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调对接”调解模式的调研报告

2024-01-25 07:03:52 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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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调对接”调解模式的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是充分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县聚焦矛盾纠纷集中领域,积极探索访调对接、警调对接、诉调对接等调解模式,着力构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机制。通过实施三调对接,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实现了降低信访量、降低治安案件量、降低诉讼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三降一提升目标。今年以来,县人民调解中心共处理矛盾纠纷*件,全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重复信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治安案件数量同比下降*%,民事诉讼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万人成诉率保持全市最低,县域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市委政研室对*县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主要做法

*县聚焦信访、诉讼、治安等矛盾纠纷集中的领域,针对各类纠纷的不同特点,完善组织架构,细化调解流程,强化部门联动,探索形成三调对接调解模式。

(一)三级网络全覆盖,延伸人民调解触角。坚持把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组织架构作为基础性工作,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人民调解网络,打通了人民调解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一是搭建县级人民调解平台。建立1+7+N工作平台,1即县人民调解中心,负责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各领域人民调解工作;7即成立诉前纠纷、信访事项、消费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自然资源纠纷、人力资源纠纷等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进驻县人民调解中心集中办公;N即聘用2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分派到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实现矛盾纠纷专人专管专调。二是推动调解工作向乡镇(街道)覆盖。成立*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乡镇选聘*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会同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共同完成本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三是推动调解工作向村(社区)延伸。每个村(社区)选聘*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与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律服务官四官服务工作队联动,推动调解工作向村(社区)延伸。通过构建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为群众提供及时、免费、权威的调解服务,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二)三调对接把源头,前移人民调解阵地。依托县人民调解中心对矛盾纠纷的类型、分布等进行分析研判,针对矛盾纠纷最为集中的信访、诉讼、治安三大领域,分别在县信访局、县法院、部分基层法庭和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前移调解阵地,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一是做好访调对接。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信访局设立调解工作室,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名。对适宜调解的信访事项,由信访局移交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并经信访局回访确认。二是做好警调对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辖区派出所设立调解工作室,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协助公安机关调解治安纠纷。能当场调处的由公安民警通知调解员到场调解;对不适宜当场调解的,经双方同意,由调解员择日组织调解。三是做好诉调对接。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法院和*个基层法庭设立*个调解工作室,派驻*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依法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对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由县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专职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并进行司法确认。今年以来,*访调对接受理案件*件、警调对接受理案件*件、诉调对接受理案件*件,调解成功率分别达*%、*%、*%。

(三)一套机制保运转,凝聚协调联动合力。建立县人民调解中心统筹调度、相关部门联动联调、调解组织专业互补的协作配合机制,凝聚人民调解工作合力。一是建立中心调度机制。由县人民调解中心居中调度,围绕矛盾纠纷的受理、调解、回访等各环节,建制度、定岗位、明责任并推动落实,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化解。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由县司法局、信访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动小组,加强协作配合,定期会商研判,科学分析产生矛盾的根源以及预防调处化解办法,力争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跨界协调机制。成立县人民调解员协会,把全县各行业、各层级调解员纳入协会管理,发挥好服务会员、行业自律、跨界协调等职能,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疑难矛盾纠纷,由协会协调各方共同参与调解,实现调解组织从单线作战向由协会统筹协调联合作战转变。

(四)四项保障做后盾,确保常态长效运转。从人员、资金、场所、培训四个方面,强化工作保障,确保三调对接常态长效运转。一是强化队伍保障。从两代表一委员和律师、乡贤、五老人员中选聘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和亲和力的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让人民调解有力度更有温度。二是强化阵地保障。在人流聚集、交通便利的中心城区建成*平方米的县人民调解中心,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公证、司法鉴定等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按照有场所、有标牌、有制度、有印章、有文书、有台账六有标准,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置*个乡级调解工作室,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置*个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制定《*县人民调解员经费保障实施办法》,将专职调解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每月基本工资*元。实行以案定补,以调解成功并录入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的案件为准,向人民调解员发放案件补贴,其中,仅需达成调解协议的简单案件,每成功调解录入一件补贴*元;需调查取证、整理案卷的复杂案件,每成功调解录入一件补贴*元,充分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强化培训保障。建立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全员轮训制度,每年定期组织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宣讲《人民调解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传授人民调解知识技能。目前,参训*人次、覆盖面达*%,通过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推动三调对接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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