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XX县妇联党组班子紧扣会议主题,以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为标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和党组班子建设现状,广泛征求基层妇联、妇女群众、机关干部及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格按照要求从五个方面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违规吃喝、酒驾、公车私用类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自身不足,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切实把民主生活会成效转化为推动妇联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凝聚巾帼力量的强大动力。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XX县妇联党组班子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新时代妇联工作使命,团结引领全县广大妇女群众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基层治理、维护自身权益,在推动妇女儿童事业进步、家庭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党中央要求、妇女群众期盼、新时代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通过认真查摆,发现班子在五个方面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具体如下: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班子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对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履行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等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政治领悟的深度不够。班子成员虽然能够按时参加各类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妇联工作的大政方针,但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领悟不够系统透彻,对其内在逻辑、实践要求把握不够精准,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将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妇联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落实的举措不够到位,在结合县域妇女工作实际解读党中央决策部署、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上思考不深、举措不实。比如,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时,仅停留在传达学习、制定初步方案层面,对如何结合我县妇女群众特点、破解家庭建设中的难点问题研究不够深入,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的推进举措。
二是政治能力的锤炼不够。班子整体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有提升空间,面对新形势下妇联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运用政治眼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缺乏战略思维和全局观念,有时过多关注具体业务工作,对工作的政治属性把握不够精准,在把妇联工作融入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中思考谋划不够主动。比如,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虽然组织开展了妇女技能培训、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但对如何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引导广大妇女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基层治理中主动担当作为,思考不够全面、举措不够有力,未能充分将妇女力量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动能。
三是贯彻落实的力度不够。对党中央关于妇联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妇联、县委的工作要求,班子能够坚决贯彻执行,但在落实过程中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缺乏钉钉子精神,对一些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跟踪问效不够到位,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够明显。比如,在落实全国妇联、省妇联关于“深化妇联改革、增强基层妇联组织活力”的部署要求时,虽然完成了基层妇联组织换届、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但对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后续指导、能力提升、作用发挥等方面关注不够,部分村级妇联组织存在“形同虚设”现象,未能真正发挥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对妇女维权热线运行、维权服务队伍建设、典型维权案例处置等工作的推进力度不够,部分妇女群众的合理诉求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强。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严峻性认识不够充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察觉不够及时,缺乏主动防范、坚决抵制的意识和能力。比如,在面对网络上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错误言论、不实信息时,班子成员主动发声、坚决抵制的积极性不够,未能及时组织开展正面引导、澄清谬误,对妇女群众的思想引领工作做得不够扎实,未能有效筑牢妇女群众的思想根基。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班子始终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努力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厚植为民情怀,但对照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正廉洁等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不够。班子成员存在“被动学习”“应付学习”的现象,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缺乏主动学习、系统学习的自觉,常常是为了完成学习任务而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的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存在“浅尝辄止”“学过即忘”的问题。比如,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时,部分班子成员仅满足于通读原文,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内涵要义、实践要求理解不够透彻,未能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也未能将其作为修身律己、履职尽责的根本遵循。
二是理想信念的锤炼不够扎实。虽然班子成员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但在面对各种诱惑、各种考验时,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仍有提升空间,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性”的倾向,对党性修养的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够,党性锻炼不够经常、不够深入。比如,在开展组织生活时,部分班子成员自我批评不够深刻,相互批评不够坦诚,存在“老好人”思想,未能真正通过组织生活锤炼党性、提升修养;在日常工作中,部分班子成员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心态,缺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锐气,违背了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
三是党性原则的践行不够严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能够坚持党性原则,但有时存在“人情大于原则”的现象,在面对一些人情往来、违规请托时,未能坚决拒绝、严格把关,党性原则的坚定性不够。比如,在开展妇女创业扶持、困难妇女救助等工作中,部分班子成员面对熟人、亲友的请托,虽然能够坚持原则,但有时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未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开展工作,影响了工作的公正性;在日常工作中,对一些违反工作纪律、作风要求的行为,批评教育不够严厉,未能真正用党性原则正心明道、修身律己。
四是为民情怀的践行不够到位。班子始终坚持以妇女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班子成员存在“官本位”思想,深入基层、深入妇女群众不够经常,对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了解不够全面、不够深入,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比如,在开展困难妇女救助工作时,有时存在“走过场”现象,对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了解不够细致,救助措施不够精准,未能真正解决困难妇女的实际问题;在倾听妇女群众诉求时,有时存在“不耐烦”的情绪,未能耐心倾听、认真回应,导致部分妇女群众的诉求未能得到及时关注和解决。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班子始终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努力规范权力运行,但对照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防止特权思想和任性用权等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敬畏人民的意识不够强烈。班子成员虽然能够认识到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但在实际工作中,深入基层、深入妇女群众的主动性不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够扎实,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调研,对妇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了解不够深入、解决不够有力。比如,在调研基层妇女工作时,部分班子成员仅走访少数示范村、示范户,对偏远乡村、困难妇女群体的走访不够经常,对她们在就业、维权、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困难了解不够全面,未能及时推出针对性的帮扶举措;对妇女群众反映强烈的家政服务质量不高、托育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推进解决的力度不够,未能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二是敬畏组织的观念不够牢固。班子能够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在“分工不分家”落实不到位的现象,部分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不够主动负责,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情况,对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有时存在“应付了事”的心态,缺乏敬畏之心。比如,在推进某项重点工作时,涉及多个分管领域,部分班子成员缺乏全局意识,只关注自己分管的部分,对其他部分的工作配合不够主动,导致工作推进缓慢;在接受组织监督、执行组织决定时,部分班子成员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未能真正做到绝对服从组织、敬畏组织。
三是敬畏法纪的自觉不够坚定。班子成员能够认真学习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班子成员存在“法纪意识淡薄”的现象,对一些小事小节不够重视,认为“无伤大雅”,缺乏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意识,未能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比如,在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中,有时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虽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但缺乏严谨细致的态度;对身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违纪违法问题,提醒不够、批评不够,未能及时引导干部纠正错误,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存在“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未能有效防止随意用权、任性用权。
四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在议事决策过程中,有时存在“一把手”主导过多、其他班子成员发言不够主动的现象,部分班子成员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敢发表不同意见、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议事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不够到位。比如,在研究重大工作部署、重要资金使用等事项时,部分班子成员只是简单表态“同意”,没有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未能真正发挥班子集体决策的作用;在决策落实过程中,部分班子成员对决策部署的理解不够透彻,执行不够到位,缺乏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意识,影响了决策的落实成效。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班子始终坚持干字当头,积极推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巾帼力量,但对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等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部分班子成员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现象,过于关注那些容易出成绩、被上级看到的工作,对一些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不够重视,缺乏“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比如,在推进妇女工作中,过于关注大型活动的举办、先进典型的宣传等显绩工作,对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妇女思想引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潜绩工作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导致基层妇联工作基础不够牢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不够明显;在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中,过于关注培训的人数、活动的场次,对培训效果、就业转化率不够重视,导致部分培训工作流于形式,未能真正帮助妇女实现创业就业。
二是担当作为的意识不够强烈。面对新形势下妇联工作出现的新挑战、新任务,部分班子成员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心态,缺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锐气,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有时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情况,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会担当。比如,在推进妇联改革向纵深发展过程中,面对基层妇联组织活力不足、干部能力不强、经费保障不够等难点问题,部分班子成员缺乏迎难而上的勇气,未能主动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导致改革工作推进缓慢;在处理复杂妇女维权案件时,部分班子成员存在“怕得罪人、怕惹麻烦”的心态,不敢坚持原则、坚决维权,导致部分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够。班子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按部就班推进工作,但缺乏创新思维和创新举措,对新形势下妇联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够精准,未能结合县域实际和妇女群众需求,推出有特色、有成效的工作举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比如,在妇女思想引领工作中,仍然沿用传统的宣传方式,缺乏对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对妇女群众的吸引力不够,思想引领的效果不够明显;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缺乏创新思路,开展的活动形式单一、内容枯燥,未能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参与积极性,难以满足妇女群众对家庭建设的多样化需求。
四是斗争精神和能力不够。部分班子成员缺乏斗争意识,面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敢动真碰硬、坚决斗争,存在“老好人”思想;面对歪风邪气,不敢坚决抵制、严肃查处,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能力。比如,在面对一些损害妇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部分班子成员未能及时站出来,坚决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不够坚决彻底,存在“走过场”现象,未能真正做到动真碰硬、务求实效;在应对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风险挑战时,缺乏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未能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不够。
五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不够有力。班子能够自觉把妇联工作融入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但在结合妇联职能、发挥妇联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思考不够深入、举措不够有力,未能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比如,在推动产业发展中,虽然组织开展了妇女技能培训,但培训的内容与县域产业发展需求结合不够紧密,未能有效帮助妇女群众掌握适应产业发展的技能;在基层治理中,对妇女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不够到位,未能充分引导妇女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妇女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班子始终坚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对照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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