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深化街道社区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022-12-08 16:21:24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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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社会共建,减层级、强基层、优服务”原则,推进街道社区“去机关化”改革,构建起在党组织引领下,政务服务、社会服务、自治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

一、形成背景

东胜区是鄂尔多斯市经济、科技、文化、金融、交通和信息中心,目前辖12个街道,占全市街道总数的46%;共有77个社区,占全市社区总数的35%2013年以来,东胜区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365精细化服务法,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东胜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用改革的视角,探索服务群众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深化街道社区体制机制改革。但在推进过程中发现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存在街道“机关化”问题。街道内设机构臃肿,街道综合服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服务资源和重心离群众还有距离;二是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公共服务运行体系建设还需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社区公共场地配置亟待优化;三是存在社区“行政化”问题。社区行政色彩过浓、工作负担过重、自治功能不强。为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东胜区委在反复探索和考察调研的基础上,把深化街道社区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建设的重点任务,深化网格化管理,让更多的网格员深入到居民中提供零距离服务。

二、主要做法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社区改革的意见》,在试点工作运行成功的基础上,在东胜区所有街道全面推行。

(一)街道成立“两中心一平台”。强化街道职能,成立“两中心一平台”(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和监督调度信息平台)。政务服务中心主要提供政务类服务,全面承接和履行政府延伸至街道的公共服务职能及与之相关的事务性工作,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及服务窗口,直接面向居民的服务由原来社区——街道——区直部门三级办理转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受理、一站办结”。社会服务中心主要提供社会类服务,履行服务居民群众、培育社会组织、推动居民自治职责;网格工作人员变“坐班制”为“入户制”,做到“责任到人、包干到楼、巡查到点、覆盖到户”。监督调度信息平台以“大互联、快处置、严考评”为原则,网格员负责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调解矛盾、排查隐患、走访重点服务对象及重点监控人群,平台对网格员上报的各类问题进行分门别类,派遣处置,强化跟踪问效,进行全程监控和科学考核评价。

(二)社区实行“一委一居”。以“党委领导、多元共治、居政互动”为原则,社区实行“一委一居”(社区联合党委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强化党组织引领下的居民自治。社区联合党委对辖区内地域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全责,主要做好推动共驻共建,讨论决定、联合解决社区建设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和支持居民自治,同步培育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等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换届选举产生,每个社区一个,同步建立相应的下属委员会,健全自治体系,完善自治制度,建立“社区诉求由居民表达,社区问题由居民讨论,社区事务由居民决定,社区建设由居民参与”的居民自治机制。

(三)区直部门下沉资源。结合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下沉工作,合理界定区直部门和街道事权划分和专项经费支出责任,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适合由街道管理的专项经费逐步下放到街道。按照部门下派机构、专业人员、匹配经费、下放审批权等形式,将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审批权、事权以及社会事项下放至街道,下移工作重心,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服务效率。不该由街道社区承担的职能职责不摊派给街道社区。下放到街道的事权、人员、经费、设备等,由街道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业务工作由主管部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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