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根据《XX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规定,XX法院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依法履行审判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为根本遵循,秉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审判职能,践行预防性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全方位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全时空、全要素保护传承。在市委领导下,与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文旅等部门密切配合,推进历史文化遗产、生态环境资源一体保护、系统治理。
积极参与街区“微改造”项目
根据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古城“微改造”项目为依托,依法注入生态修复资金,促进历史文化街区的系统修复、有机更新,优化城市管理配套功能和文化旅游、宜居体验感,让历史文脉融入现代生活,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严厉惩处刑事犯罪行为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盗掘、损毁、倒卖文物犯罪,切实保护国家文化遗产安全;依法审理非法采伐、毁坏古树名木,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是非法采伐、毁坏的古树名木及制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守护古树名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依法严惩破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加大对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优美人居环境。
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法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
链接地址:http://www.bibiwenk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418955.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