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广大领导干部要以《规定》为“盾”“镜”“尺”,对标对标勇担当,真抓实干善作为,用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的好干部。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对《规定》进行专题研讨学习交流,我谈谈我个人的意见:
一是以《规定》为“护盾”,撑自身之“腰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广大领导干部要敢于探索、勇于创新,摒弃工作中存在的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消除“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错误认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同时更要意识到,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规定》是担当负责干部的“护身符”,绝不是违纪违法干部的“挡箭牌”。
二是以《规定》为“治党”,革自我之“素质”。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伟大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打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找差距、补短板,是由我们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决定的。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自我革命说着不易,做起来更难。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以“能上能下”持续激励广大干部知责担责尽责、苦干实干敢干,充分激发干部奋勇争先、奋发有为的动力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