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紧紧围绕“七个方面重点任务”,本着对自己、对组织、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的原则,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通过全面梳理和深刻反思,查找出个人在思想认识、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潜在风险。现将个人查摆的问题台账报告如下。
一、“相互吃”方面
问题表现1:对干部之间正常人情往来与“小圈子”饭局的界线把握不够警惕。
思想深处有时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同级或上下级干部之间,在工作之余进行非公款性质的聚餐,属于正常的同志情谊和人际交往,只要不谈论工作、不搞利益交换,就无伤大雅。这种思想认识导致对“饭局”背后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如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相互请托等问题的敏感性不够高,未能做到时时警惕、处处设防。
具体案例:
2024年下半年,我县几个部门联合推进一项重点项目“XX攻坚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项目结束后,一位相熟的部门负责同志提议,由参与的几位牵头领导个人出钱,在外面小范围聚个餐“复盘总结、增进感情”。当时我内心第一反应是,大家工作辛苦,一起吃个饭也属人之常情。但经过短暂思考,认识到这种非正式的“庆功宴”极易模糊工作界限,可能被外界解读为搞“小团体”,最终以工作繁忙为由婉言谢绝了。这次经历警示我,即便个人付费,也要坚决杜绝任何可能滋生“圈子文化”的苗头。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表现2:对以“交流工作”为名的宴请警惕性不足,未能第一时间洞察其背后可能存在的政治攀附意图。
在日常工作中,对于一些干部以“汇报思想”、“探讨工作”为名义发出的就餐邀请,有时会首先从“是否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角度去考虑,而对其背后是否隐藏着“拉关系”、“寻靠山”等政治攀附的深层动机,缺乏先见之明和深度洞察。这种“工作惯性”思维,可能导致对某些精心包装的“饭局”失去应有的警惕。
具体案例:
2025年初,一名乡镇新任主要领导,多次通过电话和短信邀请我到其所在乡镇“调研指导并品尝农家菜”,言辞恳切,理由是“便于更深入地汇报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虽然我每次都以工作安排为由推辞,并强调工作汇报应在办公室进行,但我反思自己,在初次接到邀请时,并未从“政治攀附”的风险角度给予其严肃的纪律提醒,而是采取了较为委婉的回避方式。这说明我在抵制此类“围猎”的斗争精神和主动性上仍有欠缺。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表现3:对工作餐后“二场”宴请的风险认识存在“被动防御”心态。
对工作餐后可能出现的“二场”邀约,思想上虽然有防备,但主要停留在“如果被邀请就拒绝”的被动状态,缺乏主动预防、提前“打预防针”的意识。认为只要自己立场坚定,就不会出问题,但忽视了作为领导干部,有责任主动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交往环境,防患于未然。
具体案例:
2024年,我部与邻县组织部门开展对标学习交流活动。在对方单位食堂用过工作简餐后,对方一位副部长热情提议,到附近茶楼继续“深化交流、对接细节”。我当即表示感谢并予以拒绝,强调工作纪律。但事后反思,我在活动策划阶段,就应当在与对方的沟通函或电话中,明确提出“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不安排工作餐以外任何活动”的要求,从而彻底杜绝此类“二场”邀约的发生。被动拒绝不如主动预防,后者更能体现一名组工干部的纪律自觉和党性修养。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吃公函”方面
问题表现1:对公务接待函件的审核把关满足于程序合规,缺乏“穿透式”审视的意识。
在审批或审阅公务接待函时,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函件的格式是否规范、接待事由是否合理、人数和天数是否符合规定等表面要素,满足于“按文件办事”。对于函件背后可能隐藏的“一函多餐”、“虚报人数”等问题,缺乏深究细究、刨根问底的审慎态度,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倾向。
具体案例:
在审阅一份下级单位报送的、申请接待上级调研组的公函时,我注意到接待人数和天数均在规定范围内,事由也合理,便予以签批。事后,我进行自我反思,我并未就“调研组具体成员构成”、“行程细节安排”等进行更深入的追问和核实,也未与该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交叉求证。虽然此次接待事后未发现问题,但我的审批行为本身存在“程序化”风险,未能完全尽到“穿透式”监督的责任,给潜在的违规操作留下了理论上的可能。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制度建设,并长期坚持。
问题表现2:对本部门开具公函的管理和回收环节存在思想上的松懈。
工作重心主要放在了对“接收公函”进行接待的规范管理上,而对于本部门“开具公函”派员外出的管理,尤其是对公函使用后的回收、核销环节,思想上有所忽视。认为公函开出去了,主要责任就在外出人员和接收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具方同样负有闭环管理的重要责任,存在被下级单位或关联企业利用开具“空白公函”的潜在风险。
具体案例:
我部曾开具公函,派员赴基层单位开展干部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我习惯性地只听取了考察工作本身的回报,并未要求考察组带回并核销经对方单位盖章确认的公函回执,也未主动询问公函的具体使用情况。这反映出我在公函管理上存在“重开具、轻回收”的单向思维。虽然我部从未开具过空白公函,但这种管理上的不闭环,客观上为“虚假公函”的存在提供了土壤,是一种需要纠正的管理疏漏。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制度修订,并长期坚持。
问题表现3:对新型“吃公函”手段的学习和研究不够深入。
对于违规“吃公函”的认识,还部分停留在传统的“无函接待”、“超标接待”等层面。对于通过虚构接待单位、拆分菜单、伪造接待清单等更为隐蔽、更具欺骗性的新型违规手段,通过新闻报道和案例通报虽有了解,但没有进行系统性的学习和针对性的研究,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防范此类问题的“防火墙”不够坚固。
具体案例: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立即启动,并制度化、常态化坚持。
三、“吃食堂”方面
问题表现1:对机关食堂的“政治属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将其等同于一般福利机构的倾向。
在思想观念中,有时会不自觉地将机关食堂主要视为保障干部职工用餐、提供后勤服务的福利性机构,对其作为执行公务接待纪律、展示机关作风形象的“窗口”这一政治属性,认识不够深刻。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对食堂的管理和监督,更多地关注食品安全和饭菜质量,对潜在的廉政风险关注不足。
具体案例:
有一次,为了方便一位来县里传授经验的退休老领导,我曾有过一个念头,就是安排他在机关食堂吃一顿便饭,觉得这样既简单又能体现对老同志的尊重。虽然这个想法最终没有付诸实施,而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但这个念头的产生本身,就说明我当时没有第一时间从“食堂是公务场所,不能用于接待亲朋故旧”的纪律高度来思考问题,存在将单位资源与个人人情混淆的潜在风险。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表现2:对食堂食材采购的监督停留在“不过问”的层面,缺乏主动审查和常态化监督。
对于食堂的日常运营,包括食材采购环节,存在一定的信任惯性,认为后勤管理人员会按规定办事,只要不采购燕鲍翅等明确禁止的高档食材即可。自己作为主要领导,较少主动、定期地去审查食堂的采购清单和账目,缺乏对“是否存在变相采购高档食材、酒水”等问题的常态化监督意识。
具体案例:
在一次与干部职工的闲聊中,了解到我部食堂有时会购买一些价格不菲的本地特色有机蔬菜和特种禽类。虽然这些食材不属于明令禁止的范畴,且整体费用未超标,但这件事提醒了我,我对食堂食材的“档次”和“价格”缺乏一个明确的指导和限制标准。这种“不主动过问”的管理方式,可能导致食堂在“改善伙食”的名义下,出现采购标准逐渐攀升的“温水煮青蛙”现象。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机制建设,并长期坚持。
问题表现3:对将接待费用转嫁到食堂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对违规费用“乾坤大挪移”,通过虚列食堂采购、虚增就餐人数等方式,将超标接待或其他不合规费用转移到食堂开支的隐蔽手法,认识不够、研究不透。在审核食堂账目时,主要关注大额开支和总体平衡,对一些看似正常的日常采购费用背后是否隐藏“猫腻”,缺乏有效的识别方法。
具体案例:
在审核上个季度的财务报表时,我注意到食堂的食材采购费用有小幅度的环比增长。当时财务人员解释为“近期物价上涨所致”,我便予以认可。事后反思,我没有进一步要求其提供详细的采购品类和单价对比分析,也没有结合同期的公务接待次数进行关联性分析。这种满足于“合理解释”的审核方式,过于粗放,如果真有费用转嫁行为,很可能就被蒙混过关。这暴露了我在财务监督上的专业能力和审慎精神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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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组织部长关于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个人查摆问题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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