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XX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着力点,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以创建“无讼村居”为切入点,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以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35个“无讼村居”。其中,“无讼乡”1个,“无讼村”34件、“无讼社区”1个,所有“无讼村居”实现“零信访、零涉毒、零命案”,矛盾纠纷95%以上在诉前得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司法不缺位”的目标。
一、坚持党委领导,凝聚各方合力
按照“党委领导、法院主推、多方参与、协同共建”的原则,将创建工作有机融入党委构建的“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网,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的统一调度下,有效整合基层村支“两委”、人民调解员、“平安专干”等解纷力量,从乡贤寨老中聘请特邀调解员102名参与纠纷调处,不断织密基层解纷网。同时,发挥司法专业优势,先后开展开展调解培训40余次,参与人员800余人次。在此基础上,各人民法庭聚焦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治理、排查化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关键节点,发挥司法推动、服务与保障作用,逐步构建起“小矛盾村内调处+较大矛盾联合调处+重大矛盾司法裁判”的解纷模式,“无讼村”实现95%以上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法治化治理步入良性轨道,实现由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幅射示范作用正逐步显现。2023年,推动XX市委政法委将“无讼村居”创建纳入平安XX年度考核范围,县(区)每创建1个“无讼村居”加1分,最高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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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无讼”创建经验材料:“四坚持”打造“无讼村居”创新基层治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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