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建设特别是森林防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生态文明和林业建设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新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3月18日,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3月20日,汪洋副总理在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警惕,认真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3月21日,汪洋副总理又在火情报告上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切实抓好春季防火工作。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大的问题。
进入3月份以来,全国大部地区气温迅速回升,降水偏少,森林火险等级持续走高,部分省区接连发生森林火灾,有的还造成人员伤亡。3月22日,辽宁省大连市因未成年人进山玩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5名进山采药人员死亡。这些情况暴露出:个别地方宣传教育还存在盲区死角,群众防火意识还比较淡薄,入山管控还不够严格,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没有采取超常规的预防措施,专业扑火力量不足。教训十分深刻,应切实引以为戒。
刚才,我们调度听取了六个省区和单位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备战情况,总体上看,各地针对清明期间防火工作都做了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下一步要抓好落实。从海忠同志通报的清明期间森林火险形势看,尽管一些地方可能出现短时降水,但部分地区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关于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我强调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上紧绷森林防火这根弦,坚决破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针对本地清明期间的火险形势和人群流动规律,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层层分解,真正落实到个人、山头和地块。节假日期间,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暂停外出,工作人员和扑火队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