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或亲属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司法救助在市域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息诉息访、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司法温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更好发挥司法救助职能,让司法救助关怀惠及更多群体,笔者结合项目审计实践,从审计视角浅谈司法救助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国家司法救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司法救助标准不统一
从司法救助办理主体看,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均可办理,且都出台了各自的实施细则,执行标准各不统一。同时,办案人员在案件调查、资料审核、标准认定等方面还存在着认识不统一、执行不一致等问题。由于司法救助标准执行不统一,导致“同案不同助”“同案不同价”频繁出现,既影响司法救助的公正和效果,又可能引发救助对象不满,损害司法公信力。如,在某项目审计中发现,由公安和法院分别办理的交通肇事赔偿司法救助案,认定的等级都是困难,测算的赔偿都是4.13万元,但被救助人领到的救助金分别为0.8和4万元,差距数倍之大。
(二)司法救助资金绩效不高
一是司法救助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司法救助资金全部由政府预算安排,来源单一,面对日益增多的司法救助案件,日益增大的司法救助金额,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上报的救助案件和金额很难全部批准,只能对少数案件当事人进行救助,难以满足大量困难当事人的救助需求。二是司法救助只对当事人进行一次性救助,在一些重伤害或者死亡案件中,对当事人起到的救助作用非常有限。如,对一些因长期、反复治疗而花费巨额医药费的当事人来说,一次性救助所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三是司法救助以发放救助金为主要方式,救助金发放后,未对当事人救助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而且,部分当事人受到的伤害是有多方面的,不单财产上受到侵害,心理上、精神上也都受到了创伤,只是提供经济救助化解不了对当事人的伤害。
(三)司法救助办理周期过长
司法救助程序复杂,当事人申请后,必须经过办理单位初审、研究、复核、申报,再到财政部门拨付,救助对象往往要等待很长时间,不能及时解决救助对象的燃眉之急。根据审计调查统计,司法救助从申请到完成最短时间为150天,最长将近二年。如此长的办理周期,对很多急需救助的受害者,特别是重伤、身亡受害者来说,难免会感到失望和无助,甚至可能引起当事人不满,引发投诉、上访等问题。
(四)司法救助的审查难度较大
随着司法救助案件数量增多,办案人员力量越显不足,对司法救助案件情况和当事人困难状况偏重于书面审查,特别是对于一些辖区外的申请执行人,很难对其生活困难情况进行准确的实地调查核实。对于部分提交书面材料困难或者书面材料难以反应真实困难情况的群体,会错失司法救助机会。另外,有关部门对于救助案件的审查、监管也依靠书面材料,无法深入了解和判断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情况,缺失对司法救助案件的甄别、监管。
(五)司法救助成为涉诉罢访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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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审计视角下的司法救助领域问题剖析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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