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管理,规范关键岗位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保障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本院作为二级甲等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与内涵
本制度所称“关键岗位权力清单管理制度”,指通过清单化、流程化、制度化的方式,对医院关键岗位权力进行界定、规范、监督和追责的管理体系。
关键岗位权力是指公杜医疗机构在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决策权、审批权、给付权、建议权等存在较高廉政风险的岗位权力。这些权力是医院管理人事、资金使用、招标采购、工程基建、物资管理等关键领域和环节中具有实质影响力的职权。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被认定为关键岗位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本制度所列关键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设备科、总务基建科、药剂科、信息科、医务科等。
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权责法定原则。各关键岗位的权力均须有明确的制度依据,不得法外设权。权力清单应明确各项权力的名称、类别、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和风险点。
(二)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保密规定外,权力清单及其运行流程应通过适宜方式在院内公开,主动接受全院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三)分权制衡原则。科学分解和配置权力,特别是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四)全程监督原则。将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二章关键岗位权力清单
根据医院组织架构和业务特点,梳理各关键岗位的主要权力,形成以下清单。本清单将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医院发展和岗位职责变化适时调整。
第三章权力运行与监督制约
第五条权力运行流程
(一)公开化。所有关键岗位权力均须制定明确的运行流程图,详细规定每个环节的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及其职责权限,并在院内信息系统进行公布。
(二)程序化。权力的行使必须严格遵守既定程序,履行申请、审核、批准、执行、备案等环节,确保权力运行的每一步都有据可查。
(三)留痕化。权力运行全过程须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或电子记录,相关文件、会议纪要、审批单据等应及时归档,实现可追溯管理。
第六条监督主体与职责
(一)医院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全院行风管理和权力清单制度的执行负总责,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专责监督机构,负责对权力清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执纪问责。受理相关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三)内审部门。负责开展常态化的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等高风险领域,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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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市XX区人民医院关键岗位权力清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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