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党组近年来组织人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本次汇报共分为三部分:一是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三是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内容紧扣机构编制与干部选拔任用等核心业务,旨在全面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主动查摆问题,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党组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筑牢组织根基
局党组始终将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一是严把政治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将政治素质作为第一标准,深入考察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确保干部队伍在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二是优化队伍结构。通过招录、引进、调配等多种方式,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近年来,招录公务员4名,引进城乡规划、土木工程、测绘、法律等专业研究生4名,进一步充实了工作力量。三是注重专业能力提升。围绕规划管理、耕地保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主责主业,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全年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40余次,参训人数45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干部的业务本领。
(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树立正确导向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格履行程序。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全年共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涉及多个岗位,选拔任用了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二是突出实干实绩。注重在规划引领、耕地保护、生态修复、要素保障等一线工作中考察和识别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例如,在“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中,对下沉一线解决问题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了重点培养和使用。三是扩大选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各专业背景的干部,充分调动整个干部队伍的积极性。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养,提升能力素质
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实施专业训练。开展“自然资源大讲堂”系列活动和党员集中培训,举办城乡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等专业培训班,参训人员200余人次;积极选送骨干力量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三是推动实践锻炼。领导班子带头下沉一线51次,党员干部下沉一线256次,在参与基层治理、服务项目建设、解决企业难题的实践中锤炼干部作风,提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稳步推进机构改革,促进职能优化整合
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契机,着力优化内部机构设置,提升运行效能。一是厘清职责边界。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局领导班子分工方案》,完善领导班子分工,增强工作合力。召开相关业务科室座谈会,研究讨论部门融合、业务融合、人员融合问题,努力形成“化学反应”。二是优化资源配置。对内部科室职能进行梳理整合,努力解决职责交叉、分工不清等问题,确保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运行更加高效。例如,部分县局对年龄偏大、任职时间较长的科室负责人和基层所长进行了交流调整,并充实基层所工作力量。
(五)加强监督管理,严明纪律规矩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廉政谈话,强化压力传导。二是强化日常监督。通过作风督查、廉政风险排查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特别是身处土地审批、矿产管理、规划审批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全年开展作风督查9次,对违反作风纪律的干部进行了通报处理。三是注重关心关爱。加强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生活困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对照县委的要求和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的需要,我局在组织人事工作,特别是在机构编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本着实事求是、直面问题的态度,现将主要问题剖析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执行刚性约束不足
机构编制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执政资源,其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至关重要。然而,我局在此方面的基础工作仍存在明显短板。
超限额设置机构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禁而不止。这一问题在巡察中多次被指出,体现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的刚性不足。例如,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三定方案”应设6个行政科室和15个事业科室,但实际设置了31个科室,超职数配备了10名中层干部。我县局虽经多次整改,但类似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一些内设科室或临时机构因某项专项工作而设立,工作常态化后却未及时整合或撤销,导致机构数量膨胀,管理层级增多,不仅增加了协调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也违背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这反映出党组在机构设置上的全局观和纪律意识有待加强,对“三定方案”作为法定依据的敬畏心不足,存在“遇到工作先设机构、增加职数”的路径依赖。
编制管理与使用不够精准规范。一方面,编外人员管理存在漏洞。虽然三令五申要求规范编外人员使用,但部分岗位仍存在长期借用编外人员甚至承担核心业务工作的现象。这不仅带来管理上的风险,也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专业性。例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巡察整改中,就清退了因工作需要在局办公室工作的有关企业工作人员。另一方面,编制资源下沉不够,基层力量依然薄弱。基层国土资源所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承担着耕地保护、执法巡查、信访处理等大量一线工作,但普遍存在人员编制被挤占、在编人员不足或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虽然我局已采取调整人员充实基层所等措施,但“小马拉大车”的状况未根本改变,影响了末端工作的落实质量和效果。
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职能融合亟待深化。机构改革不仅是机构的“物理整合”,更关键的是职能、业务、人员的“化学融合”。目前来看,我局在改革后,不同业务板块之间仍存在“各敲各的锣”的现象。例如,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管理、林业管理等业务的衔接不够顺畅,信息共享不充分,工作合力未能完全形成。个别科室如“风景名胜办”等,在新的职能体系下定位模糊,工作量不饱和,存在人员闲散、职能弱化的情况。这反映出党组在推动机构整合后的深度融合上,思路不够开阔,措施不够有力,未能有效打破原有的业务壁垒,实现从“改头换面”到“脱胎换骨”的转变。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短板,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健全
干部选拔任用事关事业兴衰,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确保公平。但我局在此方面仍有一些顽瘴痼疾亟待解决。
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执行有时不够严格透明。虽然制度文件健全,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问题。一是选拔标准把握有偏差。有时过于强调资历、学历等“硬杠杠”,而对干部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口碑的深入考察和综合衡量不足,未能完全将“二十字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考察环节有时存在“赶进度”“走过场”的现象,听取意见范围不够广,对干部潜在风险和“两面人”的识别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竞争性选拔运用不足。习惯于传统的组织推荐和任命方式,通过竞聘上岗、公开选拔等竞争性方式发现和使用干部的力度不够,未能充分激发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也为“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留下了空间。
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固化”现象。干部定期交流轮岗是优化资源配置、激发队伍活力、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但我局干部交流轮岗的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一是关键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部分科室负责人或重要岗位干部任职时间过长,容易形成思维定式和工作惰性,也增加了廉政风险。虽然巡察整改中对任职时间较长的科长和所长进行了交流调整,但尚未形成硬性约束的轮岗年限制度。二是交流渠道不通畅。受部门界限、专业限制、个人意愿等因素影响,干部在不同业务板块、机关与基层之间的双向交流渠道不够畅通,比例偏低,导致干部经历单一,缺乏多岗位锻炼,制约了复合型领导干部的培养。
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系统性不强,后备力量储备不足。年轻干部是事业发展的未来。我局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重视程度有余,但系统规划和长远谋划不足。一是“选育管用”链条衔接不紧。对年轻干部往往“重使用、轻培养”,缺乏针对性的中长期培养规划和阶梯式的实践锻炼路径。培训内容多集中于理论政策,传帮带机制有时流于形式,导师责任落得不实,导致年轻干部成长速度跟不上事业发展需要。二是战略性储备不足。在干部配备上,有时考虑当前任务多、考虑长远发展少,对年轻干部的发现、培养和使用缺乏“板凳”意识,导致在干部调整时,时常面临“青黄不接”的尴尬局面。高层次专业年轻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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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材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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