10月份开始,通过审阅相关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答复情况、发放《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测评表》、电话征求代表本人意见等方式,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85件,其中,会议期间提出79件,闭会期间提出6件。按照对口办理原则,交市委网信办办理1件,市政府及其部门办理83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1件。截至9月底,市委网信办、市政府23个主办单位及市中级法院全部完成建议答复工作,85件建议答复件均已送达代表并抄送人代工委。
目前,从收到的办理建议答复情况看,代表建议所提建议事项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71件,占建议总数的83.5%;所提建议已经部分解决或者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类)的5件,占5.9%;所提建议受法规政策或其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待时机成熟后再解决(C类)的6件,占7.1%;所提建议留作参考(D类)的3件,占3.5%。建议办结率达到100%。在整个建议办理过程中,办理单位均采取直接见面或电话沟通的方式与代表进行联系,面商、面复比例大幅提高。
代表建议办结后,我委采用多种方式向提出85件建议的67名代表(或领衔代表)征求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代表们对建议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在建议办理工作过程中,绝大部分办理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办结代表所提建议,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协调有力。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市政府办公室也在第一时间确定了办理单位,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政府相关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办理质量,着重从“严、紧、硬,快、细、实”六个方面下功夫,确保建议内容落实落地落细,并在办理结束后进行了全面复查。市委网信办、市中级法院等承办单位也都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研究,主要领导把关,提出具体办理思路和要求。二是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工作完成到位。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督导落实,高效有序地推进办理工作。三是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坚持把办理建议与贯彻“工作落实攻坚年”相结合,与加快精致城市建设相结合,统筹结合重点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区域开发、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工作,努力实现办理代表建议与自身工作互促共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代表建议答复的质量和代表们对建议的办理满意率均比较高,但也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多数承办单位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健全,办理程序规范。但个别单位认识上有差距,有些答复存在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具体、时间不明确等现象。
二是“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答复意见以介绍工作成果和作法为主,偏重解释原因,对代表建议落实落地上有欠缺。尤其是在办理一些涉及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建议时,部分单位办法不多,态度不够积极。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办好代表建议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促进部门工作的有效方式。代表提出建议的出发点和目的是帮助“一府一委两院”更好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各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提升自身形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也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切实表现。各承办单位应把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变成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诚恳接受监督的过程,以扎实有效的工作,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不断完善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沟通机制。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真正了解代表意图,随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一些较复杂建议,各承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与代表见面,征求和听取代表对具体办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对一些不具备条件,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要真诚地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求得代表的谅解。要加强主办、协办单位之间沟通。凡建议涉及多个单位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互相支持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真正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研读,准确了解代表提出的具体问题,真正摸清情况,立行立改。对涉及重点、难点问题的建议,要加强协调,深入探讨,结合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勇于担当,除旧布新。对联合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达成共识再答复代表,使代表全面了解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95件,按照代表建议办结时间的规定,93件代表建议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办理完毕。同时按照上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价表》的时间截点,2019年7月15日前,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共收到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价表92份,有1件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已答复因代表失联(已被暂停代表职务)未能收集评价表,有2件代表建议代表表示未收到答复,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及时与承办单位、督办工委和政府办负责同志沟通,要求承办单位尽快答复代表,并寄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价表,截止2019年8月31日,2件代表建议全部答复代表并上报了评价表。根据对94份评价表的梳理,结合前期与区政府办督查股开展的联合督办,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各专委、各工委的全程督办意见,94份代表建议评价表具体情况是:(1)对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的76件;(2)对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均表示基本满意的3件;(3)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对办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的13件;(4)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的1件;(5)对办理态度表示基本满意,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的1件。根据对评价表的统计,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满意率为98%。(满意率的计算方式为:对办理态度、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对办理态度、办理结果均表示基本满意;对办理态度满意、对办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的,都计入满意率中。)
与往年相比,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整体有较大提高,体现在:1.承办单位领导重视,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普遍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2.办理速度快,大部分承办单位在一个半月内办结并答复代表;3.与代表见面、沟通率较往年有很大的提高,达到了100%;4.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98%。(2018年办理结果满意率为95%)
根据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承办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实行分工负责,认真研究,严格办理程序,认真答复,行文规范,积极主动与提建议代表见面沟通,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要求。此次办理代表建议比较好的单位有:教体局、城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二、存在的问题
从督办的情况发现,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虽然程序进一步规范,成效也进一步提高,但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
(一)承办单位存在的问题
1.对建议答复不够认真细致。没有将答复件送交政府办审核后再答复代表,导致答复格式错误,答复不全面等问题。如:把代表写成委员,把建议写成提案,把文号“议字”写成“建字”或“提字”。
2.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有的答复意见以介绍工作成绩为主,摆成果和作法的多,对下一步落实代表建议的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将办理建议变成答复建议,答复完毕,办理完毕,特别是对一些时效性长,需要长期推进、跟踪落实的建议,缺乏切实可行的计划。
3.“被满意”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的答复模式化,缺乏实质内容,但办理态度好,善于做代表工作,实际上是“被满意”。
(二)人大代表存在的问题
1.建议撰写不太规范。有的对区属职能认识不全,许多建议已超出区职能范围,有的建议内容涉及面太广、针对性不强,因而使得承办单位难以落实相应的措施和解决方案,影响了建议作用的有效发挥。
2.建议办理情况评价不及时、不规范。有的对办理结果不太满意就不及时给予评价,有的填写的评价表内容不全,如漏填建议标题、编号、主办单位、时间等。
3.少数建议质量还不够高。从对今年95件代表建议分析来看,站在全区发展大局提的意见、建议比前两年有所增多,但质量高、分量重、对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有明显帮助的建议案还是不够多,立足于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等局部利益和具体事宜而提出的建议比例偏高。
三、意见和建议
1.继续深化思想认识。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以对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本单位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通过办理建议,为推动信州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继续加强学习培训。每年人代会前,要对代表进行培训,重点培训建议撰写、评价环节。召开交办会后,要对承办单位,重点培训代表建议办理程序规范。
3.继续加大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区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承办责任,对推诿扯皮、应付差事的承办单位要问责。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切实解决个别承办单位办理方式方法简单,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特别针对一些代表比较关注但久拖不决的问题,区政府办督查股要加强督查,及时跟进,掌握进程,专项督促。通过采取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的统一部署,4月7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海昆带领第六调研组,到海西州及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乌兰县开展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部分乡镇人大办公场所和代表活动室,并与省州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座谈,现场了解实情,当面征求意见,共谋解决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海西州各级人大常委会基本情况
海西州现辖3市3县1行委,35个乡镇和8个街道办事处,共有全国人大代表1名、省人大代表34名、州人大代表248名、市县人大代表724名、乡镇人大代表1275名。
(一)州人大常委会基本情况。现有组成人员41名,其中主任会议成员8名、委员33名。设有5个专门委员会、2个工作委员会、1个派出工作机构(大柴旦行政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均配备1名主任委员(主任);常委会设办公室及秘书科、综合科、研究科、行政科、信息中心5个职能科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7个,事业编制1个,现有人员40名(含政府雇员9名)。
(二)市县人大常委会基本情况。现有组成人员:格尔木29名、德令哈28名、茫崖22名、都兰20名、乌兰20名、天峻22名。机关行政编制:格尔木14个、德令哈12个、茫崖7个、都兰11个、乌兰7个、天峻8个。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普遍设立3-4个专门委员会和2-3个工作委员会。
(三)全州乡镇人大基本情况。35个乡镇均成立了人大主席团,配备人大主席1名,部分乡镇配备了1名副主席,人大主席团设定为5-7名成员组成,部分乡镇人大有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德令哈市在3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了人大街道工委,在德令哈工业园设立了人大工作站。
二、主要做法和亮点
(一)在加强党的领导方面有新提升。一是各级党委不断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州委建立党委联系人大、人大参与党委决策制度,印发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召开县乡人大工作会议,高标准谋划部署全州人大工作。各市县、乡镇党委也采取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邀请人大负责同志列席重要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领导本级人大工作。二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地方党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顺利当选,确保党委的决策意图在人大工作中得到体现和落实。州人大健全完善人大议事制度和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格尔木市人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选好监督议题,德令哈市人大主动向市委报告“乡镇人大建设年”开展情况等重要工作,乌兰县人大每年至少两次向县委汇报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三是人大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作用。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加强党的建设,全力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党组成员赴各县市开展宣讲辅导、专题调研,协调解决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从联点乡镇人大、带队考察学习、完善工作制度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水平。
(二)在特色精细立法方面有新突破。一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州人大深入研究立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重要法规“三审制”,不断提升立法质量。组织召开全州立法工作推进会,梳理完善立法规划,明确立法年度任务,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二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意见,坚持开门立法,积极争取省人大相关专委会支持和指导,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和立法联系点的作用,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智库专家参加论证会,发挥外智外脑作用;邀请州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有序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开展枸杞产业发展、野生动物保护和水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时,坚持有几条立几条,不照抄照搬上位法,着力在补充细化上位法规定、突出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精雕细琢条例内容上下功夫,特色精细立法有了新突破,为促进绿色有机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野生动物全面保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矿产资源循环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在加强改进监督方面有新实践。一是围绕中心选准议题。紧扣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人民最关心的利益问题选准监督议题。州人大通过听取审议科技创新、减税降费等情况报告,开展旅游发展、项目工作专题询问等,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格尔木市人大通过加强财政预算监督,促进财政资金依法有效使用;德令哈市人大通过听取审议环境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报告等,监督和支持政府履行职能;乌兰县人大通过组织代表对28件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促进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健全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落实省委、省人大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意见规定,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建立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联系市县人大、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联系乡镇人大的工作机制,加强上下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形成全州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三是综合运用监督方式。2019年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各类专项工作报告18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执法检查4次,组织专题调研14次、代表视察2次,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和方法,有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各地也通过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四是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审查批准预算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政府债务限额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等重大问题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初步形成了“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工作机制。
(四)在发挥代表作用方面有新举措。一是积极创新代表工作。健全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制定实施代表履职管理办法,经常性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等活动,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持续推进“两室一平台”建设,以“接待选民日”“代表活动日”为抓手,密切代表与选民群众的联系,征询选民意见,提升代表履职意识。德令哈市人大建立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制度,由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更加精准、更符合民生所向。二是组织开展代表培训。编制代表培训规划,开展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选派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到省内外进行考察、交流、学习,拓宽视野、增强履职能力。三是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将省州县乡四级人大代表混编为51个代表活动小组,积极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促进代表履职。2019年,州人大共组织200余人次代表集中视察,形成12篇视察报告;德令哈市组织开展法律和人大知识竞赛;乌兰县希里沟镇人大实施代表星级评议机制等,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积极性。四是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州人大制定了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办法,2019年州人大代表提出的65件建议办复率100%,办理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各地围绕抓好会前引导、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落实、满意度测评、强化考核六个环节,推动代表建议的落地落实。
(五)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有新力度。一是持续做好组织保障。2016年以来,州人大党的建设和机构建设得到有力加强,设立常委会机关党组,新设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民族法制委员会更名为民族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各乡镇(街道)人大组织保障方面有显著提升,解决落实乡镇人大工作经费3万元/年、会议经费2万元/次、代表活动经费800元/人年、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活动200元/天补助,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均配了人大主席团,德令哈市街道办事处设立了人大工委。德令哈市还在德令哈工业园设立了人大工作站,是全省首家在工业园设立的人大工作机构。二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三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围绕科学民主决策、选举任免、监督工作等方面,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工作规则、机关学习制度等,各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四是持续推进作风转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有关要求,从密切联系代表群众、规范调研活动、改进作风文风会风、机关效能建设、为基层减负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用制度规范引领和改进工作作风。五是持续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各级党委通过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指导性文件、加强队伍建设等形式,支持解决县乡人大的实际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和人大干部到先进地区观摩学习、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开展人大主席团能力培训,促进了县乡人大工作有序开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少数市县和乡镇党委负责人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指导和加强人大工作的办法不多、方法单一;有的甚至把人大当成党委、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混在一起安排党委、政府的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大多身兼数职,不同程度承担着政府的具体工作任务,导致人大职能偏移、职责错位、工作“虚化”。不少市县和乡镇人大干部存在“二线”思想,把人大当成退休前的过渡期,缺乏奋进意识、创新意识、担当意识。
(二)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紧缺。总体感到,越到基层人大专工委越少、人员编制越紧张、相关法律财经专业人员也越缺乏,工作衔接相对困难,工作质量难以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专兼职人员结构也需要进一步优化。一是机构设置不齐全。州、市县专工委设置不统一,不能与上级人大专工委对应,一些工作出现无对应机构负责的情况。各专工委没有内设科室,大量工作由办公室承担,工作开展和对口协调有很大困难。格尔木市5个街道尚未设置人大工作机构。二是人员编制紧缺。州人大各专工委均是“一人一委”“一委一人”,市县人大大多由常委会副主任兼任专工委领导,专委组成人员中法律、财经、信息化等专业人才奇缺,基本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各乡镇人大普遍是主席加一个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党委、人大、政府等工作分工不分家、合在一起干,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开展。三是大柴旦人大工委特殊建制有待理顺。大柴旦人大工委是州人大派出工作机构,受体制、机制、职级、编制等制约,对行委及其组成部门和辖区“两院”的监督职能不能有效发挥,代表选举、议政督政等工作也需乡镇人大配合完成,工作开展难度大、效果不理想。四是开发区人大工作存在“盲区”。开发区管委会已逐步发展为具有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综合机构,但人大对开发区工作存在职责不清、体制不顺、监督不力等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三)代表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履职意识较弱。有的代表缺少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认为行权履职既无报酬又耗费精力,对代表工作不主动、不积极,履职意识还需提升。二是履职能力偏弱。市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中农牧民占比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在审议计划预算报告、专业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时,很难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三是代表培训的实效性有待提高。有的培训班针对性不强、培训目的不够明确,缺少有效的培训效果考核手段,致使培训效果不理想。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对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到位,对人大工作、代表工作的宣传不够,没有营造出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的良好舆论氛围,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的认同感、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履职行权不够充分。一是立法工作方面,州人大立法主导作用需进一步强化,立法的量小且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立法调研有待进一步深化,特色精细立法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监督工作方面,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审议意见、决定、决议的落实需进一步跟踪问效。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受专职人员编制等影响,初审工作不深不细,或多或少存在走过场、走程序的情况。三是县乡人大工作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评议、检查等活动形式过于单一、效率不高,存在对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不够、效果不好等情况。省、州人大代表就近参加县乡人大及代表小组活动的平台载体较少,影响了代表履职。四是基层人大信息化建设方面,市县、乡镇人大工作信息化主要依赖人大门户网站和代表微信群,人大机关办公、代表服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
四、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出台《青海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规范行为。一是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支持和保障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二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通过常委会党组和党员代表,把党的主张和意图贯彻到人大工作中。三是“一府一委两院”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四是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党委工作部门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研究具体的绩效考核办法。
(二)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上下联系联动。一是研究建立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固定联系下一级人大常委会制度,通过定期走访、听取意见、指导工作等方式,密切与下级人大的沟通联系,整体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二是省、市州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题和重点工作,要主动听取下一级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每年选取1-2个监督议题,组织联动调研检查,并积极邀请下级人大代表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提升人大工作的整体质效。三是下级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时,要参照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必要时征求上级人大有关专工委意见,既要严格对标做好“规定动作”,又要因地制宜做好“自选动作”,既要有一定的“量”,又要突出“质”。四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基层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持续提升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的履职能力、业务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能力。一是推进特色精细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特色精细立法,重点抓好经济、环保、民生、弘德立法,注重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利益偏向,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改进监督工作。高效能发挥人大监督作用,要立足于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改革亟需推进的突出问题选好题;综合运用专题审议、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专题调研及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适时采取跟踪监督、联动监督等方法,增强监督刚性;聚焦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任务,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及绩效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监督,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加大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决定、决议的跟踪督办。三是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政府在出台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前,要依法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加强政策出台后的备案审查。四是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结合,对党委提名、“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任免的干部人选,坚持拟任职人员作任前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述职评议等,进一步增强任职干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是健全联系制度。落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制度,联系情况记入履职档案。完善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代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各级党委、“一府一委两院”要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建议。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倾听、反映群众诉求。二是强化服务保障。要统筹开展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增强代表履职本领。推进代表联络站等平台载体建设,借助“智慧人大”建设,加快构建全省统一规范的代表网络履职平台,提高代表履职信息化水平。三是创新代表活动。要创新各级代表联合活动机制,积极构建各级人大代表联合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载体和平台,以联合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增强各级代表的凝聚力,形成各级代表助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合力。四是办好议案建议。要前移服务关口,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调研,安排代表与相关部门提前进行沟通,引导、帮助代表有的放矢、有理有据地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完善建议交办机制,督促有关方面优化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节点、严格办理责任,着力解决“文来文往”“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推动代表议案建议落地落实;选优评优树立典型,选出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总结推广经验,激发代表积极性和承办单位责任感。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素保障。一是经费保障。研究建立代表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既要综合考虑各地区的地域特点、代表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办公条件等因素,对人大工作经费、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实行差别化管理,并按照新任务新要求及时、准确调整经费标准,保障基层人大开展工作。二是组织保障。进一步优化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专兼职人员结构。加强对基层人大机构设立、人员编制等问题的研究,制定细化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建设有关文件的具体办法,完善人大机构设置,配强配齐工作力量,着力加强法律、财经、信息化等专业力量配备。未设立人大工委的街道要抓紧设立。大柴旦人大工委和各级开发区(园区)人大工作机构的建制问题,建议有关方面学习借鉴其他省区经验研究处理。三是业务保障。要加强人大系统内部的工作交流、沟通与联系,加大人大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力度。要从工作机制上保障基层人大干部主要精力用在做好人大工作上。人大工作人员要服从党的工作大局,牢固树立主业意识,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监督和支持政府加强改进工作。加强人大工作宣传,提高群众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形成尊重人大、支持人大的浓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代表法明确了人大代表要与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那么人大代表如何联系群众,如何为人大代表搭建好联系群众的平台成为了代表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2018年,贡井区在白庙镇、筱溪街探索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站,近一年来,联络站运行效果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今年5月,贡井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深入试点乡镇、街道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及运行情况
(一)统一标准建成站。2018年6月,贡井区制定了建立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试点工作方案,统一了“八有”建设标准,市区补助3万元用于两个试点联络站建设,2018年8月底正式挂牌成立。联络站基本做到了有组织、有场所、有牌子、有设施、有公示、有制度、有活动、有资料。
(二)建章立制规范站。为保障联络站规范运行,试点联络站一是重视人员保障,两个联络站设站长2名、联络员7名,将辖区内的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纳入联络站开展活动。二是规范制度和表册,建立了代表工作职责、联系接待选民、述职评议等制度和相关表册,做到制度上墙,并组织代表进行学习。三是细化程序流程,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实行分类分级处理,建站以来,两个联络站共收集问题及建议125件(其中信访类21件;属于乡镇(街道)职权范围73件,已解决64件;属于区级职权范围31件,已解决9件)。
(三)抓实活动用好站。联络站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组织好各类活动。一是多方式组织学习,利用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述职、代表接访等组织人大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及履职知识。二是多渠道接访群众,如筱溪街每月1次联络站接访、每年2次集中接访、随时民情走访、重点问题及时回访;白庙镇双月1次镇联络站接访、每月1次村联络点接访、每周1次人大主席接访、随时民情走访。截至目前,两个联络站共接待群众1100余人次。三是多形式开展活动,除接访群众外,联络站还将代表三联系、述职评议、调研、监督以及为群众办好事等活动纳入其中,共开展各类活动82次。
(四)解决问题见成效。联络站运行以来,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如:筱溪街人大代表联络站通过公示代表信息,让群众有问题找代表,李雪梅代表就接到了青杠林社区居民反映的青杠林水司加压泵噪音影响居民休息的问题,在实地走访调查后,李雪梅代表及时联系水司和相关部门,使问题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白庙镇人大代表联络站通过开展“人大代表现场接访活动”,向银匠村村民宣传农村低保相关知识,“一对一”回答问题4个,当场有2名村民提交了低保申请,第二天1名村民主动撤回申请。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代表联络站的宣传不够。代表联络站运行时间不长,宣传形式较单一,主要是公示栏、代表述职评议会等,宣传内容局限于代表信息和代表接待时间表,缺乏大范围宣传、面对面宣传,缺少对联络站的职能职责、解决问题成效等内容的宣传,群众对联络站知晓率不高,主动联系代表、到联络站(点)反映问题的不多。
(二)部分代表参与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高。部分代表履职意识不强,当本职工作与代表活动时间发生冲突时,不能优先保障代表活动时间;在活动参与度上,企事业单位代表和机关代表参与度较低;部分代表综合素质不高,对各方面的政策法规了解不够,在接访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三)人大代表接待群众的方式不多。目前主要是定点定时接访和人大代表走访,其中定点定时接访收集问题约占30%,有的代表到联络站接访半天,几乎无群众反映问题,久而久之让代表觉得接访就是走形式,因此,联络站需要转变作风,探索多样化的、更有效的接访方式。
(四)联络站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人大代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界定不清,未分类处理,将信访问题也进行登记,间接让联络站成为了“第二信访室”;群众反映问题分级处理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区级职权范围内事项解决率仅占30%左右;人大代表对受理问题的办理情况跟踪督办方法不多、力度不够,加上解决率较低等因素,群众满意度不高。
(五)代表联络站后期运行经费保障不足。代表联络站在建立时市区都给予了经费补助,建成后联络站的运行无专门工作经费,一些必要的支出只能挤占代表小组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