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发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作用,推进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一、职责任务
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协助县委抓党建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不取代有关单位的职能,不承担由各单位负责的业务工作。具体职责任务是:
1.根据zy、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议、决定和部署,研究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制定党建工作年度工作要点;
2.研究讨论我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重要问题,对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必要协调;
3.了解和掌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建工作情况,必要时组织力量对贯彻zy、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的建设重大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
4.指导开展“双述双评双考”,每年听取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开展点评评议,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直行业系统抓好本地本部门所属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素材代找服务、代~写服务@】素材代找服#务和高质量代笔,直接添加客服微信:lc*zwk,为您提^供代找服务!]
5.组织和推动有关方面深入研究党的建设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经验;[【素#材代找服务、代写服务】素材代找&服务和高质量代笔,直接添加客服微信:lcz*wk,为您提供@代找服%务!]
6.及时向县委汇报党建工作及“四联四包”的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党建工作改革创新;
7.承担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运行规则
1.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为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可请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并汇报工作情况,主要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研究讨论事关党的建设全局的重要问题和党建工作有关重要文件。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一般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会议,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主要研究党的建设相关领域重要工作。[【~&素材代找服务、代写服务】素材代找服务和高质量代笔,直接添加客服微信:l%czwk,为您提供代找服务^*!]
2.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议题一般根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意见确定,或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确定。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由有关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准备。
3.有关单位提交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重要文件,会后由承办单位修改完善,需以县委名义印发的,按规定程序上报县委审议,正式行文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印发的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文件,及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素材代找服务、代写服务】素材代找服务和高质量代~笔,直接添加客服&微信^:微信:bbxzwk,为您*提供代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