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某村积分制条款
1、不遵约守法,不爱国爱村者不能分;
2、不尊老爱幼、不履行赡养责任者不能分;
3、一年内三次被村通报处罚者不能分;
4、不按任务要求完成义务劳动,维护公共设施、清扫公共场所的不能分;
5、没按要求参与乡风文明创建活动的不能分,如(禁燃、禁伐、禁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红白喜事简办、垃圾分类等);
6、不诚信经营,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不能分;
7、不按产业管护要求造成一定损失,以及阻碍村里建设影响发展的不能分;
8、越级上访、故意刁难、恶意抵诽村干部或管理人员,存有纠纷矛盾、不服从调处,影响工作开展和发展稳定的不能分;
9、有乱挖、乱排、滥用白色污染用品、农药化肥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不能分;
10、不按照村庄规划,不申报,未经批准,乱搭、乱建者不分。
某村积分制管理细则
我村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建立户主文明档案袋管理,有效地达到了共商、共治、共建;为实现我村集体经济的公开公正按劳分配达到共建共享目标,结合我村发展实际推户主积分制管理,其目的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特制定以下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受益对象:
全村所有在册村民、管理建设人员:
二、量化内容:
积分制积出了家庭贡献多少、乡风文明好坏和村集体经济分配数额;为增强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的可操作性,把村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细化分为实施积分制动态量化、奖励积分制动态量化和处罚积分制动态量化。做到公平公正并通过积分制进行管理和参与分红,特制定此积分方案。让村民的积分与村集体收入挂钩,在本村的户籍人口基础分每人100分。多出积分的每分按集体收入进行比例分红。加减分上不封顶下不封底,积分不能抵消村规民约的处罚,因违反村规民约应多筹工的不能计积分,积分可以赠送与转让,加扣分条款如下:
三、实施积分制动态量化
1、每年按要求完成现有人口应筹工、筹劳、筹资的加20分。
2、我村发生任何自然灾害与意外情况,村民有责任和义务参与施救,对此做出突出贡献者酌情加20分-500分。
四、奖励积分制动态量化
1、对集体事业积极支持,顾全大局,不计个人得失的加5分-50分,为村级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的加5分。
2、操办红事、白事、喜事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办酒5桌以内含5桌、白事不办法事的加20分-50分。
3、举报在野外用火烧田埂,焚烧秸秆杂物等现象的,经核查情况属实,为第一个举报者加5分。
4、见义勇为,化解矛盾,维护村集体荣誉有突出贡献或是对全社会有重大意义并被树为典型的,获得村级及以上荣誉的加20分-500分,政府部门颁布的荣誉才给予加积分。
5、舍已为人救死扶伤的酌情加20分-200分。
6、规划土葬,在不影响村规划发展的情况下,按指定地点,不擅自占用农田做坟地,不超规模超范围圈地做坟者加20分。
7、被评为“五好家庭”、“遵纪守法户”、“文明户”、“好婆媳”的农户加50分。
8、在校学生考上重点本市高中、专科、本科大学、重点大学的加20分-100分。
9、属于独生子女户的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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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某某村村规民约及积分制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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