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解读9
3.《2022—2023“粤造粤强粤贸全球”广货促消费联合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粤造越稳”全产业链提质增量“粤拓越远”对接国内国际市场14
4.《XX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341”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17
5.《大龙开发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政策解读22
6.2022年秋冬季全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4
7.XX街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31
8.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35
9.XX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重大灾害应急工作方案41
10.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46
11.XX县2022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66
12.XX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实施方案69
13.XX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77
14.XX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81
15.XX镇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89
16.XX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92
17.XX组共建工作实施方案101
18.XX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方案117
19.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122
20.出台司法保障“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方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34
21.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2022年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136
22.创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142
23.大同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方案152
24.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162
25.关于全街道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168
26.广西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173
27.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决战四季度工作方案175
28.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印发建立气象科技体制改革新模式182
29.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85
3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作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187
31.晋中市外事办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189
32.临汾市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193
33.娄底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方案199
3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禁塑工作方案211
35.南阳市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2022年冬季暨2023年春季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14
36.屈原管理区优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和行业管理工作方案217
37.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224
38.省能源局发布《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229
39.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231
40.市纪委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37
41.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239
42.我市出台工作方案常态化整治校园周边环境243
43.云南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245
44.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251
45.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257
为持续强化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全面推进“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群策群力、联防联控,深入开展“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活动,连点成片、连片成面,推动全市疫情尽快实现清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创建标准
(一)零新增。辖区内连续5日无新增感染者。
(二)严管控。辖区内密切接触者已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均已转移至集中隔离场所。
(三)秩序好。人员排查、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清洁消毒、垃圾处置、宣传引导、服务保障、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辖区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良好。
三、创建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成熟即报、即报即评、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
(一)申报。对照创建标准,“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由社区开展创建自评,填写创建申报表(见附件)。申报个数不限。
(二)审核。“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由乡镇(街道)负责,在收到申报表2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查验,出具推荐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告知原因,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报。
(三)评定。“无疫小区”由乡镇(街道)评定,“无疫社区”由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负责评定。在收到书面申报材料1日内,出具评定意见。“无疫小区”报区县备案,“无疫社区”报市社区防控组备案。
(四)发布。评定后,由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五)取消。“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实行动态管理,当社区、小区新增1例(含)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或者出现阻扰防疫人员工作、抗拒核酸检测、逃避转移隔离、隐满接触史、造谣传谣等较严重情形,取消“无疫社区、无疫小区”资格。
四、防控措施
“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原则上按低风险区管理,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居民可在辖区内活动,但人不出区。
(二)现有的商场、理发店等生活保障场所可逐步恢复运营。
(三)尽量少聚集,麻将、坝坝舞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密闭空间娱乐场所暂不开放。
(四)居民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凭出行条外出购物。
(五)滞留人员可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开。
(六)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入区。
(七)每3天开展一轮核酸检测。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工作由市社区防控组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他专项组加强工作指导,各区县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展板、喇叭广播等形式,发布“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倡议书,积极发动辖区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引导群众加强自我防护,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疫苗,主动报告个人涉疫事项,主动协助小区、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共同的“健康家园”。
(三)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态化督查,加强工作指导,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的,立即取消认定,并由属地负责督促整改。
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开展“无疫乡镇(街道)”创建。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高风险区清零后的区县停止“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转入常态化防控。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期间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取得的进展和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明确了“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重点安排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管理、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和能力建设等工作任务。《方案》既是“十四五”期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领域的专项规划方案,为未来几年的工作指明了目标、思路、举措和重点任务,也是环评与排污许可领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顶层政策文件的实施方案。《方案》与《环境影响评价“十二五”规划》(环发〔2011〕152号)、《“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号)一脉相承,体现了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延续性,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亮点突出
《方案》以“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为主线,在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等方面亮点突出。
一是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与“十三五”期间环评改革以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等多项行政许可、以“放”为主要特征所不同,“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更加重视体制机制改革,侧重精细化管理和实施的可操作性,持续释放改革的制度红利。例如对于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管理的试点,明确在产业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平台上探索实践,既能防止随意无序简化,又能提高联动管理的效能。对于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两类建设项目,《方案》提出探索形成差异化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对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影响类项目,开展深度衔接改革试点,深化自主验收和后评价管理改革。
二是有力支持“双碳”目标。为切实履行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承诺,我国作出了“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重大宣示,并陆续发布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顶层政策文件。《方案》提出,建立“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评管理台账、支持各地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推进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相关数据统一采集等举措,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中的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作用凸显。此外,《方案》还提出组织开展减污降碳生态环境分区协同管控试点,探索构建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在产业园区层面推进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等工作,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是着力加强监管执法。《方案》对“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各领域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执法督察等要求,包括将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排污许可证作为固定污染源日常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通过“互联网监管”的手段,对产业园区、流域、港口等领域规划环评开展抽查、核查,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抽查;通过环评文件复核等方式,持续打击弄虚作假等严重质量问题。加强重点领域和全过程的监管执法,既为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提供保障,也为环评与排污许可相关制度有效性的充分发挥奠定基础。
四是积极谋划新领域业务。为应对“十四五”期间可能出现的新任务,《方案》进行了提前谋划和部署。例如,我国宣布将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为此,《方案》提出研究制定风电、光伏、地热等行业和项目环评管理政策及要求,避免在鸟类等野生动物重要生境和迁徙通道布局,推动非化石能源规划和项目绿色发展。对于共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多个建设项目,《方案》提出支持“绿岛”项目建设,做好相关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环评服务。对于我国在境外投资建设的项目,《方案》提出加强对境外项目环境风险及环评管理工作的指导服务,推动提高境外项目环境可持续性,为我国对外投资和“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供支持。
二、加强《方案》宣介和实施
《方案》是指导“十四五”期间全国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应用实施过程中,应考虑到实际管理工作集中在市县级,但市县级的管理和技术能力较弱的现状。部、省两级可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指导帮扶,各地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学习《方案》相关内容,将《方案》实施与日常管理和技术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改革方向不偏、“放管服”并重、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一是深入做好宣传解读。加强对《方案》的解读、宣讲和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针对基层管理和技术队伍的指导培训。在审批管理中,要将负责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的各地各级综合行政审批部门,纳入宣讲和培训的对象中。考虑到省以下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权限的调整,在培训中,部、省可以联合以来,加大对市县相关人员的宣讲培训力度,总体来说,地市级侧重审批管理,县区级侧重监管执法。
二是有序推进改革试点。《方案》中设定的多项改革措施,特别是涉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等方面的试点,总体是要在管理能力较完善、配套措施较成熟的区域有序开展,比如北京、上海、深圳等试点城市,同时要同步加强和创新监管方式。对于管理能力和技术基础较弱的地区,要避免以改革为名放而不管。
三是不断强化技术支撑。《方案》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关键技术、“污染源排放-环境质量目标-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的系统响应关系研究,以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监测、执法等系统数据联通,作为支撑《方案》实施的技术和信息化保障。在加强技术支撑的过程中,既要重视模型方法的开发,也要同步配套实践案例,特别是要让一线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看明白、用起来、管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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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商务厅印发《2022—2023“粤造粤强粤贸全球”广货促消费联合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助力广东制造开拓全球市场。
《工作方案》提出,2022年11月—2023年5月,广东省将实施“2+3+N”活动,即以广州、深圳为区域核心,以汽车、家电、消费电子等为重点产业,制定N个子行动方案。广东省将开展系列产销对接活动,全力打造内外贸、产供销、上下游高效对接、相互带动的产销对接大平台,实现政策互通、空间互联、成果共创、消费共享,提振市场信心,激活消费潜力,促进广东省经济稳步增长。
按照方案,为全产业链提质增量,广东将开展“‘链’接全国,粤造越稳”主题活动。针对汽车产业,组织本省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新能源电池企业等在省内外分别开展产业链配套对接交流活动,建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机制。针对智能家电及消费电子产业,举办2023年世界超高清视频(4K/8K)产业发展大会以及电器应用场景开发大赛,家电、家居、手机等产业链对接系列活动,广泛交流展示创新技术与产品,促进供需双方深度对接。针对其他产业,广东举办科技〔In〕时尚产业数字创新峰会,无纺布行业交流会等活动,推动轻工业数字化与新可持续发展、消费升级与产业转型、时尚与科技展开对话。
针对汽车产业,组织小鹏汽车、宁德时代等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肇庆市汽车零部件企业深入对接合作,召开2022湾区汽车T9峰会暨国际汽车生态大会,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企业的生产能力及创新能力。针对消费电子产业,组织VIVO等消费电子龙头企业宣讲品牌发展历程,促进品牌提升,拓展消费市场。
最近几个月,在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等地,越来越多的广东企业正在走出国门参展。按照方案,广东开展“‘展’贸全球,粤拓越远”活动,依托粤贸全球、粤贸全国等活动,支持各地政府、各组展机构、行业协会自主办展促进消费,组织企业通过“代参展”、包机、抱团等形式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有效对接国际国内市场需求,促进“粤品”国际国内市场越来越宽广。
针对纺织服装产业,我省将举办深圳时装周及订货会、第二届潮汕·国际纺织服装博览会、广东服装供应链对接系列活动及中国(深圳)国际品牌内衣展等纺织服装产业展览展会,进一步扩大区域品牌影响力。针对食品产业,落实“预制菜十条”,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食品及配料博览会暨首届中国国际预制菜产业博览会、首届国际(深圳)预制菜博览会暨食品产业发展高层论坛,提升广东食品产业影响力和竞争力。针对皮革皮具产业,举办鞋类、皮革箱包、手袋及皮具工业设备等各类皮革皮具展会,拓展广东皮革皮具产业市场。
电商企业集聚优势是广东省的一大优势。借助这一优势,广东推出“‘网’通天下,粤惠越爱”活动。依托国内省内电商企业、行业组织,组织电商企业、优质生产商参与广东汽车、摩托车及配件全球贸易活动周、广货全国行等,举办“国货崛起与数字化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系列活动”,打造“佛山优品馆”等全省统一的线上展销活动,实现“线上+线下”“到店+到家”双向融合。
聚焦年末、新年等黄金消费节点,推出“‘节’汇优品,粤购越有”活动。围绕汽车、手机、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广东省组织开展2022广州国际时尚产业大会暨2022广州时尚消费节、2022鹏城品牌严选畅购活动等系列惠民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大商圈、商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做到周周有促销、月月有活动、季季有品牌,引导生产企业让利惠民、适时发放商超专项消费券,促进节日消费提质增效。
一、出台背景
为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根据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217”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2022〕9号)《阜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341”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出台《XX乡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我乡在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居环境办公室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联动其他各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详细的规划,并制定出配套方案。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建设2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完成20个美丽宜居庄台环境整治。查短板、补弱项,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质量水平,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取得实效。
四、主要内容
(一)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
1.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易腐垃圾就地就近堆肥(沤肥)还田,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生活垃圾收运至县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可回收垃圾纳入供销回收利用体系。
2.改厕治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推动中心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推进。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整村、村镇一体化处理。普及卫生户厕建设,选择适宜改厕模式,鼓励进院入室,切实提高改厕质量。鼓励就地就近就农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雨污分流。
3.供水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水量、水质满足相关标准和生活需求。
4.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鼓励开展美丽庭院、清洁农家创建,加强房前屋后整治提升,有序放置农业生产生活用具,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实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5.道路畅通。通村通组、村内主次干道等车行道路基本实现硬化全覆盖,因地制宜选择乡土材质,进行村庄巷道建设和入户道路改造建设。
6.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村内河塘沟渠水系畅通、水清岸绿。
7.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电商物流等配套设施,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建设。
8.公共环境整治提升。梳理规范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种线路杆线,通过拆除或妥善处理村庄无功能建筑,整治利用闲置地块,打造村民共管共享公共活动空间,加强农村小集市整治改造。推进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微景观”等,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和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改善村庄环境,提升村容村貌。
9.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地的现代农业产业,鼓励发展特色手工业、加工业,加强服务业,发展旅游业、康养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规模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吸引更多的人才、资本进乡入村。
10.长效管护机制。积极推进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护模式,制定管用实用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庄管护,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激励、有监督的长效管护机制,切实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二)美丽宜居庄台环境整治
选择规划保留人口规模较大的庄台开展美丽宜居自然村环境整治,在“五清一改”的基础上,开展“三大革命”,通过铲一铲、补一补、清一清、整一整、修一修等开展乡村微整形,做到路肩清晰、空间隔离、巷道通透、田土平整。经济基础或群众基础较好的村庄,也可做到“六件小事”,即宅间道,充分利用乡土建材,硬化村庄主干道和宅间道路;生态塘,清理村庄沟河塘渠,确保水质清洁、无漂浮物、有生态护坡;绿化树,通过高中低、乔灌草、经济树种、观赏树种、常绿与落叶相结合,形成高密度、低空间的绿化模式;五小园,即建设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药园;照明灯,道路广场边安装简单实用的节能路灯;小节点,建设好村庄微景观,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村民休闲健身场所、活动广场。形成长效管护机制,通过财政补贴、农户适当付费等办法,建立村庄环境保洁、厕所长效管护等机制,实现常态长效、长治久美。
五、主要特点
(一)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分析我乡农村人居环境安现阶段存在的根本性问题,针对性提出立足当前治标,着眼长远治本的工作措施。
(二)强化研判重大举措。始终把改善目前农村人居环境现状摆在突出位置,从根本上消除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工作机制。
(三)注重提升工作效能。强化乡政府对村、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体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提升工作效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乡风文明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农村社会事业等工作的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相应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积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积极投身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发展。
(三)发挥示范引领。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扎实开展典型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此项工作严格按照《XX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341”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由乡政府制定工作方案,以会议的形式通知各部门、行政村,并要求其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
一、制定背景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区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开发区党工委同意,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初,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
二、工作目标
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网站,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和任务举措上来,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奋力谱写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三、宣讲重点
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
聚焦到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重大成就和新时代 10年的伟大变革上;
聚焦到把握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上;
聚焦到中国式现代化在理论和实践的创新突破上;
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
聚焦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赖的领导集体上;
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
四、宣讲主体和方式
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讲;
开发区宣讲团集中讲;
理论宣传二人讲;
融媒体平台创新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XX同志在党的二十大会议期间参加XX省代表团讨论时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党中央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师生关心的问题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着力点和出发点,着力整治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有效遏制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改善全区校园安全工作形势,按照《XX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关于印发<2022年秋冬季全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XX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2022年第四季度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为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突出重点、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多方参与、职责清 晰、措施具体、综合施治”的工作思路,深入分析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整治威胁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风险隐患,实现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内容
(一)交通安全整治。一是使用校车的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到使用许可手续齐全,校车驾驶员资质合格,对驾驶员进行入职审查,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完善校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线路行驶;二是加强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和提示,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拼装车、报废车,发现校园周边有超载和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三是完善校园内交通标识,规范学校教师车辆停放区域;四是交通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坚决打击涉校涉生的超员、超速、非法营运等非法行为,完善冬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等方面工作。
(二)校园周边治安防范。一是按要求建立”1+N”护学岗机制,落实护学岗人员和责任,制定工作制度,配备必要“护学岗”执勤所需物资,做到上放学时段学校大门“三见警”;二是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路面减速线、振动带、减速板等安全设施;三是结合实际完成学校大门防冲撞拒马、水泥墩、升降柱等防撞装置建设;四是配齐学校警务室“八小件”,保安员持证持械着规范保安服上岗,规范使用“十种”表册,“五项”制度规范上墙,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六步聚”管理;五是完善法治副校长聘任手续,在校门醒目位置悬挂法治副校长岗位工作牌,派出单位是否及时安排法治副校长与学校积极对接并到学校开展工作;六是排查校园周边“五类”高危人员,并建立排查台账;七是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开展非法出版物排查,开展反邪教教育、扫黄打非等工作;八是落实校园命案风险防控措施,开展教职工婚恋矛盾、邻里纠纷、家校矛盾等排查化解,落实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障碍患者防范措施;九是一键式报警器安装到位并能正常使用,校园监控重点部位图像储存时间是否达到90天,其他部位是否达到30天。
(三)预防性侵害专项整治。一是制定防性侵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性侵“八个一”要求;二是学校哨兵女教师、班级生活女教师、班级信息员(一般为女学生)设置齐全,明确哨兵女教师、班级生活女教师工作职责,能够正常履职;三是哨兵女教师对全校教职工开展二级培训,每月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防性侵文件会议精神;四是对临聘教职员工实行全员入职审查。
(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一是组织教职工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学校建立健全预防校园欺凌体系和处置机制,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信息员等,广泛开展校园欺凌霸凌线索排查。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学校要开展老化、裸露电线排查整改,使用电器功率要与线路、开关、插座匹配;二是每学期聘请专业人员对用电用气情况排查一次,线路要进行穿管保护;三是学校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消防栓系统、疏散指示标志、消防逃生示意图,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校舍有双通道;四是液化气罐不与炉具在同一房间且距离5米以上;五是学校使用燃气(液化气)加工间,要安装报警装置,管道、闸阀要完好。
(六)食品安全隐患整治。一是学校食堂“三证”齐全,“六防”措施到位,“四区”洁净;二是严格把控食材采购、存储、清洗、加工、分餐、留样关口,卫生消毒、晨检等环节到位,各类表册填写规范;三是学校有饮水检测合格报告,学生饮用水安全达标;四是学校食堂“6T”和“色标”管理规范;五是要突出冬季特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饭菜温度,坚决杜绝给学生提供冷饭冷菜现象发;六是属地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和治理。
(七)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隐患整治。一是制定实验室危化药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落实双人双锁保管,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管理;二是有电梯、高压密闭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维修检查,购齐保险。
(八)心理健康问题整治。一是健全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排查、干预工作机制,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XX教通〔2022〕14号)《水城区教育系统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疏导与心理危机干预制度》(水教字〔2021〕147号)文件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素养;二是学校要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三是对抑郁症学生建立台账,落实包保、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四是每月至少要上一节心理健康课;五是建立留守儿童、离异家庭学生建立台账并落实关心关爱工作;六是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动员家长将其转介到专业的医疗机构或心理援助机构进行干预或治疗,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事故(事件);七是加强学生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柔性管理学生手机,避免因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而导致发生意外事故;八是学校心理咨询室能正常为师生服务。
(九)自建房和地质灾害整治。一是按照《水城区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校园安全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校舍安排隐患排查,规范收集相关资料存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停止使用C、D级危房。全面开展学生托管和租住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将存在的隐患问题报告给属地党委政府治理;二是要加大对地处地质灾害受胁区域学校监测和巡查,发现险情要第一时间组织撤离;三是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扎实开展避险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11月24日前)。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要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工作,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2022年11月30日前)。要对照九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完善“三张清单”(即:风险隐患问题清单、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实行边查边改。
(三)集中整治(2022年12月25日前)。要加强对整治专项行动的调度,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督促问题较多、工作滞后的学校加快整改进度,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12月31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分析共性和突出问题,善于总结经验,强化区域协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让学校安全工作从规范化向精细化推进,提高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要成立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积极分析隐患背后所隐藏的根源问题,既要消除隐患,排除风险,又要找到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根除病源。对现有的工作制度、机制进行修订,确保管用、可操作、能够发挥作用。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
(三)深入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组长单位将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各学校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部署不力、推进迟缓、隐患排查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对相关学校进行全区通报,问题纳入负面清单,作为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成员单位年终平安建设考核扣分依据。本次督查工作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具体督查时间由联络员确定,督查组成员要按时参与督查工作,各督查组于12月26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局校安办),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区委平安办并通报至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派出参与调度督查人员产生的车旅费回原单位据实报销,检查组车辆保障由区教育局统一负责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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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策公开服务质效,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加强街道政务诚信建设,根据《天津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津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和《2022年东丽区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和东丽区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街道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东丽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必须严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坚决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挥信息技术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和群众沟通渠道。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勤政高效。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举措,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四是坚持守信践诺。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严格贯彻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公务人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作为。建立健全街道守信践诺机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要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诚信表率。
五是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对公务人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工作人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正、公平、交易违约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主要任务
1.认真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信用承诺标准,优化信用承诺流程,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公众号向社会公开。
2.加大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街域内居民群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3.加强政府采购方面诚信建设,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政务信息和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4.加强招商引资方面政务诚信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避免恶性竞争。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依法依规做出的政策承诺,以及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除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的,不得毁约。符合改变条款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5.将信用建设纳入人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职业道德培训,突出信念、忠诚、责任、纪律、诚信、廉洁等内容,培养公务人员高尚品行人格、健康精神追求、良好职责操守,提升公务人员信用意识。
6.加大对公务人员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依规取消其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公务人员的考核、使用、奖惩,要将其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公务人员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7.做好诚信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诚信街道、诚信社区、诚信执法等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弘扬诚信文化,广泛宣传街道、社区诚实守信先进典型,大力鞭挞失信行为,不断提升信用意识,培育信用文化,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提高诚信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主动担负起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职责,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推动落实诚信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诚信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促进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追责。紧紧围绕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目标任务,强化监督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切实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知晓率和认知度,提高人民群众参保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成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医保各项惠民政策,以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为重点,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宣传,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主题
此次宣传工作的主题为“全民医保、健康万家”,力争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宣传,畅通全区城乡居民“亲民、便民”的参保缴费通道,营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惠民、利民”的浓厚社会宣传氛围,并通过集中宣传,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人人知晓、户户明白、人人受益。
三、宣传内容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2〕53号)、张掖市医疗保障局、张掖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张掖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张医保发〔2022〕33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广泛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义、目的、好处,宣讲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政策,激发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
四、宣传任务
(一)定点医疗机构任务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宣传特色,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宣传融入医院文化建设当中,采取一系列宣传措施,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宣传到位。一是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宣传咨询台,制作和摆放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宣传资料和展板,由医保经办人员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二是要下乡、进村、入户进行流动宣传,通过设置宣传点、开展义诊、家庭医生签约走访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向广大城乡居民讲清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三是医院全体医护人员都要做医保政策的宣传员,针对前往就诊的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四是要悬挂宣传条幅,三级公立医院不少于4条,二级公立医院不少于3条,一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不少于2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1条。五是定点诊所要及时了解掌握就诊居民的参保缴费情况,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群体,积极开展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六是定点药店要抓住居民流动量大的优势打造宣传阵地,开展参保动员,做好政策宣传,坚持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抓同落实。七是结合本级医院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制作宣传折页、宣传漫画,通过医院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政策宣传。
(二)各乡镇、街道任务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各乡镇、街道(社区)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充分利用辖区政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乡村大喇叭、制作墙体宣传广告、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宣讲工作。二是开展入户宣传。要深入村社、楼院,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宣传材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做到每户“一页、一折、一视频”,让慢特病政策入户进家;结合乡村振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深入推进关爱服务行动,以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为重点,面对面向他们宣传,并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相关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宣传到户;社区网格员要在各小区楼院张贴通知,详细解释今年的医保缴费政策的变化,缴费时限,同时,对留守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还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上门服务开展医保政策宣讲,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采取现金缴费或其他代缴方式,解决参保实际困难;三是利用集会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赶集、农闲期间文体活动、党员冬训等有利时机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四是针对重点对象宣传。切实发挥乡、村、街道、社区两级基层组织作用,对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特别是对特困人员、孤儿(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加大参保动员工作,确保参保率达到100%。
(三)医保部门宣传任务
一是通过“一页、一折、一视频”的方式,以浅显易懂的语言、简单易记的形式,深入细致的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的方式及步骤,以小视频、动漫等形式制作出来,让参保居民对参保方式及流程一目了然,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进一步方便居民参保缴费。二是举办一期参保政策培训班。精心准备课件,组织各乡镇、街道(社会)医保经办人员开展一次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围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流程、政策宣传、注意事项等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力争把全区医保专干各个打造为医保政策的宣传员;三是通过医保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发挥新型媒体互动性强、网民参与度高、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定期发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使城乡居民可以随时通过文字、语音等方式了解医保政策,获取医保信息。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要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这项民心工程。
2.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作用,压实参保征缴责任,积极开展进村入户服务和参保缴费动员工作。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落实宣传任务,营造宣传氛围,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使群众全面了解医保政策和参保意义,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各级医保经办人员要主动参与宣传和讲解,确保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在重点完成规定宣传任务的基础上,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加大经费、人力投入力度,使宣传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意保存活动的文字记载和图像资料,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监督,确保效果。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成效,区医疗保障局将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及政策宣传工作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在全区范围内提出表扬,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底考核范围。
为做好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构建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按照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有关要求,细化《XX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中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组的分组分工,进一步强化防指统一组织指挥效能,进一步提高应对极端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架构
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精干高效的原则,在区防指下设综合文秘组、监测预报预警组、风险防控组、宣传和舆情引导组、抢险救灾组等5个应急工作组。
二、分组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综合文秘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当启动Ⅱ级及Ⅰ级应急响应时,视情提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协调区委办、区府办等相关单位人员进驻。
负责收集汇总各工作组防御应对动态信息;负责综合文稿、简报信息、汇报材料等起草,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防指领导、市防指汇报等工作。
(二)监测预报预警组
组长单位:区气象局、区农水局
成员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
区气象局负责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重要天气形势的分析预测。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水局、区综合执法局分别负责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和洪水、城市内涝等监测预报预警,并开展综合分析评估,提出防御建议,为区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发布全区雨情、水情、工情、汛情和综合预警。
(三)风险防控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区 交通运输局、区农水局、区综合执法局等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统筹协调和应急响应期间安全生产领域度汛工作。做好区防指指令起草;组织开展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风险会商研判;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做好风险提示和管控;统筹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防汛防台紧急状况下危化品生产企业、高温熔融企业、工矿企业等“停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环节的安全度汛措施。
区农水局负责小流域山洪和山塘水库河网风险防控。组织实施水工程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做好水利工程抢险和堰塞湖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指导做好水利在建工地等“停工”工作;指导各相关镇街加强山塘水库、堤防等巡查和预警,及时组织动员转移小流域山洪、病险水库、屋顶山塘受影响人员。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镇街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巡查和预警;指导镇街及时组织动员转移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受影响人员。
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局负责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风险防控。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协调市政公用领域防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镇街)排水防涝、供水危机防御和应急处置;监督指导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下行式立交桥、建筑物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指导做好城市低洼易涝区域“停业”工作;指导做好供水和供气恢复工作;牵头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指导镇街及时组织动员转移低洼易涝区受影响人员。区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危房、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全区建筑工地按照防汛防台规定做好“停工”管理;指导镇街及时组织动员转移老旧房、在建工地等受影响人员。
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负责交通运输风险防控。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公路、水路设施度汛安全;指导水毁公路和航道设施的修复,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指导做好交通在建工地等“停工”工作;指导做好公路、轨道交通“停运”工作;负责区管内河交通管制,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做好防汛防台期间道路交通管控工作,指导协调灾区、抢险救援现场道路交通管控和疏导;协助镇街转移、救援危险区域滞留人员。
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统筹指导各镇街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业、停工、停运等“五停”工作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督查指导镇街按“八张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
(四)宣传和舆情引导组
组长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广旅游局等
负责统筹新闻、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新闻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新闻发布工作和相关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组织协调群众防灾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
(五)抢险救灾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滨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水局、XX供电分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等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统筹组织调配各类救援力量、专家,指导镇街制定抢险方案和组织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筹措、下拨抢险救灾补助资金;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镇街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应急供应;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援等工作;指导镇街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进驻要求。区防指启动Ⅲ级响应时,相关工作组视情启动进驻;区防指启动Ⅱ级及Ⅰ级响应时,各应急工作组全部进驻,集中办公。
(二)人员要求。区防指启动响应时,各单位进驻人员按规定执行,其他人员视情进驻。各成员单位要选派熟悉情况的业务和技术干部进驻,成员单位涉及多个应急工作组的,按相应的工作组职责分别派员进驻,确有需要的,可同时兼任其他组成员。
(三)值班值守。区防指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实行区防指副指挥长轮班值守制度,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
(四)纪律要求。进驻人员应坚守岗位,24小时在岗履职,服从应急工作组安排,不得擅自离岗。确需换人的,需经应急工作组长同意。
(五)保障要求。区防指办要为集中进驻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落实办公场地、后勤服务等方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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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奋斗目标,依据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修订)》《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6年)》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紧抓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碳达峰、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我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夯实生态经济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生活品质,弘扬生态文化魅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XX。
(二)工作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强化源头管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硬约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问题导向,以人为本。以解决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积极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方便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环境满意度。
改革创新,完善机制。深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三线一单”、河(湖)长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党政统筹,社会参与。发挥党委、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多部门、多地区的合作和协调配合。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全民共建共享。
立足市情,彰显特色。结合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等,按照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定位,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先进制造业、文化旅游业等,提升生态产业增加值比重,推动建立现代经济体系。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实施重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经济质量效益实现新突破,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能源结构和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改善,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相协调的高质量发展体系更加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稳步推进,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美丽XX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XX年XX月底前,完成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技术自查评估,申请省生态环境厅现场核查并进行预审,为迎接生态环境部技术评估打好基础。20XX年XX月前,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迎接生态环境部复核。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1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科学编制具有自身特色的《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6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专家论证,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颁布实施。制定印发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职责,广泛宣传发动,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创建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建设提高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6月)。各责任单位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验收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可达性分析,强化调度考核,补齐差距短板,实现各项指标全面达标。按照创建工作时序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和申报工作。
第三阶段:核查验收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按程序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技术评估申请,抓好省级预审交办问题整改落实,通过省级预审后上报生态环境部,全力保障生态环境部现场核查验收,确保如期高质量通过国家考核。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2026年12月)。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并逐年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更新档案资料、报送年度工作进展,迎接生态环境部复核。
四、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根据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情况,编制印发《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6年)》,指导全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和时序安排,细化分解任务清单,狠抓规划落实落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规划》涉及所有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以下所有工作任务均需各县区党委、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调整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市、县(区)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扎实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职责牵头
3.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推进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差别化考核,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县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党政实绩考核评分标准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所占比例不低于20%。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4.河长制。加快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5.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加强政府、企业、公众沟通和协商,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法依规做好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工作,畅通公众了解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信息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到2023年底,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保持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各级各部门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专项规划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7.环境空气质量。完善网格化监管网络,扎实推进减污降碳,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开展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和社会面源深度整治。加快推进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全面控制PM2.5、臭氧污染,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改善,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8.水环境质量。全面实施“全域治理、全河(湖)达标”行动,大幅提升地表水优良比例。重点抓好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排污口整治与监管,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到2023年底,全市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无劣V类断面,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
(三)生态系统保护
9.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持续保持全市生物多样性优势和生物丰度指数,巩固提升植被覆盖指数和水网密度指数,全力降低土地胁迫指数和污染负荷指数,促进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不断提高环境质量指数。到2023年底,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不低于57。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10.林草覆盖率。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依法开展林地、绿地、湿地同建,科学抓好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农田林网建设。加大乡镇、村庄绿化力度,持续推进绿化示范村和森林城市建设,合理布局城镇和开发区周边开敞式绿色生态空间。到2023年底,全市林草覆盖率稳定在41%以上。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11.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依法保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乱捕乱采和破坏,全面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实现野生生物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加大对全市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管理力度,防止外来物种对我市生态系统的结构完整与功能发挥产生实质性影响。到2023年底,全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不低于95%,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小陇山林业管护中心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持续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严格落实涉危产危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逐步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式监管体系。从严打击非法转运、倾倒、填埋、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全覆盖,不发生危险废物偷埋偷放污染事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1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污染场地联合监管机制。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修复方案审查,加强修复过程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名录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治理修复方案,委托有专业能力单位进行风险管控效果、治理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14.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严格环境执法监管,落实污染源“双随机”抽查机制,全力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筑牢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安全底线。实施环境风险源全过程管理,完善环境风险防范资源调配体系和环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调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实现全市无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无重大跨界污染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
(五)空间格局优化
15.自然生态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全面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坚持统筹协调、分级落实、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建立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定期监测评估和动态完善机制,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国土空间格局,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小陇山林业管护中心【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16.加强河湖岸线保护。按照河湖保护规划明确的水域岸线功能分区及管控要求,全面建立分区管理制度,保护区、保留区从严管控,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高效利用。加大涉河项目监管力度,落实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对涉河审批项目开展全覆盖、全过程闭环监督检查。完成上级河湖岸线保护管控目标。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加强节能管理,大幅度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到2023年底,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1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推进企业节水改造,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到2023年底,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完成省上规定的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
19.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认真执行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严禁向淘汰类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工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执行各类开发园区新建项目供地条件,提高工业用地的投入产出率。到2023年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不低于4.5%。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依托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加快建设一批“零碳”园区和工厂,探索“零碳”发展模式,实现全市碳排放强度达到省定管控目标要求。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经开区管委会
21.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面开展,组织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实施绿色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清洁生产型工厂企业。到2023年底,全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比率保持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产业循环发展
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提高幅度。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为重点,推动“无废城市”理念深入贯彻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促进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满足需求。全力打造好地方“无废特色”,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八)人居环境改善
2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监管,重点防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严厉打击威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提高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供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到2023年底,全市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比例保持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24.城镇污水处理率。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雨污分流,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力提升污水管网建设和小区污水收集水平。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做到园区企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重视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不断提高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到2023年底,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经开区管委会
2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严格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优先治理渭河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区域、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鼓励城镇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对其他村庄可选择就地建设集中处理或小型分散处理设施等不同方式,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的科学有效处理。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4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
2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系统,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逐步提高垃圾分类收集水平。对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扩建、改造,逐步淘汰规模偏小、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优化配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立健全覆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的分类体系。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提高可回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将回收网络的建设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并加强对过程的监督管理,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向减量化、资源化发展。到2023年底,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5%。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27.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集转运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提高可回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将回收网络的建设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并加强对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到2023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畜牧兽医局【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28.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市绿廊和绿色步道系统建设,有机串联公园绿地、湖泊湿地和居民小区,着力建设城在园中、园在城中的公园城市。以绿化工程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城镇公共绿地建设。到2023年底,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人。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29.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居住建筑、其他公共机构建筑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积极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到2023年底,全市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67%。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30.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积极推进“公交都市”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的覆盖率、准点率以及有效通达性,鼓励市民乘用公共交通出行。增加公交线路和班车线路的规划建设,加大其覆盖面积和覆盖人口,分期完成公交体系建设。通过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和政策引导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公众私家车使用强度。提高公交供给能力和运营速度,推广电子站牌、移动支付等,改善公众出行体验。到2023年底,全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低于50%。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31.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生活垃圾处理原则,建立全过程、全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及标准,鼓励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推动可降解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和应用。切实加强监管,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32.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建立绿色消费体系,规范绿色产品设计、生产,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回收,大幅减少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大力宣传和引导市民在消费行为中注重节约、节能和环保,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崇尚自然,注重环保,实现可持续消费。鼓励公众优先购买节水节电环保产品。到2023年底,全市通过认证的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不低于50%,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达100%,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逐步下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联社、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
33.政府绿色采购比例。党政机关带头开展反浪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在节能、节水等方面率先垂范,严格落实节能节水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有关规定。加大政府采购绿色产品工作力度,政府办公设备和用材采购优先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办公用品。到2023年底,全市政府采购绿色、循环和低碳的产品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达到95%。
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十)生态文明知识普及
34.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重视拓展利用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分年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课程列入必修课,逐步实现网络培训内容全覆盖。到2023年底,全市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组织部门认可的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等活动的人数比例达100%。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委党校、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
35.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推动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介,通过生态公益宣传、生态教育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加强生态环保意识教育、普及生态科学知识,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和消费理念,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到2023年底,全市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
36.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多渠道拓宽公众参与途径,通过开展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商场、绿色展馆、绿色餐馆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及创造绿色家园的信心和决心。加强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全民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设立生态文明奖项,对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对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化建议并产生一定效益的公众给予奖励。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实行环境有奖举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推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到2023年底,全市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均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创建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手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党委和政府两个“一把手”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创建工作议事机制和联络员会议制度,从绿色发展、生态安全的战略大局出发,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坚持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统筹起来,协同推进,通过示范创建促进攻坚战任务完成,通过攻坚战的集中攻坚为示范创建打牢基础。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对照《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任务和责任分工表》,把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创建年度工作方案和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创建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举措到位,全力抓好创建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三)加大投入力度。市、县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研究制定有关生态示范市创建的财政政策,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多方联动、合力推进的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投入模式,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地域间生态与经济的科学发展。深化“以奖促建”政策,合理保障生态示范创建资金投入。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突破瓶颈短板。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主动抢抓机遇,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积极谋划争取项目,有效整合项目资金,全面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污染减排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综合效益。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相对薄弱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有针对性地统筹制定方案,强力推动实施,弥补工作欠账。
(五)营造创建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定期通报反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和巩固提升情况;及时准确地公开环境质量状况、重点监管对象信息、重点环境问题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加大对创建亮点和特色的宣传力度,普及生态文明知识,组织社会动员,着力形成人人参与、全社会动员的良好创建氛围和局面。
(六)做好迎检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承担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认真做好年度创建资料报送和档案整理工作,形成创建工作年度档案资料,确保每项指标的完成有计划安排、有数据支撑、有材料佐证,接受国家生态环境部抽查和复核。
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有保障全覆盖,现就全县教育系统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施策、多点发力、持续推进,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二、工作措施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计入目标考核分值。2022年满分分值为50分,从2023年起,满分分值为100分。计分方法为:满分分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得分。
(二)调整初级中学教学质量考核分值计算办法。从2022年开始,除被认定为不具备学习条件、送教上门和我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含唐集中学、龙亢中学、双桥中学教学点)春季招生的学生外,其他所有初三在籍学生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算为零分,计入该校教学质量考核分值。
(三)不得为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办理义务教育完成证书。从2022年开始,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不得为其办理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对于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合格的学生,可由所在学校组织补考,考试合格后,办理义务教育完成证书。
(四)调整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计算办法。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作为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计算的重要依据,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均要考虑报考率。具体计算方法另行制定。
(五)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学区(学校)和相关人员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小学阶段任何一个年级出现一例辍学,经调查,所在学区(学校)存在失职行为的,学区(学校)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学区(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并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初中阶段,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不足95%的,学区(学校)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学区(学校)主要领导当年不得评优评先。2019年—2024年,农村初中从七年级开始至九年级毕业连续三年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中间无辍学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100%的班主任,县教育体育局直接授予县级优秀班主任称号。从2023年开始,担任九年级班主任,所带班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不足95%的,该班班主任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并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报考率超过98%的,学校要优先予以考虑。
(六)将控辍保学工作与进城遴选挂钩。从2022年开始,小学阶段,出现辍学情况的班主任,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进城遴选。初中阶段,担任九年级的班主任,所带班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低于90%的,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进城遴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超过98%的,给与加3分奖励。
(七)及时做好不能到校就读学生的评估认定工作。对不具备学习条件、延缓入学、送教上门不能到校就读的学生,各学区、各学校要根据家长意愿,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提出评估认定申请。
(八)做好因“情况特殊确实不适宜在学校就读且难以劝返学生”的认定工作。经学校劝学三次以上,村(社区)劝学三次以上,乡(镇)劝学一次以上,在县教育体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返校执行令”后,仍不能劝返的学生,认定为“情况特殊确实不适宜在学校就读且难以劝返的学生”,不再追究包保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保障
各乡(镇)学区管委会、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要切实提高对义务教育阶段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抓,班子成员分工配合,全体老师齐心合力,力争到2024年实现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底线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全市"优化干部作风年"为契机,坚持党建统揽,注重统筹兼顾,突出常治长效,完善机制保障,从全县县直机关选派千名干部下沉到乡镇基层网格,充实红"祁"岗哨力量,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森林防灭火、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社会治理行动(以下简称"四大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稳定为目标,以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为抓手,依托红"祁"岗哨这一阵地,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社会治理"四大行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防范化解基层安全风险隐患,全力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九届七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祁东力量。
二、主要任务
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四大行动"集中攻坚,切实消除基层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弱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从根本上提升基层底线工作水平。整合县安委会、县森防指、县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县信访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统筹建立"四大行动"高效有力的指挥体系,常态化推进重点工作,有效防控重大风险,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不发生到市以上集体访、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事件,不发生输入性疫情。
三、工作措施
(一)选派干部下乡入村进驻网格
按照"统一指挥、分块运行、上下结合、务求实效"原则,从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派千名干部下沉一线,全县367个村(社区)每村安排3名选派干部,支援村(社区)网格开展"四大行动"。按照政治意识强、工作作风实、身体素质好的标准进行选派,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并由一名派出单位班子成员带队。选派干部一经确定,须立即到指定乡镇(街道、管理处)报到,根据乡镇(街道、管理处)安排进驻村(社区)网格,参与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对突发的险情、灾情,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工作。下基层期限暂定2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今后逢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别防护期,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按照本次联点网格部署及时下沉到联点网格,配合协助做好有关重点或应急工作。下基层期间,选派干部原则上实行脱岗支援基层工作,做到一天一走访、一天一巡林、一天一值守、一天一宣传、一天一排查。
(二)配合推进"四大行动"
1.配合开展森林防灭火大宣传、大管护行动。参与开展"敲门行动""叫醒服务",督促村组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组织全体村民召开村组大会,开展防灭火警示教育和宣讲典型案例,督促每个村民承诺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会同村组干部、网格员和党员巡林督导、扑灭火情,配合乡镇、村组干部和辅警从严管控烧荒积肥农事用火、上山祭祀等,从严管控野外火源。督促护林员全勤在岗,加大巡山护林频次和密度,从早从快发现和处置火险火情。参与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开展防火道、林下可燃物清理。参与村"两委"值班值守,发生森林火灾应迅速响应,集中力量迅速扑灭,防止小火酿成大火。配合镇村干部对林区及周边居民区、重要设施等高风险点,分类制定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整治和保护方案。
2.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大防范、大管控行动。参与交通卡口值守,严格按照"一扫二看三查四验"要求,逐车逐人查验入祁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外省入祁人员落地即查、落地即检、分类管控,对中高风险入祁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落实"落地双检""无接触式货物交接"等闭环管理防控措施。配合做好入祁报备,深入村(社区)、楼栋、小区宣传疫情防控,为外省返祁人员解释好疫情防控政策。协助做好网格内在外工作、经商、求学等人员摸排工作,劝导非必要不返祁,确需返祁的提前报备并落实三天两检。参与村(社区)排查"三人组",协助做好上级推送信息排查,分类精准管控风险人员。上门查看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是否落实核酸检测、单人单间、足不出户等措施。参与社会面常态防控,督促网格单元各类主体在进出口张贴"场所码",督促市场主体安排专人值守。协助做好游泳馆、健身馆、歌舞厅、网吧等密闭性场所,以及宾馆、酒店、建筑工地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配合管好聚集性活动,对辖区内大型会展、展销促销、庆典庆祝、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进行劝导,确需举办的,督促减少人员数量,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参与全民疫苗接种工作,逐家逐户宣传接种新冠疫苗的重要性,就接种人群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应注意事项等进行科普宣传,动员网格内居民主动登记、接种疫苗。参与城区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布置、宣传动员、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参与突发情况下的流调溯源、信息排查、隔离转运、核酸检测、村(社区)防控、秩序维护等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参与高层建筑、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加强水利、电力、商贸、仓储物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和及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按照"五全一常态"要求,组织村组干部排查联点网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情况,协助整治无证生产经营、无证上岗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基层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配合开展社会治理大走访、大化解行动。协助开展大走访行动,定期走访村组居民,全面走访信访老户、重点信访对象以及老党员、退役军人和村干部代表,宣讲政策、释疑解惑。逐组逐户对出境务工人员摸底排查,协助镇村加大对滞留境外人员及其家属的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反诈打跨"百千万工程"宣传活动,宣传防诈、反诈知识及常见的诈骗手段和典型案例,参与推广反诈APP,指导村民加强"两卡"管理和开启来电预警功能。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教育,配合开展"护校安园""平安"清查、重点场所清查等工作,及时做好正面宣传、舆情引导。组织开展"屋场恳谈会+禁毒"、禁毒工作"敲门行动",参与普及毒品预防教育,协助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和涉毒风险隐患、群众反映突出的涉毒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督促村民签订承诺书。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协助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对能够解决的诉求应当及时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诉求及时报乡镇统筹处置。指导村(社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预防工作机制。协助开展信访人员失控核查稳控工作。加大舆论引导力度,有效疏导和控制负面舆情。通过屋场恳谈会、群众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开展信访政策宣讲,引导信访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配合做好综治民调工作,参与发放公开信、宣讲民调工作"四知四会",发动群众参加省民调抽查,会同村干部上门指导村民完成《调查问卷》。
(三)健全机制突出实效
建立健全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调度、督查、考评。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下基层"四大行动"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工作措施,督促选派干部一项一项工作抓落实,一个一个时间节点抓推进,确保"四大行动"取得实效。实行驻点式联点,选派干部由所在单位呈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定人定点、脱岗联点,做到人员下沉到一线、责任落实到一线、宣传教育到一线、隐患排除到一线、管控防护到一线、统筹调度到一线,进一步优化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行固定式结对,由若干个县直机关单位进行结对乡镇(街道、管理处),对口支援乡镇(街道、管理处)应急处突、底线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行融合式推进,选派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托红"祁"岗哨,推动建立"一核引领、五化支撑"工作机制,切实建强基层党组织堡垒,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干部下基层是党委、政府抓工作的重要方法,是紧密联系基层群众、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锤炼干部能力作风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市委优化干部作风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全县上下要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看待干部联点工作,把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关键举措,坚持"沉到底、干得实、帮到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扎实推动联点网格各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XX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指挥部(具体名单见附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预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建立高效集成的指挥调度体系,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落实"四大行动"指挥部的调度指挥,坚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四大行动"走深走实。
(三)注重工作统筹。选派干部在下基层期间,接受乡镇(街道、管理处)党(工)委的领导和安排,在各自责任网格内配合做好相关重点工作和底线工作,做到在岗在位在状态。统筹整合驻村干部、第一书记、选派干部、包村乡镇干部"四支力量",保证每天至少2名干部在村,每人每周轮休时间不超过2天,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返岗。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将选派干部与镇村两级干部、联村警长统筹安排、一体考虑,原则上每名选派干部都有镇村干部同驻网格开展工作,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四)严格作风纪律。选派干部下沉基层期间,必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选派工作纪律要求,认真执行市委优化干部作风"九树九戒"措施,以良好精神状态、过硬作风开展"四大行动"。选派干部交通、伙食、住宿(县城区除外)经费由派出单位予以保障,不得增加乡镇(街道、管理处)和村(社区)任何负担。派出单位实行"AB岗"轮岗制度,选派干部工作业务由轮岗人员负责,保证单位正常业务开展。
(五)加强督促检查。将选派干部联点网格工作情况列入督查考核重点内容,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各项责任措施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组织部门、纪委监委负责对权限内党员干部履责不力情况进行组织处理、追责问责,以责任倒逼推动工作到位。
为有效预防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各项工作。根据《广德市农村地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广交安联〔2022〕1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力量开展辖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规范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行为,坚决防止发生涉及学生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乡长任元培任组长,涉及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农村建设管理办、宣传办、派出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亭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喻子俊任办公室主任,周远程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打击非法运载学生上放学的“黑校车”;查处电动自行车及三、四轮车违规载人(一车3人及以上)、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车辆逆向行驶、乱穿公路;车辆乱停放、乱掉头;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摊点,学校上放学交通混乱等问题。
四、整治举措
1.强化宣传。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在全乡重要道路沿线张贴道路安全宣传标语,在各村(社区)设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课堂教育,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长微信群、“大喇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面营造保障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围绕整治重点,根据辖区所有学校周边交通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排查消除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和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校外非法营运车辆。加大涉及学校干线超载货运车辆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边骑路就市、占道经营等行为。增强护学岗人员队伍,引导接送车辆有序停放,及时查纠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3.巩固提升。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开展会议调度,及时总结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五、单位职责
(一)学校: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明确细化校园周边安全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突出问题,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措施。加强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落实值日教师制度,上放学期间督促学生及家长规范交通行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责任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要求校车运营企业落实行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驾驶人安全驾驶知识培训。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道路安全隐患报乡工作领导组牵头组织综合整治,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改。
(三)宣传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文明交通行为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内容,营造全社会都共同关注并维护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的氛围。
(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亭中队:负责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排查校园周边货运汽车等营运车辆对师生出行有无交通安全隐患,对校车运行线路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骑路就市、流动摊贩、乱牵乱挂、乱堆乱放等影响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协助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六)村(社区):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协助、参与乡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隐患整改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坚决把学生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全面筑牢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围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目标,各部门、村(社区)、学校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强化加强部门联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构建共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确保涉校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文明执法。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和车辆,必须严格依法给予处置。同时强化文明执法,充分考虑学生和家长的特殊性,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处罚为辅、教育为主,切实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的工作安排,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持续、健康、长效的林业发展机制,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森林法》,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核心,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切实保护好新回龙的绿水青山,为助力东源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奋力当好“示范区”“排头兵”建设的主力军提供高质量的生态屏障和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严守生态红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管辖区域内林区的安全稳定。
坚持严格考核、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目标要求
——到2021年底,建立完成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建设,初步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建立“林长制”考核办法、“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林长制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建设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构建以党政领导为核心、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到2025年,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建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构建起我镇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实现“绿美新回龙”的建设目标。
——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效果愈发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持续增进,实现山青林茂景美、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依照上级指示,经镇委、镇政府决定,分别成立镇级林长制和村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1.镇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第一林长:XX(党委书记)
林 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林长:XX(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XX(人大主席)
XX(党委副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
XX(党委副书记)
XX(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XX(党委委员、副镇长)
XX(组织委员)
XX(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XX(纪委书记)
XX(人大副主席)
XX(副镇长)
XX(副镇长)
2.村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村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村支书担任林长,村两委担任副林长。
新回龙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回龙镇林业工作站,由赖伟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林长制工作,由林业站许帆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林长办日常工作事务。
(二)工作职责
林长职责。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奖惩,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或计划,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保护管理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监督管理,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镇级林长每月对责任区域巡查一次,村级林长每周对责任区域巡查一次。
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村级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整理汇总。
林长会议职责。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制定林长制的总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落实监督情况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强化森林、湿地用途管制。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促进野生动植物种群可持续发展。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确保全镇生态公益林面积相对稳定,完善生态公益林区域差异化补偿机制,推进公益林信息化管理和法治化建设。科学制定实施新回龙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各项规划,筑牢生态屏障、守护绿水青山。
(二)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坚持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桉树林改造相结合,推动实施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工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森林抚育,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提高优质木材储备和供给能力。加快推进桉树林整治,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筑牢生态屏障。
(三)强化森林资源灾害预防治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管理、火源管控、信息技术、经费保障、监督考核等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保护林业生态安全。
(四)创新森林管护机制。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整合农业水务服务中心、林业站等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基层监管员队伍,构建村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森林资源管护模式。充分调动林地、林木经营者的积极性,明确其管护责任。
(五)创新推进“智慧林长”建设。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成果以及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集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制考核于一体的高效共享“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全镇林业信息化系统互联、数据互通,实现林长“一网通管”。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宣传、监督林长履职、全民参与治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公众的引导,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激励性的监督举报机制。
(六)强化依法治林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制定林业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营造依法治林良好氛围。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各类破坏林业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进度安排,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成立镇级和村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镇级及村级年度支出计划,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落实关于林长制生态建设的各项部署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工作协调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工作约谈制度,约见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倒逼责任落实;健全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严格督导考核。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和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奖优罚劣,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四)夯实支撑保障。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资金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确保生态、林业建设等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探索森林保险和林业信贷业务。强化林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护队伍和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夯实林长制实施的基层基础。积极培育林业科技实体,加强林业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加强林地土壤污染防治,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水平。
(五)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镇居民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镇平安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群众认可度、满意度和安全感,突出“平安建设人人有责,社会平安人人共享”这一主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评选137个“平安家庭”,3个“平安村(社区)”。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上旬-8月上旬)
各村(社区)要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支书为组长的班子,充分利用屋场恳谈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层层召开动员大会。
(二)深入推进(8月中旬-8月底)
1、开展以下平安建设工作:①坚决与盗抢、黑恶势力、吸毒贩毒、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卖淫嫖娼、青少年违法犯罪、电信诈骗、参与邪教组织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资料,配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②防备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③清理整顿网吧,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力度;④各村(社区)成立义务治安巡防队伍,开展治安联防巡逻。⑤发挥法律明白人和湾村明白人的作用,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科技进村、进校园活动;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⑦改善各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做到有办公场所、有人员、有台账、有硬件设施、有工作经费。
2、积极组织各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①以组为单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形成共同遵守的村规民约;②开展法律知识进家庭、进单位讲座,提高党员干部群众、职工的法律意识;③组织各种活动促进家庭之间、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④组织青少年开展“讲文明、懂礼貌、树新风”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培养新一代四有新人;⑤教育各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防范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发挥各级网格长、网络员、党员、组干部的作用,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⑥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火灾、溺水、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等事故发生。⑦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增强村民的保洁意识,培养村民良好的生活习惯,为推动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三)民主评议(9上旬—9月底)
1、平安家庭评选在9月25日前完成。评选流程:宣传发动→以组为单位推荐平安家庭名单→以村(社区)为单位将推荐名单并在村(社区)内公示→村召开党员组长、群众代表会议民主投票→确定平安家庭名单报镇批准授牌并发放奖品。
2、平安组评选在9月25日前完成。评选流程:宣传发动→全体村(社区)干部测评→在镇公示→表彰。
3、平安村(社区)、单位评选在9月30日前完成。评选流程:宣传发动→全体领导小组测评→在镇公示→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把平安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