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开展“筑城十带固本千星”党建示范带创建工作的通知》(筑党建发〔2020〕2号)《关于扎实抓好“基层党建提升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筑党建办发〔2020〕2号)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部署,结合XX市公安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为首要任务,以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党建示范点,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目标任务
用2020年、2021年两年时间,在市局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建设一批党建示范点,树立党建“样板”、构筑党建“精品”,以点带面、以点概面,充分发挥党建示范点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市局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真正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社会治理、团结凝聚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指导。市局各单位党组织要准确把握新时期党建工作规律,根据公安工作特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指导基层党支部打造本部门本警种可学习、可推广,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党建示范点。原则上交警支队党委要至少建设3个党建示范点,特警支队党委要至少建设2个党建示范点,警训部党委和各直属党总支至少建设1个党建示范点,各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积极申报创建党建示范点。
(二)坚持分级推进。各单位党组织要统筹本部门的创建工作,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统一部署、统筹规划,分级建立党建示范点工作台账、加强实时动态管理。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将根据创建工作进度,逐级开展省级、市级党建示范点申报创建工作。
(三)坚持稳步实施。各单位党组织要立足实际,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主线,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和任务,选树打造有基础、有特色、有内涵、有创新的党建示范点,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党建示范点高质量建设,高标准验收。
(四)坚持问题导向。各单位党组织要强化党建引领,精准施策发力,理清党建工作思路,针对重点难点工作及当前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统筹规划,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组织力不强、政治功能不突出、组织优势发挥不明显等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建设,在打牢基层基础上做示范。建设一个好的党支部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正、能力强、口碑好,党支部委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硬的思想觉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党支部领导政治核心作用明显,班子分工明确,工作开展有力,凝聚力、战斗力强。
(二)强化干部教育,在提升能力上做示范。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作用发挥合格的党员队伍。一是把好党员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工作中表现突出、素质高、品行好的青年骨干吸纳到党员队伍中来。二是把好党员教育关。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引导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把好党员管理关。加强对党员党籍、党费管理,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宣传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稳妥有序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强化工作融合,在推动中心工作上做示范。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是抓思想融合。深刻把握“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这一根本职责和核心任务,在思想上重视党建,从业务上检验党建,要建立目标机制,立足业务工作特点设置和量化考评指标,充分发挥指标引导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二是抓制度融合。完善党建和业务规章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围绕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增进党员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提高党员业务能力。完善“层级管理”制度,落实党建和业务层级管理责任一体化,严格执行党建和业务检查考核同频共振,解决党建工作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三是抓任务融合。党建工作要立足于服务业务工作,根据业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市局党委重要决策,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主动性,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力。
(四)强化对标对表,在任务落实上做示范。坚持党建工作任务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担当党建主责、抓好党建主业、当好党建主角,建立起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讲政治、顾大局,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强化理论武装、夯实组织基础和推进正风肃纪贯穿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过程。二是学以致用,做党建工作的内行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把学习理论与业务钻研贯通起来,让党的创新理论成为破解工作难题、提高工作水平的制胜法宝。三是强化责任担当,作干部职工的贴心人。要在思想上、学习上、行动上贴近干部职工。首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旗帜鲜明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干部职工打成一片,真正了解干部职工所想所需,针对干部职工实际,因势利导、因人施教,做到思想上同心同向,使干部职工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五)强化基本保障,在阵地建设上做示范。创新“基本要求+自选动作”建设模式,本着可观摩、适用、推广原则,有阵地的抓规范、已规范的升示范,抓好党建活动阵地建设。一是抓阵地建设规范化。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誓词、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党员权利义务、党务公开、信息简报和党费收缴情况等上墙内容简明规范;有明确的管理人员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二是抓阵地建设创新提升。在“六有”基础上突出自身特色、亮点,根据办公实际设综合活动室、独立活动室,利用的院落、外墙、楼道等建设党建文化阵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优秀党建文化、红色文化、传统文化等。
五、实施步骤
(一)统筹谋划。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秉承整合资源、统筹安排、从实从简、量入为出的原则,以省委、市委“基层党建提升年”要求为蓝本,制定党支部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带动机关基层党建整体水平提高。
(二)组织实施。各单位党组织于6月29日前向市局直属机关党委进行2020年党建示范点备案申报,并按要求填报《XX市公安局机关党建示范点备案申报表》,经市局直属机关党委综合评定后,于6月30日向市直机关工委进行2020年省级、市级党建示范点备案申报;7月至11月扎实推进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了解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开展现场学习观摩活动。
(三)检查验收。各单位党组织要对照创建工作方案和各阶段工作情况,逐级抓好党建示范点自查验收工作。在自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各单位党组织于12月10日至12月20日向市局直属机关党委申报省级、市级党建示范点,直属机关党委将分组审核创建工作,审核完毕后,逐级向上推荐申报、接受复检,同时启动2021年党建示范点备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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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某市公安局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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