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全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我们召开此次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专题就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违规吃喝进行学习和部署,意义重大且深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违规吃喝作为“四风”问题的典型表现,不仅侵蚀党的肌体健康,更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市人社局作为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备受社会关注。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到违规吃喝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以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坚决抵制违规吃喝,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为推动我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一、以学为基,深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要标本兼治,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首先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这是我们抵制违规吃喝等不良风气的思想基础。
(一)把握核心要旨,领悟精神内涵。中央八项规定聚焦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八个方面,其核心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八项规定看似是对工作中的一些具体行为规范作出要求,但实则是以小见大,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坚定决心。从人社工作角度来看,我们日常工作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诸多民生领域,每一项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每一次服务群众的实践,都必须以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引,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将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这才是对八项规定精神核心要旨的深刻领悟与践行。
(二)回溯历史脉络,明晰发展历程。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历经十余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从最初的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到逐步向整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拓展,再到将作风建设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回顾这段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要求越来越细致、越来越严格。在人社系统,我们也亲身经历并见证了这些变化,从规范各类业务会议的规模和流程,到严格控制各类培训活动经费支出,从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到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这些都是八项规定精神在我们日常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深刻认识到八项规定精神对于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人社事业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从而更加自觉地将其贯彻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三)联系工作实际,强化责任担当。人社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与发展大局。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我们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在就业创业工作中,要确保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精准落实,杜绝在政策宣传、资金发放等环节出现形式主义问题,真正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在社会保障领域,要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严格规范基金使用流程,坚决防止违规吃喝等不正之风侵蚀社保基金,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人事人才工作方面,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审等制度规定,确保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在劳动关系协调中,要积极主动作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劳动纠纷,以良好的工作作风赢得群众信任。每一位人社干部都要明确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在各自岗位上兢兢业业、廉洁奉公,以实际行动为我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持续学习提升,增强行动自觉。学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对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更是如此。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我们要持续学习、深入学习,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行动自觉。一方面,要积极参加各类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和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最新要求和部署安排;另一方面,要注重个人自学,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研读相关文件资料,深刻反思自身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同时,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刻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标尺,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以案为鉴,敲响抵制违规吃喝警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违规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而是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形象的大问题。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我们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时刻保持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之心。
(一)案例一:某县人社局副局长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4年5月,某县人社局副局长张某,在负责审核该县一家企业申报的创业扶持资金过程中,违规接受该企业负责人邀请,在县城一家高档酒店参加宴请。席间,张某不仅接受了企业提供的高档烟酒,还与企业负责人就资金审核事宜进行了不当交流。事后,该企业顺利获得了远超其实际应得额度的创业扶持资金。2024年10月,群众举报张某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经该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张某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副局长职务,违规接受的礼品被收缴,相关企业多获得的创业扶持资金被追回。
这一案例中,张某作为人社局领导干部,本应秉持公正原则审核企业申报资金,但却因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重影响了公务执行的公正性。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人社部门的公信力,更破坏了当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真正需要扶持的企业利益受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在工作中要坚决杜绝此类违规吃喝行为,确保每一项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
(二)案例二:某市人社局培训中心主任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
2024年8月,某市人社局培训中心主任李某,以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交流为名,组织培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部分合作培训机构负责人,在一家酒店举办聚餐活动。此次聚餐费用共计5000余元,全部由培训中心公款报销。经调查,此次聚餐活动并非必要的工作交流活动,属于违规组织公款吃喝行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即“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024年11月,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聚餐的人员均退还了个人应承担的费用,违规报销的公款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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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专题党课:以正风肃纪之剑,斩违规吃喝之弊,筑牢人社系统廉洁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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