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管理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办法

2024-10-15 07:03:52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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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无线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增强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资金效率,节约开支,避免浪费,切实保障中心机关、太原站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

中心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具体包括:

(一)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领用工作。

(二)办公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三)采购、维修的招投标工作。

(四)与中心财务事业部结算相关费用。

二、适用范围

(一)办公用品:笔、本、文件夹、订书机等文具用品,生活用纸、水壶、水杯、毛巾、肥皂、脸盆、笤帚、拖把等日常用品,鼠标、键盘、U盘等电脑周边用品。

(二)办公设备:电脑、空调、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话机、路由器等。

(三)办公家具: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铁皮柜等。

(四)办公耗材:办公用纸、硒鼓、墨盒等。

三、办公品的采购方式

(一)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

(二)供应商必须是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内的;

(三)通过议标确定供应商,合同每年一签;

(四)采购与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

四、办公用品采购管理

(一)采购

办公室根据办公用品的实际使用情况,每年的第四季度拟定下一年度办公用品预算。实际申领使用时,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1.办公用品采购一般为即时供应,由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人员根据日常需要、库存数量,向采购人员提出采购清单,采购人员向签约供应商提出送货要求;货品到后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签收、入库。

2.大额办公设备、特殊办公用品及大宗用品的采购,须使用单位申请,报领导初审,经党委会研究后方可进入正常采购流程。

(二)领用

日常办公用品由申请单位填写《无线中心办公用品领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经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领取后,《申请单》交办公室备案。

(三)管理

1.办公用品管理由办公室建立台帐,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每半年汇总公示一次。

2.办公设备管理责任到人,实行“谁申领、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办公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他人。

3.设备使用人退休、调离岗位时,由办公室及该单位负责人核对调离人员使用的设备,并将设备统一收回备案,由办公室再分配。

(四)维修

1.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由报修部门填写《无线中心办公设施设备报修单》(以下简称《报修单》),向办公室报修,经报修人、报修单位负责人、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签字后,办公室安排维修人员。维修后,报修部门填写维修结果并将《报修单》交办公室备案。

2.维修金额不超过500元(含500元),由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即可维修。维修金额超过500元,须分管办公室的中心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维修。

3.设备出现故障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且符合报废条件的,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报中心财务事业部按程序报废。

无线中心办公用品领用申请单

部门:

时间:

序号

申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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