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X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2024年1月2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X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58个问题,现已整改54个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有差距”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7次、党总支会议6次,会前,均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深学细悟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X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要求每次党组会均安排理论学习研讨议程,由党组书记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视察河南等最新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精神;同时重点从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找学习重点,学深学透。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制定好全年学习计划。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请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会上对请示报告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同时在会商会上学习《中共X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了解请示报告事项具体内容以及请示报告时间。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应报告事项未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我院人员内部调整及班子分工分别向市委政法委及市纪委监委进行报告。定期向政法委编送工作简报。同时结合市政法委牵头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的“企业权益保护”指标所涉的金融案件结案率问题,分析研究并制定下步工作举措,形成书面报告,报告至市委政法委。结合评价机构反馈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的我院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分析整改报告,报告至X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有效化解行政诉讼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全体人员化解行政诉讼的意识,积极主动协助政府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被诉案件数量。为深化府院联动,促进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4月1日,X法院会同市政府法治事务中心、市司法局召开X市府院联动协调会,就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沟通。4月9日下午,X市人民法院召开护航金融安全交流会商会,邀请市政府金融服务中心、部分行业机构负责人参会,此次会商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完善了府院联动交流机制,加强了执法司法协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携手维护金融安全,促进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凝聚了工作合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已重新选派两名正式干警韦春杰、曹海松到分包村担任新的驻村第一书记。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不严,推动过硬法院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10.关于“政治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英模选树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选树的先进典型张宁波、杨兴华、李晓华被X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政法干警。同时杨兴华被评为“新时代模范青年法官”。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关于“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全院干警深入学习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局印发的以案促改典型案例通报,切实从典型案例中受警醒。在全院围绕王民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3月19日党组会上,专门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党史学习,4月1日,组织我院部分党员干警前往辛店红九军纪念碑开展清明祭奠英烈活动,赓续红色血脉,缅怀革命先烈,凝聚奋进力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关于“落实‘三个规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3月29日,出台《加强“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意见》的通知,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防止当事人、代理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以不正当方式干预或者影响案件办理。2024年4月9日,在X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带你重温“三个规定”的文章,让全体干警进一步增进对“三个规定”的认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关于“对干警从事经营活动排查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对于发现干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坚决依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处理。出台《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对干警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的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巡察期间,对全体干警包含劳务派遣进行排查,发现8名劳务派遣人员名下注册有实体店,目前均已注销。1名正式干警所继承的父亲公司房地产股份,已通过公证方式将其名下股份转让给其妹妹,无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相关材料已报中院研究。2月1日,全体干警签订了个人公开承诺书,书面承诺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不违规参股借贷。3月29日,组织干警对本人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自查。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16.关于“应收监人员未收监”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X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落实刑罚执行的相关办法》,提升干警的责任意识,案件承办人要及时关注刑罚落实情况,保证刑事审判的严肃性和社会秩序稳定;完善因病收监困难罪犯刑罚落实的相关制度,推进落实因病收监困难罪犯的收监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关于实刑犯收押问题,我院已于2023年12月18日向X市公安局送达司法建议书,建议公安尽快落实实刑犯收押工作。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对15人完成收押,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公诉机关的沟通,进一步落实实刑犯收监工作。关于两名缓刑脱管的罪犯。其中一名已于2024年1月31日到当地司法机关报到,开始执行社区矫正。另外一名已通知公安机关对其进行逮捕,公安机关已对其上网追逃。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关于“选择性执行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使“一人包案到底”向分段集约转变。坚决杜绝选择性立案、人为挑选案件情况。巡察反馈中指出的债权案件已全部立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关于“落实工作任务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的意见》,要求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对方案进行认真研读,并结合开展的以案促改及自身工作认真开展剖析,全面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执行局全体书记员重新撰写剖析材料。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关于“办案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知识理论学习,1月23日,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24日,组织干警学习公司法修法背景和重点内容讲解》、《民法典合同编相关问题研究》、《商事审判中有关合同领域的若干理论与实务问题》,提高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4月,参加X中院组织的民事审判业务条线培训和行政条线业务培训。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关于“违反执行案件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执行局在做出拘留决定前,依规由承办人、局长、主管副院长、院长层层审批。同时要求执行案件终本,均要由领导审批同意。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关于“民事审理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相关案件,我院已组织人员进行评查,并让时任审判长的法官写出情况说明,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民事审理程序的检查力度,对出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并进行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关于“诉讼费应退未退、执行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23.关于“信访积案化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针对18起信访案件,目前已化解5件,对未化解的信访案件,我院将组织人员对案件重新分析研判,制定化解方案,并强化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加强力量推动攻坚化解。对实在难以化解的案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备材料报送信访终结,并与信访人所在的基层组织加强沟通配合做好稳控工作。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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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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