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下半年省级调研指导取得好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责任落实方面。
(一)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县级党委和政府是否每月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党委和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其他分管负责同志是否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度相关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其他分管负责同志是否每月到乡到村调研指导推动工作,帮助基层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党委和政府推进落实《贵州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 年)》,按年度计划推进目标、任务、项目实施;国家“十四条”和省“十六条”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情况。
(二)党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牵头抓总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每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组织研究重大政策、协调重大事项、督促重大任务落实、解决重大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本级行业部门间沟通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是否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分工方案,明确各方责任;是否建立健全考核督导、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三)相关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部门负责同志是否组织及时、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等,是否做到年初工作有部署、平时有调研指导、关键节点有督促检查,推动本部门任务分工落实到位;是否完成本行业或领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各项任务;是否存在年度分工任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未落实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不同行业和领域部门间是否存在沟通协调不畅、信息数据分享不及时不顺畅、推诿扯皮等问题。
(四)驻村及结对帮扶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没有按照规定并结合实际做到“应派尽派”,实现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选派全覆盖等问题;是否存在人选把关不严格等问题;是否存在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不严格、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职责任务不清晰,不知道干什么的问题;是否存在政策不熟悉、工作不熟悉,能力跟不上,想干不会干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本村情况不明、底数不清,不知道怎么干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联系群众不深入、不敢担当作为,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重点关注驻村干部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发展产业、建强班子、帮带干部、引育人才等方面的帮扶成效,不把参与村级一般性事务作为排查内容,是否每月驻村时间少于 20 天,是否每季度走访监测对象和脱贫户至少 1 次,帮扶干部是否存在未动态了解掌握结对脱贫群众的基本家庭情况、信息变化情况的问题。驻村干部选派单位是否按规定选派和关心指导驻村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是否存在驻村干部仍承担原单位工作“两头跑”的问题。
二、聚焦底线任务。
(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方面。重点排查集中排查工作县、乡两级是否有会议安排部署,是否有农户集中排查台账,是否有排查发现问题和整改台账;贵州防贫申报二维码宣传画是否在村内醒目位置张贴,政策明白纸和帮扶措施明白纸是否发放到位,群众是否知晓扫二维码“一键报贫”功能;2024 年以来有预警线索或群众自主申报,干部入户核查后未认定纳入监测的农户,是否存在因干部政策把握不准导致错识漏判、应纳未纳的问题;低收入户、受灾户、危改户等重点农户是否存在“体外循环”问题;监测对象纳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识别纳入从申报到批复过程中是否超过规定的 15 天(从农户填写申请书之日计算)、乡级是否违规增加公示环节、县级是否因收集各乡镇(街道)来进行批量批复导致部分农户识别程序超过 15 天;识别纳入后是否按期制定帮扶计划;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系统农户家庭人口信息是否有变动未更新(婚进婚出、出生或死亡等)、劳动力人口与就业信息是否吻合(包括普通劳动力、技能劳动力、丧失劳动力、无劳动力、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的标注)、务工信息(务工地点、务工单位、务工月工资、手机电话等)是否更新、准确;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的帮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够用管用;监测户是否知晓自己身份、帮扶责任人和享受的帮扶措施,脱贫户、监测户的帮扶责任人信息系统登记是否精准;有劳动力家庭的监测对象识别纳入两年及以上还未消除风险的,是否存在达到风险消除条件未消除风险情况,对未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是否摸清具体原因。
(二)义务教育方面。是否存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对残疾儿童是否送教上门;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营养餐补助是否规范使用并按序时进度足额拨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做到应助尽助等。
(三)医疗保障方面。是否存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是否存在医疗保障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医疗刚性支出骤增、影响基本生活,存在返贫风险的情况;是否及时推送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预警监测预警数据;村级卫生室作用是否发挥到位,是否存在缺医少药的情况;慢性病服务管理和政策宣传、保障到位,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是否到位,慢性病家庭签约是否应签尽签、是否按时开展签约服务。
(四)住房保障方面。是否建立健全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和监测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常态化排查管理机制;是否定期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建立住房安全台账和销号制度,对存在住房安全隐患的是否及时落实危房改造等住房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排查因灾受损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是否存在原危旧房屋尚未拆除并有人居住使用的情况等。(五)饮水安全保障方面。是否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后续管护机制,落实管水员制度,是否定期排查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设施运行情况,农村供水工程是否水质达标、用水便捷,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季节性缺水断水等问题应对不到位情况;是否存在供水设施管护不到位;是否建立群众饮水安全应急保障管理措施。
(六)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情况。是否制定或完善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预案;是否有效应对灾情,及时排查受灾农户,做到符合条件的受灾农户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三、聚焦产业发展。
(一)项目库建设方面。是否按规定建立并及时更新项目库;2024 年财政衔接资金实施项目是否为在库项目;是否存在将财政衔接资金用于负面清单情况;是否存在产业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促进农户增收效果不明显问题。
(二)资金使用方面。使用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以及社会帮扶资金实施的项目是否规范建立和落实联农带农机 制。对 2023 年帮扶产业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查看是否按时落实利益联结机制、是否按时兑现分红。
(三)小额信贷方面。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是否到位,核查抽查村符合条件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是否存在想贷贷不上、到期还不上或用于非生产发展等用途不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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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存在问题排查的整改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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