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社会企业经营与财务监管制度
针对社区“两委“参与、发起的社区社会企业,为确保社区社会企业合规经营,区委社治委从法律、法规、制度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方面将开展以下10项具体工作:
1、社区社会企业发展应坚持党建引领原则,强化党的领导作用和统筹协调功能,完善社区党建融合机制,涉及重大决策应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等各级党组织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2、严禁社区“两委”现职成员未经组织批准担任社区社会企业相关职务;在社区社会企业组织架构中,社区“两委”现职成员禁止担任监事会成员。社区“两委”成员可通过居民会议民主决策程序进入董事会,但董事会中社区“两委”现职人员人数应不超过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一半席位;
3、社区“两委”现职成员在董事会中任职的不予领取薪酬;
4、集体议事决议是社区社会企业决策和运行的重要手段。社区社会企业需在企业章程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议规则进行明确;
5、在社区社会企业发生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时严禁跳过社区居民会议集体议事决议流程和方式,直接由企业董事会、社区“两委”或社区书记、主任进行决议;
6、社区社会企业利润100%应用于社区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社区发展、社区基金(会)、企业自身运转和再生产投入等用途;社区资产应100%锁定,以确保社会目标不漂移;
7、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社区社会企业财务制度与流程。禁止将社区社会企业相关账户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资金账户或其它经济主体账户混同使用;
8、秉持信义精神,社区社会企业应接受社区居民监督,禁止涉及居民重要利益的信息不公开;
9、社区社会企业各项资产应严格监管,防止资产流失;不得实施抵押、违规借贷等行为;
10、组织外部机构加强对社区社会企业的培育和监管工作,每年对社区社会企业开展年度审计评估工作;法定代表人更换时应做到离职审计,确保决策机制明确,账目明确,资金流向明确,责任明确。
二、社区社会企业财务指引
为规范社区社会企业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社区社会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对社区社会企业财务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维护社区社会企业、员工及社区居民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社区社会企业财务指引。本指引参考《成都市社会企业财务工作指引》制定、实施。
① 建立合理、有效的财务制度
社区社会企业需建立并完善适合本社区社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财务部门的各项职能充分发挥。
完善的社区社会企业财务制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财务岗位职责、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审批制度、物资(存货、固定资产等)管理制度、应收应付管理制度、税收和票据管理、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
② 制度执行
财务工作岗位
财务部门应设置的岗位包括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财务负责人可由社区社会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会计与出纳应职责分离。
财务负责人主要职责为组织领导社区社会企业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强社区社会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会计、出纳需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核算
根据本社区社会企业情况选择适合的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对经济往来、项目、产品等分项、分类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合法性、一致性,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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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社区社会企业财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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