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瓯海区率先在瓯海经济开发区试点成立了两新组织“党建公积金”,主要借鉴住房公积金运作模式,采取“企业预存、财政补助、项目管理、放大使用”的运作方式,持续积累党建资金,让两新党组织有了更强的经费保障。该做法在中组部《组工信息》上刊出,并在温州全市推广。截止目前,全区在开发区、重点镇街和重点企业层面共建立15个党建公积金,筹集资金525.74万元,2016年共支出165万元开展活动。
一、工作背景
瓯海是温州三大城区辖区面积最大的区,民营经济发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大量涌现,遍布各行各业,建有两新党组织共994个,其中非公企业党组织730个、社会组织党组织264个。因受种种因素制约,两新组织党建经费保障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在经费来源渠道上,主要以企业列支为主。除上级党费返还、区和镇街财政补贴外,两新党建经费主要来源于企业年度管理费用。二是在经费使用审批上,主要以先垫后报为主。两新党组织均未建立经费专用账户,组织党建活动需提前向业主申请,活动经费则往往需党支部书记先行垫付。三是在经费统计口径上,主要以单位自定为主。因无专用账户可用,两新组织在党建经费的使用明细与两新组织日常账目难以明显界定,考量标准难以统一。四是在经费拨付方式上,主要以平均分配为主。为弥补两新组织党建经费的不足,区、镇街每年都会下拨一定的财政补贴资金,但由于“僧多粥少”,在具体拨付时往往采取平均分配的方法进行,致使有限的补贴资金像“天女散花”。五是在经费绩效评估上,主要以对账查单为主。每年区、镇街(开发区)分类分层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考评,包括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由于党组织类别多,且量大面广,加之经费来源渠道不一、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难于确定。因此,瓯海在镇街、开发区探索成立党建公积金。
二、主要做法
党建公积金的基本运行模式是:上级党组织建立党建公积金并筹集资金,两新组织向公积金预存一定额度的党建工作经费。在开展党建活动时,两新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提取党建经费用于活动开展,提取的额度可超过预存的额度。上级党组织负责活动经费申请的审批,活动评估,并定期公示党建公积金使用情况,向两新组织反馈经费使用情况。
1.政府出资撬动企业预存,拓展资金筹集渠道。针对两新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储备不足且分布零散的实际,瓯海区在两新组织集聚的镇街、经济开发区等地探索成立党建公积金,通过党费返还、财政补助、两新组织预存、群团联筹、党员群众自愿赞助等方式,形成长期有效的两新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党建公积金成立后,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时,党组织书记就不用向企业出资人要求经费了,而是直接向党建公积金提出申请,由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批。经审批后可提取党建经费用于活动开展。如瓯海经济开发区党建公积金财政投入和党费返还种子资金30万元,引导两新组织预存经费50.5万元。梧田街道财政投入种子资金15万元,引导28家企业预存资金38.5万元。
2.超额奖励兼顾基础保障,分两类保障覆盖面。党建公积金在资金支取使用上实行分类保障,充分发挥基础保障作用和杠杆效应。对预存资金的两新组织实行“本金+奖励”超额度返还,充分激发两新组织预存资金的热情,为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如梧田街道两新工委在两新党组织预存金额使用完以后,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赋予党组织1-5星级,最高的5星级可以获得100%的超额奖励。对于没有预存党建公积金的两新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申领公积金时,上级党组织可根据其党建活动实效和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的余额情况给予补助。如娄桥街道规定,未预存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可根据实际申请补助经费,但最多不超过3000元。
3.项目公开促进规范管理,保障资金使用效益。为保障党建公积金使用规范,瓯海区对党建公积金的募集对象、使用范围、返还额度、审批程序均建立了规范制度。各镇街、经济开发区都成立了由预存企业代表、财务人员组成的监督组,确保党建公积金的阳光操作。同时,在管理模式上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将资金的拨付与党建工作的活跃度和完成度相挂钩,真正做到活动越多,成效越好,可提取的资金也越多。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申领公积金,要制定活动项目书和预算,报上级党委审批。活动计划和拟补助经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通过项目和资金的公开公示,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