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1
2.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2
3.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3
4.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4
5.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5
6.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6
7.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7
8.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8
9.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9
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1
统计,是时代脉搏的记录者,是发展全貌的描摹者,更是党和政府掌握经济社会运行、科学制定宏观政策的重要依据。数字不只是数字,更是责任,是信任,是治理之基、发展之器。然而,一串串“虚假繁荣”的数字背后,可能隐藏的是脱离实际的政绩冲动,是扭曲价值的作风沉疴,甚至是动摇执政根基的政治隐患。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云南曲靖统计造假案件,将其作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反面教材,这不仅是对统计系统的震慑警钟,更是对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警醒。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认为,数据失真不仅事关统计本身,更折射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异化、责任心的滑坡、法治意识的缺位。因此,我从“以案为鉴、以数为镜、以行见效”三个维度,谈一下自己的几点体会和思考。
一、以案为鉴,从“数字造梦”中认清政绩异化的深层逻辑
统计造假,看似表格中的“加减法”,实则是政治上的“算错账”,更是政绩观错位、权力责任脱节的集中体现。云南曲靖的案例之所以触目惊心,不仅在于数据失真本身,更在于失真的背后是一整套制度约束的形同虚设,一整条政治生态链条的逐级“共谋”。
一是政治上的“滑坡效应”。统计造假,说到底是对党绝对忠诚缺失,是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抛诸脑后,是“唯上”“唯分”心态的外在表现。一些地方为了在考核中“出彩”,将数据当作政绩“化妆品”,层层加码、逐级包装,甚至形成“造假链”“隐瞒圈”,严重破坏了党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基础。
二是作风上的“顽疾显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新的形态悄然渗透,一些干部只图报表好看、不顾实际发展,只想“上头满意”,不管群众感受;基层统计人员则在多重压力之下“唯上是从”,在数据处理上掺水注水、弄虚作假,久而久之,数字和现实脱钩,台账和民生“两张皮”。
三是制度上的“失守失衡”。从数据采集到审核发布,原本应有的制度“关口”一一沦陷,责任不清、问责不明、监督不力,“只报不查”“只看报表”的现象比比皆是。一旦容忍“数字漂白”的存在,就等于为“带病政绩”打开了方便之门,也为风腐问题埋下了制度隐患。
曲靖之“病”,不仅在于其错,更在于它戳中了当下部分干部对政绩的扭曲认知。我们必须深刻汲取其中教训,把反对统计造假上升到政治纪律的高度来认识、来推进。
二、以数为镜,在“真实数据”中校准发展导向与治理坐标
数字是干部行为的“映像”,是发展成效的“刻度”,更是群众感知的“温度计”。一个地方经济发展得好不好,百姓的获得感强不强,不在于报表有多“靓丽”,而在于数据能否映照真实,是否指导有方。
一要强化“数字思维”,让数据真正成为科学决策的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统计体系,强化统计监督。我们要扭转“唯数是从”的惯性,构建反映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指标体系,坚持用数据说话、用实情决策,在真实中发现问题、在问题中推动发展。
二要提升“数据素养”,让干部切实做到识数懂数会用数从
过去的“材料支撑型”向“数据驱动型”治理转变,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掌握经济数据分析能力,善于从细微波动中把握趋势,从结构性变化中找准症结,让科学数据服务治理提效。
三要完善“监管机制”,让假数彻底失去滋生蔓延的空间。推动各级统计、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对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开展交叉比对、穿透式监督、全流程审查。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提升数据可追溯性,推动“留痕监管”常态化,真正让数据“跑不掉”“假不了”。
如果说政治是方向、发展是路径,那么统计数据就是指南针。一个偏了向的数字,可能导致千里误判;一个注水的报表,可能引发全盘错配。以真实数据为镜,既是对现状的剖析,也是对未来的指引。
三、以行见效,在“实干担当”中织密数字监督的制度之网
根治统计造假问题,归根到底还要靠干部队伍作风的转变和责任的落实。只有把“实干担当”的作风落到数据中、体现在行动上,才能重塑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公信力。
一要扛牢政治责任,夯实严守统计纪律的思想根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统计工作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抓、带头干、带头严,对干预统计、指令造假等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划出红线底线。
二要打通责任链条,压实全程闭环管理的工作体系。强化“采、审、报、用”全流程责任制,谁经手、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闭环,避免“数字出事、责任不清”的尴尬。
三要深化警示教育,筑牢拒假防假的制度堤坝屏障。将统计造假典型案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例“活教材”敲响思想警钟,真正让制度发力、让纪律长牙。
作风问题是数字失真的土壤,责任缺位是造假成风的温床。推进统计改革,必须从干部思想上“破冰”,从制度机制上“发力”,从实践操作上“堵漏”,才能真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队伍,让每一份数据都经得起审计、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让数据有“根”、让政绩有“魂”、让发展有“实”。以“数字出政绩”,终究是一条“虚功陷阱”;靠“注水拼增长”,终将是“镜花水月”。云南曲靖的案例虽为个案,但敲响的警钟却是全局性的、全系统的。我们必须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统计数据的政治属性、治理功能和作风体现,把真实准确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真正让“数据为民”“数字为实”。唯有还原一个真实的中国,才能讲述一个可信的中国故事;唯有守住一份真诚的数据,才能托举一份厚重的民生期待。让我们从每一组数据做起,从每一项指标做起,以真数字丈量实干成色,以好作风护航高质量发展,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统计答卷”。
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2
统计造假的典型案例,触目惊心、发人深省。统计造假看似是数字上的“小问题”,实则是关乎政治生态、发展大局的“大隐患”。从案例来看,个别地方为追求短期政绩,在经济数据上“做手脚”“掺水分”,不仅导致决策偏离实际,更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
案例警示我们,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本质上都是对群众利益的漠视、对工作职责的亵渎。统计造假的根源,在于政绩观错位、工作作风不实。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从自身做起,带头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以优良作风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实”字刻在心头。在分管工作中,始终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不唯数据论英雄,更重实绩看口碑。在办公室工作中,要求材料起草必须用事实说话、用数据佐证,坚决杜绝“大概”“也许”等模糊表述,在办会过程中,严格遵循“细致、精准、高效”原则,每一个环节都要反复核对、层层把关,坚决避免“走过场”“摆样子”的形式主义,以实实在在的办会质量体现责任担当;在城市创建工作中,始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搞花架子,注重实实在在的成效,把“实打实”的举措贯穿每个环节,不搞“面子工程”式的突击整治,让城市创建工作真正惠及群众,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深入基层调研,让决策“接地气”。案例中,数据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脱离实际、闭门造车。这一教训深刻警示我们:脱离群众的工作必然失去根基,背离实际的决策注定难以落地。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要自觉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办公室”搬到田间地头、把“议事桌”放在群众身边。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要带着真心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中察实情、听真话、取真经。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收集上来,反映到人大的各项工作中,让人大履职始终扎根群众、服务群众,维护人大工作的严肃性与实效性。
三要严格遵守纪律,把廉洁底线守在“实处”。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把案例中的统计造假问题作为反面教材,用严的标准、严的要求反躬自省,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人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自查自纠,做到思想上深刻警醒、行动上坚决约束。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动走深走实,以过硬的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检验。
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3
近期,统计造假的典型案例引发广泛关注,成为各界深入剖析、反思的反面教材。作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日常工作涉及材料撰写、调研开展、会务组织等多方面,此案例犹如一记警钟,促使我结合自身工作,进行深刻的自我审视与思考。
一、案例剖析:统计造假的恶劣影响与深层根源
统计造假事件中,数据严重失实,GDP增速等关键指标背离实际,背后是部分领导干部政绩观扭曲,急切追求表面政绩,将数据作为彰显“功绩”的工具。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使得求真务实氛围被虚假政绩掩盖,还极大损害政府公信力,让民众对政府工作的真实性、可靠性产生质疑,扰乱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决策依据。
从根源来看,一方面是部分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离了为人民服务宗旨,只关注仕途晋升,罔顾地方长远发展与群众根本利益;另一方面,监督机制的缺位或失效,未能及时制止、纠正统计造假行为,使得违规操作得以滋生蔓延。
二、结合反思日常工作
(一)材料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内容真实
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文风,杜绝无实质内容文件。在材料撰写中,我常反思是否存在堆砌辞藻、空话套话连篇现象。如撰写人大工作汇报材料,不能为求篇幅而罗列工作流程,要突出工作成效、问题分析及切实可行建议。以起草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为例,曾花费大量精力梳理建议办理流程,却未深入分析办理效果及存在问题根源,导致报告内容空泛。今后应深入调研建议落实情况,用真实数据、案例说话,让材料切实反映工作实际,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
(二)调研工作:深入基层,务实求真
改进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真实情况。人大调研旨在为决策提供依据,关乎民生福祉。在以往调研工作中,有时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如调研农村产业发展情况,因行程安排紧凑,仅在部分示范村走马观花式考察,未深入偏远村落倾听农民心声。这导致调研结果片面,无法全面反映农村产业发展困境。借鉴统计造假案例教训,今后调研要增加调研深度与广度,多到困难矛盾集中地方,与群众促膝长谈,掌握一手资料,为人大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支撑。
(三)会务工作:精简高效,勤俭节约
在组织人大会议时,需思考会议必要性与实效性。以往部分会议存在议程冗长、讨论不聚焦问题,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如某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因议程安排不合理,讨论环节拖沓,部分议题未充分讨论便匆匆结束。今后要精心设计会议议程,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与时长,提高会议效率;同时,在会议筹备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避免铺张浪费,从细节处落实。
三、坚守原则,提升工作质效的努力方向
(一)强化思想认识,筑牢廉洁防线
深入学习,时刻保持警醒,将廉洁自律、实事求是融入工作理念。积极参加活动,以统计造假案例为戒,反思自身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作风问题,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自我监督
建立健全材料审核、调研评估、会务反馈等工作机制。在材料撰写中,实行多级审核制度,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调研结束后,组织调研效果评估,及时调整优化调研方式;会务工作完成后,收集反馈意见,改进会议组织流程。同时,主动接受同事、群众监督,定期开展自我批评与自我检查,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三)提升专业素养,增强履职能力
持续学习人大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及统计等相关领域知识,提升综合素质。学习先进调研方法、材料撰写技巧,提高工作效率与水平。如学习统计知识,能更好辨别数据真实性,在涉及经济数据相关材料撰写、调研分析中,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统计造假案例为我们敲响警钟,作为人大工作者,应时刻牢记,从日常工作点滴做起,坚守原则底线,以务实作风、专业能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良好政治生态、提升政府公信力贡献力量。
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4
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下面,我将结合我县实际,从三个方面谈谈我们对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的认识和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
(一)防治统计造假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统计造假本质上是政治意识淡薄、党性原则弱化的表现,直接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构建起“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制度体系,其核心要义就是通过统计领域的自我革命来捍卫“两个确立”。实践中我们看到,个别地区存在的“数字出官”现象,实质上是政治生态问题的统计投射;一些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反映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松弛。防治统计造假必须作为“政治三力”的经验交流,通过建立党委领导、统计负责、部门联动的责任链条,将《统计法》执行情况纳入政治巡察内容,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真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每一个统计指标、每一张统计报表之中。
(二)防治统计造假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时期,统计数据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其真实程度直接决定宏观调控的精准度。当前我县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更需要通过真实的统计数据来捕捉新动能培育的苗头性信号、发现结构优化的趋势性变化。但在传统考核机制下形成的速度情结仍未完全消除,部分乡镇存在的数据注水现象,可能导致对过剩产能的误判、对新兴产业的误读。X县曾因虚报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导致政策资源错配,最终延缓了产业调整进程。这就要求我们构建质量型统计新范式,一方面建立“指标间逻辑校验+部门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的三维防控体系,另一方面创新开展统计质量提升年活动,重点监测研发投入强度、单位GDP能耗等高质量发展指标,使统计数据真正成为经济发展、政策制定的定位仪。
(三)防治统计造假是重塑政府公信力的关键战役。政府统计本质上是与人民群众的诚信契约,一组失真的GDP数据可能摧毁的是几代人积累的社会信任。从x省经济数据挤水分引发舆情风波,个别县市统计造假入刑案件的警示,都印证了“数字造假、公信力贬值、治理成本”攀升的恶性循环规律。特别是在自媒体时代,统计数据的任何瑕疵都可能被几何级放大,演变为公共信任危机。对此,我们要实施透明统计工程,建立统计数据生产、审核、发布全流程留痕机制,定期发布统计执法检查白皮书;开通统计开放日等社会监督渠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数据质量评估;探索建立主要统计指标诚信档案,对连续三年数据波动异常的地区启动专项审计。只有让统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以看得见的真实赢得群众信得过的支持,筑牢治理现代化的数据基石。
二、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
(一)构建责任体系,形成防治统计造假的合力。防治统计造假的核心在于责任落实,必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覆盖数据生产全流程的质量责任制。县政府层面要将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专题研究统计质量管控、执法检查等事项,对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各乡镇和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统计质量“第一责任人”,既要抓好本辖区统计体系建设,又要对上报数据签字背书,对失真数据承担领导责任。统计部门应发挥专业主导作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县域统计调查体系,动态更新调查单位名录库;二是建立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xx%的乡镇和部门的统计稽查;三是推行统计数据三审三校制度,即基层单位初审、行业部门复审、统计部门终审,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统计协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需实时共享企业注册信息,税务部门要配合开展数据比对,形成多维度校验体系。特别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下达指标任务、统计机构人为调整数据、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资料等行为,对干预统计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考核。
(二)强化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统计队伍。统计队伍的专业素养直接决定数据质量,必须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在业务能力提升方面,实施三年轮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培训,针对基层统计员,每年组织不少于xx学时的实务操作培训,重点掌握手持终端采集、台账规范化管理等技能;针对部门统计负责人,每半年举办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强化依法统计意识;针对县乡领导干部,将统计法规纳入党校必修课程。培训内容需突出三个结合,统计制度与实操案例相结合、传统调查方法与大数据技术相结合。在职业道德培育方面,建立“四个一”教育机制,每月一次警示教育、每季一次廉政谈话、半年一次履职评估、年度一次诚信宣誓。同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开展星级统计员评定,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统计人员优先晋升职级;建立统计造假黑名单制度,对参与造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优资格,并纳入信用惩戒范围。
(三)健全审核机制,筑牢数据质量防线。构建“三位一体”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将审核监督贯穿统计全过程。在源头采集环节推行双印证制度,企业数据需财务报表与统计台账相互印证。对规上企业实施联网直报四道关卡,企业端自动校验公式关、平台端逻辑关系审核关、统计员人工复核关、异常数据追溯关。县统计局要建设智能审核平台,开发xx类行业数据校验模型,实现机器自动排查异常值、智能识别修改痕迹。对固定资产投资等关键指标,实行五方会审,统计部门核方法、发改部门核项目、财政部门核资金、住建部门核进度、审计部门核凭证。每年三季度开展全县统计数据质量体检,采取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重点核查GDP、工业增加值等核心指标匹配性。对发现的系统性误差,既要追溯调整历史数据,更要倒查责任链条,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管理”的闭环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构建常态化监管体系。统计执法检查是遏制统计造假、保障数据真实性的关键防线。要强化统计法治权威,建立覆盖全面、程序规范的常态化执法机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企业开展多维度检查,重点核查源头数据质量,通过比对原始凭证与上报数据验证真实性;检查调查方法、指标口径是否符合标准;重点关注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包括台账管理、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立案、调查、听证等程序,对虚报、瞒报、篡改数据等行为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又倒查领导责任。针对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统计造假案件,联合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督察,运用大数据技术追踪异常数据流向。建立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定期发布统计执法白皮书,通过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使执法检查真正成为震慑统计违法行为的高压线。
(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全链条惩戒体系。根治统计造假顽疾必须建立权责明晰、惩处有力的追责体系。根据违法主体差异实施分类处置,对调查对象提供虚假数据的,除按《统计法》处以最高xx万元罚款外,还要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地方政府通过分解指标会议暗示等方式干预独立调查的,依据《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在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涉嫌统计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建立责任倒查追溯机制,对五年内经手的统计数据进行回溯复核,发现历史造假问题同样追责。推行统计监督员制度,在重点部门派驻专职监督人员,对关键统计数据实施签字背书。通过构建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追责、从经济惩戒到政治问责的全方位责任体系,彻底打破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
(三)构建多元监督网络,提升统计公信力。在强化专业监督的同时,激活社会监督能量形成治理合力。每季度发布《主要统计指标质量评估报告》,公开数据采集方法、样本误差率等关键技术参数,主动接受学界和公众质询。开通“统计违法”网络举报平台,对实名举报且查实的案件给予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权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统计观察团,随机参与数据采集现场监督。在GDP、失业率等敏感指标发布时,同步公开第三方机构评估报告进行交叉验证。建立媒体沟通机制,定期组织统计开放日活动,邀请记者实地观摩调查全过程。对网络舆情反映的数据异常波动,第一时间作出专业回应。通过将专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融合,打造阳光统计生态系统,使每一笔统计数据都经得起历史检验,真正成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
同志们,防治统计造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防治统计造假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谢谢大家!
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5
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下面,我将结合我县实际,从三个方面谈谈我们对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的认识和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
(一)防治统计造假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统计造假本质上是政治意识淡薄、党性原则弱化的表现,直接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构建起“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制度体系,其核心要义就是通过统计领域的自我革命来捍卫“两个确立”。实践中我们看到,个别地区存在的“数字出官”现象,实质上是政治生态问题的统计投射;一些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反映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松弛。防治统计造假必须作为“政治三力”的试金石,通过建立党委领导、统计负责、部门联动的责任链条,将《统计法》执行情况纳入政治巡察内容,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真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每一个统计指标、每一张统计报表之中。
(二)防治统计造假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时期,统计数据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其真实程度直接决定宏观调控的精准度。当前我县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更需要通过真实的统计数据来捕捉新动能培育的苗头性信号、发现结构优化的趋势性变化。但在传统考核机制下形成的速度情结仍未完全消除,部分乡镇存在的数据注水现象,可能导致对过剩产能的误判、对新兴产业的误读。X县曾因虚报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导致政策资源错配,最终延缓了产业调整进程。这就要求我们构建质量型统计新范式,一方面建立“指标间逻辑校验+部门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的三维防控体系,另一方面创新开展统计质量提升年活动,重点监测研发投入强度、单位GDP能耗等高质量发展指标,使统计数据真正成为经济发展、政策制定的定位仪。
(三)防治统计造假是重塑政府公信力的关键战役。政府统计本质上是与人民群众的诚信契约,一组失真的GDP数据可能摧毁的是几代人积累的社会信任。从X省经济数据挤水分引发舆情风波,个别县市统计造假入刑案件的警示,都印证了“数字造假、公信力贬值、治理成本”攀升的恶性循环规律。特别是在自媒体时代,统计数据的任何瑕疵都可能被几何级放大,演变为公共信任危机。对此,我们要实施透明统计工程,建立统计数据生产、审核、发布全流程留痕机制,定期发布统计执法检查白皮书;开通统计开放日等社会监督渠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数据质量评估;探索建立主要统计指标诚信档案,对连续三年数据波动异常的地区启动专项审计。只有让统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以看得见的真实赢得群众信得过的支持,筑牢治理现代化的数据基石。
二、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
(一)构建责任体系,形成防治统计造假的合力。防治统计造假的核心在于责任落实,必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覆盖数据生产全流程的质量责任制。县政府层面要将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专题研究统计质量管控、执法检查等事项,对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各乡镇和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统计质量“第一责任人”,既要抓好本辖区统计体系建设,又要对上报数据签字背书,对失真数据承担领导责任。统计部门应发挥专业主导作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县域统计调查体系,动态更新调查单位名录库;二是建立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X%的乡镇和部门的统计稽查;三是推行统计数据三审三校制度,即基层单位初审、行业部门复审、统计部门终审,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统计协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需实时共享企业注册信息,税务部门要配合开展数据比对,形成多维度校验体系。特别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下达指标任务、统计机构人为调整数据、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资料等行为,对干预统计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考核。
(二)强化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统计队伍。统计队伍的专业素养直接决定数据质量,必须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在业务能力提升方面,实施三年轮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培训,针对基层统计员,每年组织不少于X学时的实务操作培训,重点掌握手持终端采集、台账规范化管理等技能;针对部门统计负责人,每半年举办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强化依法统计意识;针对县乡领导干部,将统计法规纳入党校必修课程。培训内容需突出三个结合,统计制度与实操案例相结合、传统调查方法与大数据技术相结合。在职业道德培育方面,建立“四个一”教育机制,每月一次警示教育、每季一次廉政谈话、半年一次履职评估、年度一次诚信宣誓。同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开展星级统计员评定,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统计人员优先晋升职级;建立统计造假黑名单制度,对参与造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优资格,并纳入信用惩戒范围。
(三)健全审核机制,筑牢数据质量防线。构建“三位一体”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将审核监督贯穿统计全过程。在源头采集环节推行双印证制度,企业数据需财务报表与统计台账相互印证。对规上企业实施联网直报四道关卡,企业端自动校验公式关、平台端逻辑关系审核关、统计员人工复核关、异常数据追溯关。县统计局要建设智能审核平台,开发X类行业数据校验模型,实现机器自动排查异常值、智能识别修改痕迹。对固定资产投资等关键指标,实行五方会审,统计部门核方法、发改部门核项目、财政部门核资金、住建部门核进度、审计部门核凭证。每年三季度开展全县统计数据质量体检,采取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重点核查GDP、工业增加值等核心指标匹配性。对发现的系统性误差,既要追溯调整历史数据,更要倒查责任链条,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管理”的闭环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构建常态化监管体系。统计执法检查是遏制统计造假、保障数据真实性的关键防线。要强化统计法治权威,建立覆盖全面、程序规范的常态化执法机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企业开展多维度检查,重点核查源头数据质量,通过比对原始凭证与上报数据验证真实性;检查调查方法、指标口径是否符合标准;重点关注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包括台账管理、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立案、调查、听证等程序,对虚报、瞒报、篡改数据等行为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又倒查领导责任。针对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统计造假案件,联合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督察,运用大数据技术追踪异常数据流向。建立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定期发布统计执法白皮书,通过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使执法检查真正成为震慑统计违法行为的高压线。
(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全链条惩戒体系。根治统计造假顽疾必须建立权责明晰、惩处有力的追责体系。根据违法主体差异实施分类处置,对调查对象提供虚假数据的,除按《统计法》处以最高X万元罚款外,还要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地方政府通过分解指标会议暗示等方式干预独立调查的,依据《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在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涉嫌统计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建立责任倒查追溯机制,对五年内经手的统计数据进行回溯复核,发现历史造假问题同样追责。推行统计监督员制度,在重点部门派驻专职监督人员,对关键统计数据实施签字背书。通过构建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追责、从经济惩戒到政治问责的全方位责任体系,彻底打破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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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9篇)统计造假交流研讨发言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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