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定机关党支部建设十大规范标准。
一、管党责任规范
1.建立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支部其他委员职责分工具体责任。
2.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3.研究制定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推进落实。
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研究确定每月工作任务清单,对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
5.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积极探索“支部工作法”,抓好支部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6.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二、政治建设规范
1.坚定政治信仰。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
2.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支部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推进支部党建工作,为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4.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全面贯彻执行和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对标检查。
5.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负责。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三、学习教育规范
落实学习教育任务
1、落实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党员有计划、有系统、多途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学懂弄通做实。做到学以致用,推进工作实践和事业发展。
2、落实基本任务: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教育,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注重知识技能教育。
丰富学习教育方式
1.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抓好主题教育谋划,落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开展集中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武穴市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参加主管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年度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及时参加任职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3.开展网络学习。用好本部门线上学习培训平台学习,组织和督促党员《学习强国》等主流学习平台学习。
4.开展日常教育。抓好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周未集中学习,开展学习研讨、心得交流、知识竞赛、观看专题片、义务劳动等学习活动,丰富教育方式。
加强学习教育管理
1.落实学习笔记调阅制度。党支部定期审阅《党员手册》记录,上级党组织不定期抽查调阅。
2.对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做好情况记载和检查考评和情况通报。
3.将党员学习情况作为评先表彰和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4.党支部配齐党员学习资料。对常年外地居住党员寄送学习资料,督促落实学习任务。对行动不便离退休党员派人送学上门。
四、组织建设规范
基层党支部设置
1.合理设置基层党支部。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成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成立党支部;为执行为期6个月以内某项任务而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2.划分党小组。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或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3.职数要求。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4.书记配备要求。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党员负责人部担任,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5.纪律检查委员设置。党支部委员会应设纪律检查委员,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由副书记兼任纪律检查工作。
6.党支部设立和撤销。党支部设立、更名、撤销,由主管党委向市委组织部提出请示,组织部研究批复。临时党支部在承担的任务完成后自然撤销。
党组织选举
1.党支部委员会任届期限。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须进行换届选举,届中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补选。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委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换届选举或届中委员缺额补选程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和市委组织部研究批复;做好会前准备事项;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召开支委会选举正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批。
五、发展党员规范
严格
发展
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