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一项重要举措。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面临着如何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考验。应通过“检网融治”参与社会治理方式,主动延伸触角、推动检力下沉,更好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一、把握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机遇
抓好“检网融治”这个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新阵地。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治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性和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既是权力,也是责任和义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应需而生,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到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中,在网格化社会治理的新阵地上履职尽责、服务大局。
用好“检网融治”这个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新窗口。网格是社会治理肌体中的神经末梢,网格化社会治理中的每一个小网格都聚集了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人民群众集中反映诉求的新通道,“检网融治”工作就是在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能更及时倾听群众的司法困惑和司法诉求。
强化“检网融治”这个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新引擎。在网格化社会治理中,人民群众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发的“牢骚”,背后有可能涉及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检察网格员可以充分发挥“耳目”作用,及时、敏锐接收各类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从而发现法律监督的案源线索,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更加积极主动,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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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检察长笔谈:对检察履职助推社会治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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