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调研报告
关于对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实施生活救助的调研报告
沛县残疾人联合会
内容提要:
建立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制度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改善重残人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巩固残疾人事业健康向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活安居乐业的重要推进措施。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作为改善民生的一个重点,针对残疾人生活中存在的不同困难,有针对性地在政策、规划、组织、宣传教育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由于资金投入、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我县重残人员的生活救助水平还较低,相对于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全县人均收入而言,重残人员的生活状况仍然不容乐观。必须进一步加大救残力度,切实按照省政府“重度残疾人全部享受低保政策”,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协调配合、强化组织领导,多渠道化解资金不足的难题,维护重残人员权益,努力开创我县重残救助事业发展新局面。
为切实保障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基本生活,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建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6]137号)和省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关于对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给予生活援助的通知》(苏民保[2007]12号、苏财社[2007]127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于2010年11月印发了《徐州市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实施办法》(徐政规〔2010〕12号)(以下简称《办法》)。围绕贯彻落实《办法》要求,县残联就重残人员是否享有生活救助以及影响《办法》实施的有关问题等,组织人员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查统计、信息分析、座谈研讨,形成这一报告,以期引起领导和有关部门对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问题的关注。
一、沛县残疾人基本情况
加强残疾人救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对于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家庭和社会地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公民共享改革成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更好的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我们通过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我县残疾人数量、类别、管理中的残疾人口信息,以期为有针对性地解决残疾人救助问题及制定长期救助政策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一)我县残疾人测算数据。以全国第二次残疾人口抽样调查、江苏省残疾人口抽样调查公告数据为依据,以沛县125万统计人口为基数进行推算,我县残疾人为7.92万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七类残疾人口分别为:视力残疾1.17万(14.81%)、听力残疾2.38万(30.06%)、言语残疾0.08万(0.98%)、肢体残疾1.90万(23.96%)、智力残疾0.61万(7.72%)、精神残疾0.63万(7.97%)、多重残疾1.15万(14.5%);一、二级重残约2.25万(28.43%),三、四级残疾5.67万(71.57%);农村残疾人约5.87万(74.11%),城镇残疾人约2.05万(25.89%);残疾人家庭人口规模约3.4人,全县约有5.8万个残疾人户。
(二)残疾人入库信息。我县残疾信息库已录入残疾人78069人,其中,自2009年底至2011年5月30日,已申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以下简称为持残疾证人)18607人(见附表一),持证人数仅占录入人员的23.8%,疑似残疾人尚未申办二代《残疾人证》的有59462人。
(三)数据结果分析。一是残疾人领证积极。持证符合登记救助的重残人员为8642人,总量上占已采集信息残疾人总数的11%,占已领二代《残疾人证》18607人的46.4%,较省抽样调查的28%低了17个百分点,说明已申领《残疾人证》的重残人员较为积极。但重残人员优先兑现优惠政策的结果,不能表明所有重残人员都已申领《残疾人证》。二是实际持证重残人员较少。目前实际登记在册的持证重残人员8642人,仅为符合应享受救助条件人员的一部分。一些长期足不出户的重残,因不便申办二代《残疾人证》,尚未领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在保障政策的兑现与实际享受利益效应的推动,将会有更多的重残人员申领二代《残疾人证》,重残登记人数将增加到2.2万人左右。为此,在实际制定或执行《办法》时,应充分考虑一个时期内增长的救助人员数量,制定相对应的预案。二、沛县重残人员生活救助情况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作为改善民生的一个重点,针对残疾人生活中存在的不同困难,有针对性地在政策、规划、组织、宣传教育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为帮助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脱贫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工作的基础不断加强。但由于资金投入、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我县重残人员的生活救助水平还较低,相对于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全县人均收入而言,重残人员的生活状况仍然不容乐观。从调查的实际情况看,有几个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