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教育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随着教育发展的需要和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2014年10月江岸区教育局党委在部分学校探索了在“校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实行党政“一肩挑”配备专职副书记的基层党组织领导模式试点工作,这是一种创新,也是一次有效地尝试。历经二年的管理实践,党政“一肩挑”配备专职副书记的管理模式下学校党建工作,由原来两条线“发声”变“一种声音高度统一”,理顺了许多多年纠结的矛盾和不清工作,最大化降低了耗能,提升了管理效能,但也存在着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的必然性。
一、学校党政“一肩挑”配备专职副书记管理模式运行的状况
1、党政“一肩挑”配备专职副书记管理模式实践成效
一是加强了基层党组织管理力度。实行党政“一肩挑”配备专职副书记,对校长依法管理学校,对党务工作的自觉性、自醒性增强了,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体现更具体明确了,学校“中心”与“核心”关系定位协调,一个声音“发音”,学校重大事项上支委会议事制度不再是一种摆设与形式,而真正落到实处,党政相互间推诿、埋怨现象变成了理解、支持,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功能更主动地在学校管理中体现出来了,有利于集中精力发展学校,助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是基层党组织决策力与执行力有效结合。实行党政“一肩挑”配备专职副书记,使学校党务工作与行政工作联系得更紧密,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起到对学校发展的保障作用。学校中层干部在校长统一指挥下,分工协作,互相补位、互相理解,从而提高了工作中的合作与互补;同时,也激发了管理者的内在积极性和责任意识,工作主动性明显获得提升。
三是利于工作效能提高。实行党政“一肩挑”配备专职副书记,校委会成员和党支部成员大多交叉任职,在学校具体决策工作之时,减少了分别向党政双向征求意见的环节和“扯皮”现象,重大事项直接上会研讨,减少了内耗,增强了班子和谐,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强化了学校党、政、工、团多方力量的有效整合,有力促进了学校和谐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2、党政“一肩挑”配备专职副书记管理模式实践中的困惑
(1)监督制度缺乏机制保障。实行党政“一肩挑”后,原有分权模式下书记监督校长的机制已就消失了,党组织对校长的监督也就不能有效到位,存在运作障碍。在这种状况下,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作用发挥得如何,常常不是基于制度的保证,而是取决于学校“一把手”的个人素质。再说上级党委和纪委对学校“一把手”的监督,一般限于工作检查考核和听取汇报,或是接到举报后的调查处理,很难实施过程监督。事后的调查处理、纠正或补救,已属“马后炮”,难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党组织和教代会难以监督到位的情况下,加之“一把手”素质问题,就可能会出现工作管理“真空”的现象。
(2)个人作用为主,组织角色比较模糊。一方面,“党政一肩挑”集校长和书记职权于一身的“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这需要管理者自身高度的素养与自制,才能使工作避免滋长“高人一等”的情绪和“一人说了算”的现象。另一方面,实践中“党政一肩挑”的管理存在组织角色弱化的现象,其他组织成员的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在现实工作中,“一肩挑”管理者往往是第一直面教师矛盾的处理者,教师面对同一个人容易产生教育疲软,原本党政分工设制时书记、校长可以在管理中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但现在当遇到个别有思想问题,而与校长又有成见的教师,要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的话,书记的角色就应该由副书记替代或弥补,但副职又无法逾权处理,存在着“角色空缺”现象;同时,当教师难以接受处理意见时,管理者的角色转换也限于两难境界了,影响了工作效果。
(3)党政兼顾有限,双重职责落实困难。由于工作多、任务重、责任大,因而可能会分散管理者精力,导致“重心”掌握不准,出现重政轻党或工作考虑不周,产生失误。同时,日常行政工作应接不暇,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迟效性,所以只要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就往往被置于次要地位,容易受到削弱。试行“党政一肩挑”以后,受精力和时间的牵涉,管理者既管理“党”又管“政”,工作中也造成了以党代政或以政代党、党政不分或职现责不明现象。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党政一肩挑”下如何加强党建工作新机制、营造党建氛围。
二、学校党政“一肩挑”配备专职副书记管理模式运行的实践研究思考
实行党政“一肩挑配专职副书记”模式有其优势,也存在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一是履行双重职责,即担任“一肩挑”管理者如何切实履行双岗双职;二是建立权力制衡,即如何使党政“一肩挑”管理者的权力受到有效监督,权力运行规范。上些基本问题影响并制约着“一肩挑”管理模式的运行,需要正视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逐步加以完善。
1、强化书记角色意识。虽然“党政一肩挑”挑的是双岗双责,但实践中存在管理者的行政一把手角色意识强,而党支部书记角色意识弱的现象。运行“党政一肩挑”顺然增强了党建意识,明确管理者对学校党建承担的第一责任,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观念,同时,也发挥了支委会其他成员的作用,按照各自分工明确具体责任。切实担负其领导党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