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专题调研报告

2023-08-09 07:03:52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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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为指导,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完善基层治理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贯彻落实《意见》的总体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显著特征。在建忠村、建国村,优化健全了村规民约,由党员带头,率先实施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在提高村级组织规范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的同时,增强了普通村民主动参与村民事务的自觉,大大凝聚了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通过开办面向全体村民的“人居环境积分银行”,进行一月一评分,一季度一兑换。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全镇12个村建立了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普法责任分解到各执法部门,有力推动了乡村普法工作的多方参与,各执法部门则充分利用农村大型活动时机,对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涉及切身利益问题进行法律宣传和解读。

(三)做优乡村法律服务供给。一方面是在各行政村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部签约村法律顾问,配套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群,通过现场值班与线上服务的方式,为村居群众提供便利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通过定期的法律知识培训,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提升乡村普法工作队伍水平。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仍然欠缺法治思维。进入新时代,在国家向基层乡村反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下,少数领导和部门及村干部缺乏及时系统学习,自身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不足,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科学理解上还不是很完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

(二)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热情不高,处理纠纷乏法治思维。法律思维在具体解决纠纷应用中还有待强化,部分村民存在“法不治众”的心态,在出现纠纷或者是个人利益遭受损害的时候,很容易惯性思维通过找政府、找熟人途径解决问题。个别村历史遗留问题的难解决,加重了百姓对法律不信任。

(三)法治宣传不够到位。首先,法治宣传教育实体阵地还需要提档升级,法治宣传橱窗不能专栏专用、内容更新不及时,法治公园、游园等质量不高、亮点不多;其次,部分偏远村,普法更多层面集中在村党员干部,对一般的留守普通老百姓,则忽视了对法律的宣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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