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以案为鉴筑牢防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2025-07-22 07:03:52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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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通过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汇编及相关党纪法规,我深受触动和警醒。这些发生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真实案例,犹如一面面镜子,照见了作风建设任务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也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活教材”。今天,结合“以案说责、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的学习要求,谈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以案说责:失责必问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刚性要求。从案例看,责任缺失是违规违纪的重要诱因。如山西焦煤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某,不仅违规组织公款聚餐、纵容下属购买高档菜肴,更在事发后召集人员“统一口径”、对抗组织审查。表面看是作风问题,实则是主体责任严重缺位。作为领导干部,王某本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却知规违规、压案不报,最终受到留党察看、撤职降级处分。此类案例警示我们: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必担、失责必究。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身正、自身硬,更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眼皮底下的“四风”问题若视而不见、放任纵容,甚至参与其中,必然导致“破窗效应”,带坏一方风气。必须将责任链条拧紧拧实,层层传导压力,杜绝“甩手掌柜”心态。

二、以案说德:道德失守是滑向腐败深渊的思想根源。多起案例暴露了个别干部理想信念坍塌、道德防线失守的问题。例如,某公司运营中心副总金某,在2014至2017年期间,9次用公款组织客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总花费8万余元。这种将公款当“私钱”、把享乐当“常态”的行为,本质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再如贵州某公司原董事长刘某,多次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酒赠送个人、超标准接待,甚至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将职务影响力异化为特权工具。此类案例警示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常补精神之“钙”,警惕“小节无碍”的麻痹思想,严防“人情往来”背后的利益输送。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慎独慎微、清廉自守,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奢靡之风的堤坝。

三、以案说纪:纪律规矩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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