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纪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我认真学习了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纪法规,对《条例》内容字斟句酌,深入思考,进一步加深了对六大纪律的认识理解。在学校纪委的带领下,深入学习了XX同志讲话及2个《通报》,增强了自己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政治自觉。对照《条例》规定、XX同志讲话中六个方面的反面典型及《通报》中的案例,结合本人思想与工作实际,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现将本人在遵守纪律规矩方面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纪学习教育以来的学习及认识情况(包括对党员干部“三不”问题的认识及解决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让我对党纪法规的理解更深一步,《条例》是具体的、可行的、细化的行为准则,对于党纪学习教育来说,不仅要掌握其中的精髓要义,更要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我将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把 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自身行为准则,见于日常、行于点滴。作为专职纪检干部更要强化自我约束,固守初心本色、提升党性修养,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在学习中“体检”修身,确保学到位、改到位。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注重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赓续红色血脉,向先辈先烈学,向先进典型学,学清楚、想明白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争做新时代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纪检干部。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凸显了中央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恒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三不”问题。党员干部“三不”问题的认识如下:
一是要当“明白人”解决“不上心”的问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缓一尺。”对党规党纪“漠不关心”,实际上是思想上滑了坡,对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缺乏基本的敬畏。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牢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的深刻道理,从思想上提高对学习党规党纪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将党规党纪置于头顶,作为一切行动的“标尺”,防止因思想上的麻痹大意而“栽跟头”。我们要自觉用《条例》“武装”头脑,聚精会神、全神贯注推进自我革命,力争在思想认识上“焕然一新”。
二是要当“践行者”解决“不了解”的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的执行缺乏必要的重视,认为党纪不是法律,没有强制执行力,认为转发了就落实了、学习了就贯彻了,学习党纪条规不求甚解、浅尝辄止,对会议精神、党纪法规缺乏深入了解,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习惯于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我们要坚决摒弃“不知者不罪”的侥幸心理,不允许拿“我不知道”当挡箭牌,将条例束之高阁、高高挂起,必须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找准“标尺”,在知行合一的过程中全面领会、反复践行,加深对规矩纪律的认识。做到牢牢掌握、全面熟记,给自己扎扎实实上一堂“纪律教育课”,把规矩立在心坎儿上。
三是要当“模范生”解决“不掌握”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缺乏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认为学习党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本人只要坚持大方向不错,政治上不出问题就没问题,对党纪法规掌握不到位。学习的目的在于实践运用,我们要在深学细悟的基础上注重成果转化,坚持用党规党纪指导工作和生活,善于用党规党纪剖析身边的“反面案例”,强化自我革命和自我警示,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对照XX书记讲话中六个方面的反面典型及《通报》中的案例
(一)要以“不忠诚不老实”的反面典型为鉴,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定自觉
一是斗争精神不够强。对政治纪律内涵认识不够清、了解不够全把握不够准。有时对互联网或周围人中出现的一些错误思潮和言论没有开展及时的批评和斗争,也没能很好地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去认识和思考这些思想侯向的危害,不能够旗帜鲜明地批判。二是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严。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用行动一致代替思想一致。比如,在落实和执行党委决策上级部署时,存在思维狭隘和观念模糊等问题,习惯于考虑自己“一亩三分地”偶尔做“选择题”、拨“小算盘”,没有从XXXXX大局进行统筹考虑,导致上级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或者紧自己着急的工作先做,这实质上是政治敏感性不高、大局观淡薄的表现。三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对政治纪律的特殊要求理解偏颇,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认为“过去没有做违反政治纪律的事、没有说过违反政治纪律的话,等同于今后也不会有”的模糊认识。
(二)要以“越轨逾矩、我行我素”的反面典型为鉴,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组织生活不够规范。按照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时,在互相批评中存在避重就轻的现象。在历次组织生活会中,对其他同志开展批评时,总是碍于情面只讲小问题,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向上级领导沟通汇报少。认为上级领导主管自己的工作,跟领导工作汇报得多,对自己生活情况汇报的少,尤其是“八小时工作外”的动向、交友圈不愿向领导汇报,认为工作外的时间就是自己的,没有意识到应该向领导汇报。三是对组织的态度有偏差。有时想组织的事较少,想个人的事情较多,在执行制度上原则性不够强,在上半年监督工作中,遇到可能会得罪人的事情时存在畏难情绪,遇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提醒的过于委婉,没有意识到提醒的委婉可能达不到整改效果与要求。
(三)要以“清廉失守、腐化堕落”的反面典型为鉴,进一步严明廉洁纪律,永葆纪检监察铁军的政治本色
一是开展调研重形式。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调研安排时间比较紧,蹲点少,听领导和中层干部说的多、和群众直接交流少。二是本位思想未解决。谋划工作过多关注自己工作的部分,在围绕XXXXX中心、纪委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上做得不够。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比如在调研工作中,工作部署多,检查落实少的情况,忽视了每件事抓到底、件件事有回声的抓落实精神,没有真正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来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四)要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为鉴,进一步严明群众纪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一是广泛联系群众做得不够。在思想上、工作上和本科室同志沟通得多,与其他科室同志沟通不够,对相互不甚了解各自所做工作的具体情况,或者是了解不多。二是群众观念淡薄。比如,在调研监督工作中有时自觉不自觉地与群众感情疏远,只满足于完成调研工作,没有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调研结果的评判标准;对群众的诉求,缺乏应有的敏感性觉得群众反映的问题带有共性,对个案分析把握不够,导致未能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服务意识不强。比如,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拓思路、出点子还不够,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有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时敷衍了事、应付交差,造成联系基层、服务群众不深入,为民解难事、办实事上还不够有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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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检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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